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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少在這版發文 回覆一下 1.其實您是想假借聽聽大家意見名義 實PTT公審之實吧 2.對方養不養小孩 理由如何 其實跟您無關 每個人都有權利追求對她最好的選擇 換個角度想 如果是您 您願意在24歲青春年華之際 就帶著一個孩子跟背著離婚 婦女的名聲走下輩子嗎 3.事實上她並不是一開始就不要孩子不是嗎?? 是男方搶走孩子本來還不想給她探望不是?? 既然兩邊共識一致 何來不要孩子的想法?? 最後 我認同您說的 女生並不是真心想要孩子 也可能只是怕孩子將來怨她 但這不代表女方不愛孩子 凡事有很多角度 並不是只有黑白兩種分法 還有 這件事並不值得需要您放上來公審:) --
easyfish:我是餐廳10/20 03:37
eric20269:我是廚房10/20 04:26
lonelytalk:那我就是房客囉10/20 06:12
duskyhell:樓下廁所10/20 07:31
kim01027:你們就都不要進來10/20 08:5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133.122
abby2007: 02/14 19:15
yingrain:沒錯 監護權很複雜 女方的想法其實都很自然... 02/14 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