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ermanwing:你老公能力不足End 03/04 16:08
請問下這跟老公能力不足有啥關係?
有時真的很看不懂這版部分版友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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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3.143.189
→ RuinAngel:可能應該直接買一棟送給大哥才叫做能力足的老公吧XD 03/04 17:12
推 isaacc:我看不懂。元PO不就是說五年後處理嗎? 03/04 17:31
→ qoomii:5年後處理也是在違法邊緣,原原PO還是三思吧 03/04 17:54
推 Redsofa:違法...沒到那麼嚴重...看那精美的國宅也都是如此交易 03/04 18:02
→ Redsofa:買賣雙方還是不認識的人哩,就照契約做囉 03/04 18:03
推 seay:新竹這邊的房仲也是大方的寫大海報說是五年後交易,不過距離 03/04 18:05
→ seay:我看到這海報已經三年多了,也沒人抓就是了,總之,就是這樣. 03/04 18:06
推 rattenn:嗯 hermanwing的邏輯我也很想搞懂呢! 03/04 19:32
推 isaacc: 應該是在想盡辦法酸人然後不要被告吧 03/04 19:59
推 abyepi:沒違法吧!...原原PO不是說5年後再處理 03/04 20:26
推 mayko:有...原原po當人頭就是違法. 03/04 20:31
→ isaacc:樓上,人頭是妳封的。。。也看不出來哪邊違法。 03/04 20:34
→ isaacc:她等於是自己買間然後租給哥哥住,打算五年後賣給哥哥 03/04 20:34
→ qoomii:只是查不查而已,幫哥哥買讓其他符合資格的人少一個機會 03/04 21:03
→ qoomii:這當然是人頭,只是講得好聽一點而已 03/04 21:04
→ qoomii:很多人頭對自己當人頭可能違法這件事都不自覺 03/04 21:06
※ 編輯: apman 來自: 118.163.143.189 (03/04 21:42)
→ kungfutofu:講別人就震怒!!!杜絕人頭炒房 但是自己就可以當人頭 哈 03/04 21:49
推 abyepi:推isaacc講的,只規定5年後才能轉賣...原原PO是5年後才轉賣 03/04 22:22
推 skat:那五年內能出租嗎? 03/05 00:19
推 nnnnnw:這是違法行為!若被查到,是馬上被取消資格的!且妳的行為 03/05 23:46
→ nnnnnw:佔用到真的需要的人!請三思吧! 03/05 2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