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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yyu (有星星的晚上)》之銘言: 最近因為我哥哥要結婚了正在找房子 而我正好有抽合宜住宅的資格 但因為林口太遠了並沒有打算要去抽 哥哥就跟我商量 請我去抽 如果有抽中的話他可以過去住 當然房貸以及相關費用由他負擔 我只是使用資格而已 我的想法很單純 就是我先買然後租給他 租金=房貸 然後等五年可以移轉之後就把所有權跟房貸一起轉給他 就皆大歡喜拉 ============================================================================== 我有疑問耶 林口合宜住宅不是得綁約五年(浮洲的是十年) 這段期間內不得出售、贈與、交換等等 撇開有沒有影響到日後你們首購優惠或是哥哥有沒有還錢問題 妳做的可是違法的事情吧!? 老公不支持你做違法的事情應該是很好的老公才對
hermanwing:你老公能力不足End 03/04 16:08
請問下這跟老公能力不足有啥關係? 有時真的很看不懂這版部分版友的邏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3.143.189
RuinAngel:可能應該直接買一棟送給大哥才叫做能力足的老公吧XD 03/04 17:12
isaacc:我看不懂。元PO不就是說五年後處理嗎? 03/04 17:31
qoomii:5年後處理也是在違法邊緣,原原PO還是三思吧 03/04 17:54
Redsofa:違法...沒到那麼嚴重...看那精美的國宅也都是如此交易 03/04 18:02
Redsofa:買賣雙方還是不認識的人哩,就照契約做囉 03/04 18:03
seay:新竹這邊的房仲也是大方的寫大海報說是五年後交易,不過距離 03/04 18:05
seay:我看到這海報已經三年多了,也沒人抓就是了,總之,就是這樣. 03/04 18:06
rattenn:嗯 hermanwing的邏輯我也很想搞懂呢! 03/04 19:32
isaacc: 應該是在想盡辦法酸人然後不要被告吧 03/04 19:59
abyepi:沒違法吧!...原原PO不是說5年後再處理 03/04 20:26
mayko:有...原原po當人頭就是違法. 03/04 20:31
isaacc:樓上,人頭是妳封的。。。也看不出來哪邊違法。 03/04 20:34
isaacc:她等於是自己買間然後租給哥哥住,打算五年後賣給哥哥 03/04 20:34
qoomii:只是查不查而已,幫哥哥買讓其他符合資格的人少一個機會 03/04 21:03
qoomii:這當然是人頭,只是講得好聽一點而已 03/04 21:04
qoomii:很多人頭對自己當人頭可能違法這件事都不自覺 03/04 21:06
※ 編輯: apman 來自: 118.163.143.189 (03/04 21:42)
kungfutofu:講別人就震怒!!!杜絕人頭炒房 但是自己就可以當人頭 哈 03/04 21:49
abyepi:推isaacc講的,只規定5年後才能轉賣...原原PO是5年後才轉賣 03/04 22:22
skat:那五年內能出租嗎? 03/05 00:19
nnnnnw:這是違法行為!若被查到,是馬上被取消資格的!且妳的行為 03/05 23:46
nnnnnw:佔用到真的需要的人!請三思吧! 03/05 2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