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eatrees:日後用小孩為藉口把孝親費慢慢砍掉,就不會落人口舌+1 10/14 22:47
推 sazabijiang:雖然有點過度腦補, 但我覺得是婆婆在嫌棄媳婦不夠優 10/14 22:57
→ shamanlin:99%是嫌棄 10/14 22:57
→ sazabijiang:懷孕後要求把貓丟掉也算好意, 我養了三年多的狗, 在 10/14 22:58
→ sazabijiang:老婆懷老大的時候, 也是大家一致的要求我把狗送走, 10/14 22:59
→ shamanlin:已經有研究養貓反而讓小孩的抵抗力更好了 10/14 22:59
→ sazabijiang:那種趁狗沒意會, 把他栓在牆邊然後開車走掉的刺痛 10/14 22:59
→ shamanlin:這種傳統無根據的觀念,經濟自主後不聽也無所謂的 10/14 23:00
→ sazabijiang:我到現在都還忘不掉. 所以等我小孩一歲多之後, 我就 10/14 23:00
→ sazabijiang:又偷偷去把狗抱回家, 不過那個時候家裡所有負擔都 10/14 23:00
→ sazabijiang:我一個人扛, 所以說話就大聲了 XDDDD 10/14 23:00
→ sazabijiang:比較客觀的來說, 孕婦確實要避免接觸貓狗等寵物, 尤其 10/14 23:01
→ sazabijiang:是會放出去跑的, 以避免感染寄生蟲. 小孩子的部分, 10/14 23:02
→ sazabijiang:如果天生對毛會強烈過敏的話, 那還真的是沒辦法. 但 10/14 23:02
→ sazabijiang:如果不會過敏的話, 跟寵物互動基本上是利多於弊, 但 10/14 23:02
→ shamanlin:貓就無所謂,全程關家裡沒啥寄生蟲來源 10/14 23:02
→ sazabijiang:還是要注意感染. 我親戚家裡養兔子, 只不過偶爾放出去 10/14 23:03
→ sazabijiang:草地玩一下, 小孩頭皮就感染了超強的黴菌, 前後花了 10/14 23:03
→ shamanlin:至於狗的話,其實國外鄉民也都把狗跟嬰兒一起養的 10/14 23:03
→ sazabijiang:好幾萬才痊癒, 頭皮一度有一塊圓圈長不出頭髮, 很慘 10/14 23:03
→ sazabijiang:我就有朋友直接把嬰兒跟黃金獵犬放在一起, 我現在也 10/14 23:05
→ sazabijiang:常不顧老婆抗議, 把狗放進家裡讓兩個小孩玩, 超歡樂 10/14 23:05
推 lucywu:建議看天心演的"親愛的,我愛上別人了" 10/14 23:06
→ lucywu:婚姻真的不是那麼單純,除非你男友跟他媽斷決關係 10/14 23:07
→ shamanlin:沒樓上想的這麼複雜,經濟自主情況就算硬幹婆婆也不會斷 10/14 23:08
→ shamanlin:絕關係的,也沒必要,別忘了婆婆是靠男方養的怎麼斷啊 10/14 23:09
推 lucywu:那要看他男友有多少勇氣和他媽對幹了 10/14 23:11
→ lucywu:並不是每個男人都做的出來 10/14 23:12
推 sazabijiang:不一定要對幹啦..也不要吃定老人家因為靠自己養所以 10/14 23:14
推 lucywu:要是我靠我兒子養我絕對不敢這麼強勢,不然我被斷了金援怎 10/14 23:14
→ shamanlin:大部分都可以,不行的....通常都是家裡有錢爸媽給很大的 10/14 23:14
→ sazabijiang:才變弱勢, 很多時候只是溝通技巧跟奇蒙子問題 10/14 23:14
→ shamanlin:你沒看到大部分媽寶都是家裡有錢,兒子要靠家裡支援的 10/14 23:15
→ lucywu:麼辦? 10/14 23:16
→ shamanlin:溝通歸溝通,但哪方擁有經濟大權往往伴隨最終決定權 10/14 23:16
推 isaacc:我覺得原PO最大的問題就是這篇文章的標題。 10/14 23:16
推 sazabijiang:媽寶跟公主一樣, 從小就被扭曲價值觀, 改不了的, 所以 10/14 23:16
→ sazabijiang:我是不會碰的..養不起..Orz 10/14 23:17
→ shamanlin:他第一篇的內容跟後來補充的根本完全不一樣 10/14 23:18
→ isaacc:也所以,我覺得那個標題,才是原PO心底深處的想法。 10/14 23:24
→ NanFish:我覺得會要爸媽搬過來也很..應該寧願付40萬也不要一起住吧 10/14 23:31
→ mikami1027:那叫什麼好意 10/14 23:41
→ isaacc:呵呵,一位助理,怎麼【寧願付40萬也不要一起住】? 10/15 00:44
推 cocotte:絕對不推一樓。萬不成功就成仁了。一輩子也翻不了身 10/15 01:20
推 ladyluck:問題是就算搬來住也得付40萬。 10/15 01:41
噓 sky13795:噓樓上丟狗的行為,雖然你後來抱回來了,但就是有你們 10/15 01:55
→ sky13795:這種人,你知道對狗而言,你是他的全部嗎?希望你以後能 10/15 01:56
→ sky13795:好好對他 10/15 01:56
推 tiano:搬來和兒子住,長子也要付40萬,聽起來是藉口。兒子沒結婚 10/15 02:01
→ tiano:時就可以一起住啊?不如妳先搬離男友家,他請父母來住,省了 10/15 02:01
→ tiano:台北的房租,這筆錢存起來當結婚基金……存兩年大概足以支付 10/15 02:01
→ tiano:結婚開銷,若做不到,兩年後妳也還年輕! 10/15 02:01
推 Zodiac10:這篇帶點暗黑,我喜歡XD 10/15 06:24
推 sevenly:推一樓 以養孩子為由減少孝親費是很合理的 除非本來就給得 10/15 11:00
→ sevenly:不多無可再減 10/15 11:00
推 QBby:同住也要付40萬 夫妻開銷還變大 當然不要同住 10/15 12:44
推 iceafu:噓某樓丟狗跟"丟貓是好意" 10/15 19:53
→ iceafu:就是有這種人流浪貓狗才一直增加 10/15 19:53
噓 jeir:沒搞清楚亂砲一通 現在才作廢 應該道歉! 10/16 01:17
→ sazabijiang:噓個屁..我養的狗就是路邊撿回來的 :p 10/17 02:08
噓 crowAA:路邊撿的就可以亂丟喔?噓某樓丟狗跟"丟貓是好意"+1 10/17 21:21
→ sazabijiang:誰跟你亂丟了..我送到開民宿的親戚家寄養, 還有一條 10/17 22:07
→ sazabijiang:土狗每邊帶著他到田邊散步, 飼料也很大方的分享給他 10/17 22:07
→ sazabijiang:這個板改名叫腦補板好了 10/17 22:08
噓 yougotamail:好兇喔 妳寶貴的建議版主會視情況而定的 10/18 1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