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va19452002:總是有人覺得急難救助或基金會的救助很簡單 10/25 12:41
→ mopepe5566:急難救助金第二點根本就符合,全戶無工作 10/25 12:42
→ mopepe5566:意外險一年一千多會拿不出來 10/25 12:42
→ mopepe5566:媽媽受傷在家,爸爸無工作,女兒嫁人又沒工作 10/25 12:42
→ mopepe5566:你先搞懂法條吧 10/25 12:43
是你自己不懂急難救助申請的規定,同一戶口,沒看懂嗎?
爸爸無工作,沒有任何求職證明的話,憑什麼要給予生活救助?
只有媽媽才勉強可以以意外受傷導致家計困難而申請救助,看不懂嗎?
中文字很難懂嗎?
※ 編輯: icefeeling 來自: 111.240.72.243 (10/25 12:51)
→ mopepe5566:戶內人口遭受意外傷害或罹患重病,致生活陷於困境 10/25 12:53
→ mopepe5566:錢能下來,用誰名字申請很重要嗎?? 10/25 12:53
→ mopepe5566:一定要一版一眼,是不能轉彎嗎??去社會局自然會跟他講 10/25 12:53
這些理由在申請社會救助,都要寫清楚,
不然你要社會課憑依哪一點撥款給你?
再者不是申請就會有錢,請不要說的那麼容易,
還要通過實地訪查,確認申請者就是有這個需求,
如果社會課實地訪查,發現爸爸是因酒醉而導致意外,
有什麼條件去要求社會課撥款補助?
就這是為什麼只有媽媽符合申請的資格,
是你根本不懂申請社會救助。
※ 編輯: icefeeling 來自: 111.240.72.243 (10/25 12:57)
→ mopepe5566:這只是你的猜測,實地訪查就是媽媽受傷在家,爸爸住院 10/25 13:01
→ mopepe5566:符合補助資格 10/25 13:01
你以為急診病歷都寫假的就是了?
急診病歷上都會寫明什麼原因送醫住院。
這是我幫親戚申請跑流程的實地經驗,
我親戚的先生就因為這樣被退件,
最後還是因為社會課的人看見親戚(主要生計者)受傷,
叫我們更改申請內容,才通過的。
到底是誰在猜測阿!?
※ 編輯: icefeeling 來自: 111.240.72.243 (10/25 13:05)
→ mopepe5566:全戶無人工作,依法就是能申請 10/25 13:03
→ vesia:本來就沒工作的爸爸因為自己酒醉導致受傷,不符合資格吧 10/25 13:05
→ vesia:這就像失業補助一樣是救急的,常態性沒去工作不符合救助資格 10/25 13:06
→ icefeeling:vesia大說的跟社會課說的是一樣的 10/25 13:06
→ vesia:說到底這是急難救助,原PO家人是比較偏向長期反覆,不是急難 10/25 13:07
→ mopepe5566:現要主要生計者是媽媽,媽媽是喝酒受傷嗎?? 10/25 13:08
→ mopepe5566:你親戚申請都能轉彎,他的案例去社會局自然知道 10/25 13:09
→ icefeeling:摸屁股56先生,請你自己去看清楚原原PO的文章好嗎? 10/25 13:09
我親戚的先生就是喝酒受傷,而被退件,懂了嗎?
社會局並沒有轉彎,只是刪除親戚先生的部份,
並尋求符合資格的方式,讓我親戚得以申請成功,
請不要自認為這叫轉彎,OK!?
※ 編輯: icefeeling 來自: 111.240.72.243 (10/25 13:11)
推 vesia:原PO文章好像沒說媽媽有沒有工作,如果受傷前有工作再討論 10/25 13:10
→ vesia:如果是靠退休金或年金過日子,那用媽媽當主要生計者也沒用 10/25 13:11
→ mopepe5566:而且我也沒說用爸爸名字申請,他本來就要跑一趟社會局 10/25 13:11
→ vesia:總之就是原PO家的狀況要符合「急難」的意義是有困難的 10/25 13:12
是你自己在說服你自己「實地訪查就是媽媽受傷在家,爸爸住院」,
但事實情況是,爸爸根本喝酒導致受傷,
急難救助在申請時,都要寫明原因跟導致生活困難的結果,
最後,急難救助只能一個案例申請一次。
※ 編輯: icefeeling 來自: 111.240.72.243 (10/25 13:17)
→ vesia:如果媽媽有工作→因為受傷無法工作而導致家中失去經濟來源 10/25 13:13
→ vesia:也許可以通過申請。 10/25 13:14
→ vesia:但如果媽媽受傷前就沒工作事實(靠年金、退休金、孝親費生活 10/25 13:14
→ vesia:那就不符合「急難救助」 10/25 13:14
→ vesia:至於無業爸因為自己酒罪而受傷,本來就完全跟急難扯不上邊 10/25 13:15
→ vesia:另外想治本的話只有「戒酒」,民間應該有不少免費戒酒協會 10/25 13:17
→ vesia:但要看當事人自己有沒有戒酒的意願 10/25 13:17
推 ASH2012:急難救助沒有那麼容易申請好嗎!56還是回去摸屁股好了! 10/25 13:19
→ mopepe5566:所以遇到就等死,是吧?全戶無工作無收入,吃土嗎? 10/25 13:21
→ mopepe5566:懶的打去社會局問,他自己本來就要跑一趟 10/25 13:22
是你自己給原PO畫大餅,說的跟真的。
即時全戶無工作無收入也未必會符合社會救助的條件,
社會救助條件是本於主要生計者遭逢瘦變故,
政府提供救助金給家中的老弱婦孺病者,
而非提供給不工作只喝酒的的受傷酒鬼好嗎?
看看原原PO文章底下大家的建議,都比你給的建議來的實質多,
卻說別人放馬後炮,究竟是誰放馬後炮?
推 vesia:原本就都沒工作的話是這樣沒錯。原PO是因為爸媽都需要人顧 10/25 13:23
→ vesia:分身乏術,經濟上又沒辦法請看護 10/25 13:24
※ 編輯: icefeeling 來自: 111.240.72.243 (10/25 13:29)
→ vesia:因為就算全戶無工作,但是退休金年金孝親費等其他也是可生活 10/25 13:24
→ vesia:非自願性失業使家中頓失經濟來源導致生活困難才是急難 10/25 13:26
→ vesia:本篇i大親戚申請通過是因為親戚本身是家中經濟來源 10/25 13:27
→ mopepe5566:你一個案例就全通用,社會局申請過不過,都你決定 10/25 13:35
→ mopepe5566:第二和第六條都寫好看的嗎??? 10/25 13:36
→ mopepe5566:未經過社會局評估,就否定,那就什麼都不用做,等死好了 10/25 13:37
你有看清楚我寫的嗎?
我只看到你一直要原原PO以媽媽受傷「爸爸住院」,
是你自己當社會局都不會實地訪查就是了,
看不懂實地訪查四個中文字嗎?
你真的了解什麼教社會急難救助嗎?
※ 編輯: icefeeling 來自: 111.240.72.243 (10/25 13:41)
→ mopepe5566:其他社福機構也沒你說那麼冷血 10/25 13:40
天阿,摸屁股56先生,你所貼的案例,
是因為長期酗酒導致生病罹癌,而非喝酒受傷欸!
原原PO的爸還沒慘到這樣,請不要詛咒,
拜託,原原PO小家庭已經夠辛苦了。
※ 編輯: icefeeling 來自: 111.240.72.243 (10/25 13:44)
→ mopepe5566:喝酒導至的意外,在你的說法,都不補助啊 10/25 13:44
不是在我的說法,是社會課的說法,OK?
照你這樣說每個主要家庭生計者酒醉受傷的,都可以跟社會局申請救助了。
※ 編輯: icefeeling 來自: 111.240.72.243 (10/25 13:46)
→ mopepe5566:所以長期酗酒罹癌,推論下也不應該補助 10/25 13:45
→ mopepe5566:評估的重點是在能不能生活下去,不是喝酒受傷就去申請 10/25 13:47
你所說的案例,並非單一問題,
案例家,是低收入戶,公公受傷在家需要照顧,
先生罹癌,需要長期住院,而家裡有三個小孩需要照顧,
多重問題的案例就連某宗教基金會都會照顧了,但跟原原PO家相同嗎?
※ 編輯: icefeeling 來自: 111.240.72.243 (10/25 13:53)
→ mopepe5566:給付標準表,完全沒看到因酒受傷不補助 10/25 14:05
→ mopepe5566:只看到家庭有困難,根本就能申請,WORD檔你自已看 10/25 14:05
→ mopepe5566:傷害原因根本不在評估裡面,主要是家庭能否生存下去 10/25 14:08
→ icefeeling:你真的看得懂中文嗎?導致生活困難的原因都要寫明敘述 10/25 14:25
→ icefeeling:,這些社會課“““實地訪查”””都會確認!ok!? 10/25 14:25
→ mopepe5566:實地訪查 哪裡有造假,請問??是不是媽媽受傷,爸爸住院 10/25 14:26
→ mopepe5566:根本拿不出法條證明,公務員這年頭都不用照法走就對了 10/25 14:27
→ mopepe5566:如果真的家境符合標準,是不是能申請,訪查又怎樣 10/25 14:28
→ mopepe5566:為反而反,以id論文,還蠻好玩的啦 10/25 14:28
→ icefeeling:喔,難怪大家會說不用跟56太認真,自我解讀良好不意外 10/25 14:37
→ icefeeling:,真是無辜了公務人員。 10/25 14:37
→ mopepe5566:也是啦,作業評估標準都寫假的,反正一切看道德是吧 10/25 14:40
→ mopepe5566:當然比不上高道德的,先看受傷原因,死一死剛好,是吧 10/25 14:42
→ mopepe5566:反正愛喝才受傷,家裡拿什麼補助 10/25 14:43
推 hitomijon:我覺得原PO家還有一個大問題,就是在法律上並非沒錢 10/25 17:29
→ hitomijon:只是錢把持在長輩手裡,這樣就單一戶算起來無法補助吧 10/25 17:30
推 wilo:那麼容易申請的話,我怎麼都申請不到 XDDDD 10/25 17:56
→ wilo:我是說5566說的話太天真了 XD 10/25 17:56
→ wilo:而且有錢根本無法申請補助的,我媽有錢,我就申請不到XD 10/25 17:56
推 seay:他們就天團啊,天真的一團咩XXXXXDDD 10/25 18:14
推 turtledove:急難救助是救急不救窮..要有急難事由..例無力殮葬或醫 10/25 21:40
→ turtledove:療費用無法支應..照原PO描述可能不太適用.. 10/25 21:42
→ turtledove:不過某些公所有自己的急難救助基金 規定比市府的稍具彈 10/25 21:52
→ turtledove:性一點..若再不行 請社會局或公所幫忙轉介民間資源.. 10/25 21:53
→ niluku:其實沒有工作,有工作能力的人要申請補助本來就不容易 10/25 22:14
→ niluku:因為沒有人願意用納稅錢養不願意工作的人 10/25 22:15
當初在幫親戚申請時,社會課也說的很清楚,
親戚的先生非年老、殘疾,更正值壯年,
受傷也不是因為工作或是單純意外,
所以最後實地訪查後,也是審核未過,
反而是審核後,看見親戚因傷在家休養,
又是主要家計維持者,所以申請才有一個合於規定的轉圜。
※ 編輯: icefeeling 來自: 111.240.72.243 (10/25 22:41)
推 comeon:急難救助也不是每月給 是救急 只有一次 10/26 10:51
→ icefeeling:其實也有例外,原申請的狀況依舊存在時,可以再提出一 10/27 02:34
→ icefeeling:次申請,一樣是要實地訪查審核 10/27 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