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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事情簡化為小家庭中心 男方(二哥)一開始有付出,但後來沒有,而是用自己原生家庭的資源代替 女方(二嫂)一直有在付出 所以雙方實際上對於小家庭投入的各半 至於是本人奮鬥來的還是拿原生家庭的,是當事人自己與原生家庭的事 給父母孝親費也應該是自己與原生家庭之間的事 所以女方本來就不需要給男方父母孝親費 現在男方死了,小家庭當然全部由女方負責 故在男方方面不再有付出於小家庭的情況下 女方帶著小孩搬出去是很合理的事 但男方現在理論上有一間房子 若這間理論上的房子落實,代表男方雖然死了仍然有對小家庭付出 也就等於男方仍然對小家庭有一半的義務和權力 一開始說了,男方早已把自己的義務移交給原生家庭 那麼男方原生家庭代替男方對這小家庭負起一半義務(包含那間理論上的房子) 就可以對這小家庭有一半的權力 如果男方原生家庭不再願意代替男方(房子也無關) 這個小家庭就全部屬於女方責任,權力也全部屬於女方,帶小孩搬走才是對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27.131.62
srf:男方早已把自己的義務移交給原生家庭 你自己發明的? 10/31 20:53
srf:那這樣 如果 父母也不付義務可以告他們嗎? 10/31 20:54
srf:有義務的只有父母吧 10/31 20:54
srf:你的論點和前面 因為兒子不爭氣 父母負責養孫子 10/31 20:55
srf:有什麼不一樣? 10/31 20:55
srf:要搬當然可以啊 10/31 20:56
srf:但不是用這種手法 10/31 20:57
srf: 養育既然是男方自己家庭的事 10/31 20:58
srf:那贈與與否也不關女方的事 10/31 20:58
srf:女方越權了 10/31 20:58
ivyying:什麼手法??不給房子我就帶孩子走?? 10/31 20:58
srf:最後 我請問你 如果真的贈與房子了 祖父母有什麼權利? 10/31 20:59
srf:有和母親 一樣的親權嗎? 10/31 21:00
srf:祖父母在法律上的權利 和母親會一樣大嗎 10/31 21:00
lucywu:先搬吧!等公婆走了小孩再代位繼承 10/31 21:00
srf:有這種孫輩 我也建議你快搬 10/31 21:01
lucywu:法律可沒規定,沒養阿公阿馬的孫子不能代位繼承 10/31 21:02
srf:為了 媳婦好 也為了公婆好 10/31 21:02
srf:是沒有啊 10/31 21:02
likeastar:如果公婆百年了 財產也沒分清楚 孫子當然可以爭阿 這時 10/31 21:02
likeastar:爭就有那個理了 10/31 21:03
srf:法律也沒規定 生前一定要有遺產啊 10/31 21:03
leprosy:*************二嫂文真有趣 懶人包真要緊**************** 10/31 21:05
srf:我認為 原原po 過度善良了 10/31 21:06
srf:我的推文 常漏打幾個字 有點不知所云 請見諒 可忽視不看 10/31 21:12
staphane:二嫂快搬..他本來就可以搬了..原生家庭沒負債就感謝了... 10/31 21:15
staphane:成年了.還要原生家庭負什麼責? 10/31 21:16
srf:這篇論點 超乎一般人認知 10/31 21:19
srf:很有新意 10/31 21:19
srf:創造出 要是 父母一方死亡 或是 不盡扶養義務 10/31 21:20
kitten631:你要不要直接回篇文算了 10/31 21:21
srf:可以要求 祖父母 或是外祖父母 扶養 10/31 21:22
srf:不曉得我這樣有沒有理解錯誤? 10/31 21:25
ivyying:當然錯啦!講的好像二嫂的要拋棄孩子一樣 10/31 21:27
srf:哈哈是喔 10/31 21:28
ivyying:沒關係~我可以忽視不看!別在意 10/31 21:30
candyrainbow:莫名奇妙,公婆從來沒有趕媳孫,倒是媳婦拿孫當要脅 10/31 21:40
candyrainbow:要搬不搬是媳婦自己提的,老人家可沒趕人 10/31 21:41
candyrainbow:二嫂可以選擇不搬繼續同住,公婆也可以選擇過不過戶 10/31 21:43
candyrainbow:端看二嫂自己的選擇吧 10/31 21:44
cvnn:老三可以分房產 老二沒有 二嫂裡或許早不是滋味 現在老二掛了 10/31 21:46
cvnn:分房產機會當然更小了 人都是自私的 當然是提看看 看風向 10/31 21:49
ivyying:他搬出去,不要再說她打這個房子的主意了<--是這意思 10/31 21:49
cvnn:看清了 幹嘛留下來咧 就算恩斷義絕 互不往來 又何妨 10/31 21:51
ivyying:他說是想幫孩子有個保障,不是說不給他就搬出去. 10/31 21:51
candyrainbow:c大的說法跟「不給房產我就搬走」有何兩樣呢?? 10/31 21:53
staphane:第一篇 "二嫂跟婆婆提房子過戶給孩子的事" 10/31 21:54
ivyying:一開始說不給就搬出去是婆婆轉述的. 10/31 21:54
staphane:要"不"然也要白紙黑字寫清楚~否則就要帶著孩子搬出去 ~ 10/31 21:54
cvnn:樓上要把前因拿掉 結果論 也ok的啊 雙方立場本來就不是和諧的 10/31 21:57
candyrainbow:媳婦跟孫子可以選擇繼續住啊,不是嗎??沒人趕她 10/31 22:42
cvnn:為何要選擇繼續住呢?已經不和諧了 留下來受白眼 10/31 22:45
candyrainbow:誰白眼她了??是公婆、三叔嫂還是板友呢?? 10/31 22:49
candyrainbow:公婆從沒要趕她走的意思,不是嗎?? 10/31 22:50
cvnn:沒有趕= 一定要留下?而且已經是人家口中的不肖媳婦了 10/31 22:55
cvnn:夫家有何理由 綁住人家母子後半輩子 10/31 22:57
candyrainbow:我沒說一定要留下,她可以選擇搬不搬,婆家沒逼她走 10/31 22:57
candyrainbow:婆家也沒有要綁住她們的後半輩子呀,繼續同住反而是 10/31 22:58
candyrainbow:減輕二嫂的經濟負擔,不是嗎?? 10/31 22:58
cvnn:文章裡有 人家選擇搬出去 別再說他一定要房子 10/31 23:00
Agneta:所以還是揮揮衣袖帶孩子搬走吧,咬牙苦撐至少不會惹人嫌~ 10/31 23:00
Agneta:至於小孩要不要改姓就再說...... 10/31 23:01
cvnn:重點來了 人家不想再受到恩惠 搬出去 不相往來 不好嗎 10/31 23:03
candyrainbow:那是婆家沒有同意給保障之後二嫂說的話。但婆家沒趕 10/31 23:03
candyrainbow:她走,這是事實呀 10/31 23:03
Agneta:其實距離二嫂跟公婆提要求也才兩三天,還是可以看看相處的 10/31 23:03
Agneta:狀況,說不定這陣傷痛比較平穩了會找到平衡的點,大家給祝 10/31 23:04
Agneta:福多一點吧:) 10/31 23:05
cvnn:然後呢 ? 我只說雙方立場不同 沒對錯的問題 10/31 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