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elinda16:我認真看完了 等等會有人來推你腦補 12/12 11:53
→ assunny1012:確實是腦補阿 就腦補另一方的想法XDDDDD 12/12 11:57
推 Guamvacation:所以對原po的建議是?乖乖聽話嗎? 12/12 12:04
沒錯 至少以他們的經濟狀況 沒有獨立的本錢
獨立要付出代價的 不能又想享受父母的庇護 又拒絕父母的要求
不要一直想著"我的房子" "我的房子"
想想我在本文假設公婆講的那兩句話 其實很現實
對老人家來說 那就是"他們的房子"......
所以才會是"公婆出500萬"(兩間公寓各賣250 不就是500嗎?不然500怎麼出來的!)
→ btogwx:想知道PO這個腦補的想法是? 12/12 12:05
PO這個是以另一個媳婦的角度看這件事
看起來另一個媳婦比原PO的委屈也是不惶多讓
推 uwmtsa:有笑有推 12/12 12:08
→ loser689:可憐的公公婆婆 養到這兩個兒子 拖老命~ 12/12 12:09
→ SlimeCat:你補的時候不會一直很想知道沒工作如何存250萬嗎 12/12 12:14
推 saapf222:250萬原原PO好像有說過是小叔之前還有在上班時存的 12/12 12:15
→ saapf222:就是花父母的錢,薪水只進不出 12/12 12:15
看公婆養兩個兒子的態度都是一樣的 養到結婚了還在養
但一個有250萬存款(薪水只進不出) 一個0(薪水月光) 雖然都是媽寶
能存錢的媽寶好像稍微好一點點
→ vesia:養兒防老X 養而啃老○ 12/12 12:19
→ blockcat:可是我覺得那的確是人家的房子啊?所以公婆就該拿哥哥的 12/12 12:30
→ SlimeCat:一年存40萬的話 也要存6年多才有250耶.. 12/12 12:30
→ blockcat:錢去給弟弟?弟弟不是也有公寓嗎?那不是很公平 12/12 12:30
→ blockcat:這邊的主角也是覺得公婆的錢是他的啊 12/12 12:31
→ assunny1012:我想公婆沒有拿哥哥一毛錢給弟弟= = 那個房子哥嫂沒出 12/12 12:54
※ 編輯: assunny1012 來自: 210.69.124.30 (12/12 13:04)
→ blockcat:可是登記是原PO老公的名字耶,所以你的意思是把東西送給 12/12 12:56
→ blockcat:人以後,因為需要錢想賣掉就可以跟人要回來賣? 12/12 12:57
是阿 所以千錯萬錯 我想公婆已經知錯了
不應該登記哥哥的名字....
我只知道 贈與子女的房產 確實有很多撤銷返還的案例
我記得本版以前的風氣不是這樣的耶= =
難道風向變了??
以前媳婦住婆家(或婆婆買的房子)抱怨 都會被勸說:不爽就搬出去!不爽就自己買!
拿人手短 吃人嘴軟 沒有只想享受權利不願意負擔義務的道理
推 bb101:你這文不是說房子登記給弟弟 那不是公婆把哥哥房子的250w 12/12 12:58
→ bb101:最後也變成弟弟的了 12/12 12:58
推 lucy1201:小叔小嬸覺得他們是看在一家人的分上,好心給大哥一家人 12/12 13:00
→ lucy1201:住,所以大嫂搬來做到死是應該的 12/12 13:01
我是看不出來為什麼大嫂會做到死啦~
公婆講得很白 原PO只要負責自己的樓層即可
(不論是不是客套話 至少他們會這樣講 將來原PO只打掃自己的樓層也比較可以回嘴)
至於照顧小嬸的女兒 小叔不是沒上班嗎?公婆不是沒上班嗎?
三個成人面對一個嬰兒 我不信還有甚麼照顧上的困難
講難聽一點
今天住在對門 真的要拖原PO照顧 也是輕而易舉
你以為改樓上樓下會比較方便嗎?
想想一下 把一個平面弄成上下立體面 面積一樣 請問差異在哪裡?
多爬一個樓梯更累好不好!!
會麻煩原PO就是會麻煩 不會麻煩原PO就是不會 跟住對門還是住透天一點差異都沒有
這個房子本來就是公婆的 = =
推 bb101:本來照說弟弟弟妹跟公婆同住吃虧 不過水電雜支也是公婆付 12/12 13:02
→ bb101:假設原本公婆的計畫是房子一人一間 現在就變成全是小叔的耶 12/12 13:03
所以原PO只是在意公婆為什麼幫小叔出500 對嗎?
那就不必扯甚麼住在一起怎樣怎樣 打掃菲傭照護小孩怎樣怎樣了
拜託透天登記公婆名字就好了啊!
反正公婆百年之後 也是登記給小叔(因為同住)
我聽到的親朋好友 父母的房子都是留給同住那個子女~~
(當然沒同住的或多或少會分一些財產 但如果不巧名下就那間房子
那留給同住的子女也合情合理)
※ 編輯: assunny1012 來自: 210.69.124.30 (12/12 13:18)
→ lucy1201:我的理解同bb,所以我真的不懂為什麼會想要搬 12/12 13:05
推 bb101:要是小嬸上來po這篇文會被噓爆吧 這等於是把公婆的財產都劃 12/12 13:06
推 pomp:哇靠 公婆肩膀很重吼 還會一直被講百年後........ 12/12 13:07
→ bb101:到自己老公名下 12/12 13:07
→ dorakao:同意bb101+1 12/12 13:11
→ lucy1201:小叔250小嬸250(房貸)公婆500(賣公寓的錢) 12/12 13:12
→ lucy1201:大伯大嫂0,大嫂做到死剛剛好而已吧~ 12/12 13:13
推 Belinda16:"能存錢的媽寶好像稍微好一點點" 經你一說我也覺得好些 12/12 13:15
→ Belinda16:突然覺得 小叔很聰明 到是這個大伯...要學會省和存 12/12 13:16
推 bb101:其實真的講起來 原波他們還比較好咧 至少小孩沒有丟給公婆 12/12 13:18
→ bb101:公婆不但包帶小叔的小孩 家事菜錢水電全包 還家事也全包 12/12 13:18
→ bb101:然後這個家事還外包一部份給原波去做 12/12 13:19
推 bb101:那你這篇文的小嬸 不也是同樣在意500w 那500w還包括本來默認 12/12 13:21
→ bb101:會分給大伯的250w 人家只是希望分給自己的不要變別人的 12/12 13:22
我這篇小嬸哪裡在意500W了?!是我表達不清楚嗎?
那翻譯米糕一下:要不是為了考量公婆要同住 才要買1000萬的房子
以我的能力 加上先生的存款 我們買個500萬的小房子輕輕鬆鬆
那是因為有公婆的500萬 所以才買1000萬的透天
但是會有買透先的需求 是因為要與公婆同住
到底哪個是因 哪個是果呢?
再來 如果小嬸他們要買500萬的房子 那公婆既然都幫哥哥出了250萬了
是不是也應該幫小嬸出250萬? 那太好了!小叔他們買房子的預算瞬間來到750
750萬在台南應該可以買到不錯的二手屋吧!
若是要講車子 原PO也說他們家沒車 所以有借車的需求
那那台車等於是公用的 公婆小叔原PO家誰要開就去開 我想在誰的名下也不重要
車子能跟房子比?這也挺好笑的= =
在遺產上面 成婚買房是要歸扣的 買車可不用阿!何故?價值不同啊!
怎麼能拿此來相比呢?
至於水電瓦斯全包甚麼的
我想如果原PO真的那麼羨慕 當初怎麼不讓公婆跟自己住 讓自己享受那個權利?
要知道享受權利的同時 是要負擔義務的 跟老人家同住也多麻煩
相信版上跟公婆同住的媳婦們可以講出100件苦事
是我才不要為了水電瓦斯第四台有人幫我出 而跟長輩同住哩!
我無意苛責原PO甚麼 只能說 公婆看起來已經很好了
跟那些沒拿過公婆分毫 公婆還伸手要錢的比起來
拿A子女的錢養B子女的公婆比起來
今天人家只是把原本就是他們的東西收回去罷了
並沒有因此多佔你甚麼便宜
講難聽一點 是原PO小家庭欠公婆 公婆沒欠原PO家甚麼
都出社會成家生子了
還讓公婆照應 實屬不該 = =
誠心建議原PO 放寬心 就當搬去婆家住即可
努力享受婆家的資源 然後學著把老公賺的錢只進不出
等錢存夠了 自然就能搬出去 不再仰仗公婆庇蔭
一個人只有真正獨立了 才能享有絕對的自主權
至於小叔要怎麼仰仗公婆庇蔭 那是他們家的事
今天小叔只要沒有伸手動到老公賺的錢 就通通別管啦!
※ 編輯: assunny1012 來自: 210.69.124.30 (12/12 13:38)
→ bb101:你這篇是不但拿了分到自己的 還要別人把別人分到的也吐出來 12/12 13:22
→ bb101:所以我才說 你這篇小嬸文比原波更過份呀 12/12 13:23
推 bb101:再補充一點 我覺原波老公也不會想這250w白白變成弟弟的 12/12 13:31
→ bb101:看她老公後來又改口說房子不要賣就知道了就算租金是公婆收 12/12 13:31
→ bb101:那房子還是在他名下 所以小嬸波文根本怪錯對象 屋主是大伯 12/12 13:32
→ bb101:大伯肯不肯賣房子拿錢出來才是重點 原波扯那麼多只不想同住 12/12 13:33
推 ladyluck:其實原po也可以去工作我想她公婆會幫帶孩子的 12/12 13:34
→ ladyluck:而且全家兩個孩子加一個媳婦都沒在上班賺錢 12/12 13:34
→ ladyluck:公婆不巴著那唯一在賺錢的媳婦那他們該巴著誰? 12/12 13:35
推 bb101:我也覺得她可以學小嬸丟包出去上班 雖然在版上一樣會被罵慘 12/12 13:35
→ bb101:但至少她在家中會比較有地位 12/12 13:36
→ ladyluck:本來就是該去上班啊,他們這種方式只靠節流是不能自立的 12/12 13:37
推 ladyluck:我不推你腦補部分,但推你後面補充的 12/12 13:40
推 bb101:公婆把她們的房子賣掉給小叔 不是就250w 跟給大伯的一樣? 12/12 13:42
是阿 所以小叔他們的買房預算其實應該有750
只是那公婆的房子賣了 誰住哪裡?
兄弟輪流?好像也是可行!
但公婆很明顯不想搬來搬去 甚至好像比較想跟小叔住?
為了能跟小叔住 所以小叔變得要買大間的房子 所以才買了1000萬的透天不是?
而我只能往"同住的子女通常能獲得父母的房子"的方向想
想像那間透天就是公婆跟小叔一人出一半買的
小叔小嬸因為負責同居的相互照顧義務 所以多分了250萬
這樣想會不會舒坦一點?
當然原PO也說他不介意跟公婆同住
問題是原PO拿不出500萬阿!(250萬頭期款跟背250萬貸款)
今天要是原PO也拿得出跟小叔一樣的錢 也願意跟公婆同住
我一定會力勸原PO爭取透天登記給老公 房貸老公揹 頭期款250萬老公出!
真的 站在小嬸立場 我覺得小嬸才是那個家最慘的人XD
要說顧小孩 小叔又沒上班 當家庭主夫有何難之有?
自己一個人住 冰箱飲料愛冰幾罐就冰幾罐 不用聽婆婆指桑罵槐
家裡愛多亂就多亂 不用擔心婆婆/嫂嫂好心做 卻最後背負欺負婆/嫂的惡名
我7年前在銀行上班7個月
那時候薪水有4.2萬起~還有13%優惠利率(上限48萬)
相信小嬸在台南養老公/女兒的能力是絕對足夠的
小叔還有250萬老本可以慢慢啃....
我是小嬸 要不是佛心 我早搬出去了啦!
第四台 瓦斯 水電每個月是能省幾千?
小叔能存那麼多 肯定也是很省的人 不買名牌不亂請客 這種人多好養!
※ 編輯: assunny1012 來自: 210.69.124.30 (12/12 13:55)
→ bb101:至於要不要同住 我說句真心話 小叔就是看在有人幫付水電雜支 12/12 13:43
→ bb101:還包煮三餐跟帶小孩 不然他幹嘛要同住 小叔自己都把話講很明 12/12 13:44
推 bb101:你要是第三者角度講這些ok 以小嬸的角度就是得了便宜還賣乖 12/12 13:46
推 ladyluck:不管怎樣人家願意同住 12/12 13:46
→ ladyluck:就是人家有付出(同住)有收穫(爸媽的資源) 12/12 13:47
推 bb101:你翻譯米糕再怎麼講 也講不脫小嬸不但要公婆的250w 還要已經 12/12 13:48
→ bb101:分給大伯的250w 就像你說的公婆要把錢給誰是公婆的自由 12/12 13:48
→ bb101:公婆要不要去跟大伯要 大伯給不給 那都跟小嬸無關 小嬸發文 12/12 13:50
→ ladyluck:原po如果不想付出(同住)就不要想收穫(公婆的資源) 12/12 13:50
推 bb101:說大伯不肯吐錢出來買她老公名下的房子 這立場就已經錯了 12/12 13:52
→ ladyluck:如果你問我我寧可讓小叔小嬸佔那便宜也不想要同住 12/12 13:53
→ ladyluck:現在公婆健康還可以,等到他們年紀更大些,一定是同住的 12/12 13:54
→ ladyluck:兒子媳婦要負擔更多的照顧責任 12/12 13:54
→ ladyluck:這樣算來他們多拿幾百萬我覺得很合理 12/12 13:54
→ lucy1201:同意bb,我真的看不出來小嬸委屈在哪裡?投資500換1000 12/12 13:55
今天要是原PO家拿得出500來投資 我大力支持爭取跟公婆同住換750阿
(不能用1000來看吧 1000裡面有500本來就是自己的 另外250是父母要給自己的
頂多就是哥哥的250要被父母追回來)
噓 yiro:原文有說哥哥那間賣掉錢也是給哥哥 妳在幻想啥 12/12 13:55
是是是 大家在講你有沒有認真看?
一切的一切 癥結不就是那250看來是拿不回來了 不然幹嘛賣房子??
如果賣掉的250萬要直接給哥哥 那何必賣房子?豈不是矛盾?
所以當然是往最壞處想 賣掉的250萬最後不會給原PO阿!
→ lucy1201:的房子,到底是哪裡委屈了? 12/12 13:56
委屈甚麼 委屈在要養老公養小孩
(別說甚麼生活費都公婆出啦
阿出門都不用花錢的?伸手跟公婆要老公治裝費?小孩尿布日用品全部公婆負擔?
逢年過節紅包還拿公婆的錢反包給公婆?
老公參加同學婚禮的紅包錢也跟公婆要?跟朋友聚餐唱歌也報公帳?
該付的還是要付啦!小叔可以存那麼多 肯定也是很省的啦
你以為花父母的存自己的很容易嗎?
當月光族比較簡單啦!你看同樣給爸媽養 原PO老公存款0!
所以說小嬸也有幫養一部份的小叔其實不為過啦)
將來還要背房貸
跟公婆同住要負擔照顧公婆的責任
(如果跟公婆同住那麼好 版上就不會有那麼多文章了啦)
這樣還不夠委屈嗎XD
※ 編輯: assunny1012 來自: 210.69.124.30 (12/12 14:07)
推 bb101:噗 我真不懂 原波都說她老公也改口說不要賣房子也可以 12/12 13:58
→ bb101:原波爭的是不要同住 她扯那些房子錢啥的都是為了不想同住 12/12 13:59
推 ladyluck:她的問題是她沒有本錢去爭取不要同住 12/12 14:00
噓 yiro:這篇真是讓小嬸躺著也中滿箭 12/12 14:00
→ ladyluck:難道說她要講要搬你們自己搬但我們還是會去吃你們用你們 12/12 14:00
推 bb101:原波老公也不是傻子 你以為她老公就會真的把250w吐出來喔 12/12 14:00
→ ladyluck:的?她可以自己算一下他們到底能不能不靠公婆一分一毫 12/12 14:01
→ ladyluck:自立過日子? 12/12 14:01
→ bb101:對呀 所以怪原波什麼賣不賣房子的根本一點道理也沒有嘛 12/12 14:02
→ ladyluck:所以就是要霸著公婆出錢買的房子抵死不跟公婆同住,他們 12/12 14:02
→ ladyluck:奈原po何?這樣? 12/12 14:02
→ bb101:原波只是嘗試透過不賣房子來達成不同住的目的 其實主動權 12/12 14:02
推 yiro:如果不用另給孝親 應該是可以的 12/12 14:03
→ bb101:根本不在她手上 所以這篇怪大嫂不肯賣房吐錢很沒道理呀 12/12 14:03
推 bb101:阿噗 原波老公打的主意絕對比幸運夫人說的更狠 12/12 14:05
推 yiro:依原原po節檢程度 在台南過日子應該不難 前提是不要肖想買房 12/12 14:05
→ bb101:人家老公想的是去跟爸媽住給爸媽伺候還丟包小孩 老婆可去上 12/12 14:05
→ bb101:上班賺錢 但那房子或250w咧 還是他自己的根本不打算吐出來 12/12 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