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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_LifePlan 看板 #1IjjnCt9 ] 作者: smart1988 (蒼海一村民) 看板: L_LifePlan 標題: [判決] marriage板 domotorei v.s Pocketsun 時間: Sun Dec 22 20:34:17 2013 申訴案由:12/11 domotorei □ [申請] 重新審理marriage版之水桶判決 申訴人:domotorei 被申訴人:Pocketsun 申訴訴求:domotorei ========================================================================= 判決結果:   發回由現任板主 Pocketsun 斟酌是否須重審。 ========================================================================= 判決主文:   組務就長話短說了。   原則上組務對「人身攻擊」的定義為需具有以下四項條件:   主體、客體、攻擊行為、實質損害   其中實質損害的部分,組務的認定採狹義的方式,   亦即對客體之「品格」逕行攻擊方得成立,且需具有明確指涉性。   綜觀此案,申訴人 domotorei 的推文具有明確指涉對象,   但開罰原因為申訴人 domotorei 表達其認為某人之言論很「噁心」,   沒意外的話,噁心一詞是否為針對個人品格之言語攻擊,乃癥結之處,   依組務之觀點,是認為「噁心」為一主觀感受,   「噁心」本身直譯為「反胃」、「作嘔」之意   就如同難吃、難看、難聞一樣,乃自身對於一件人、事、物之主觀意識表現,   意即,並未意圖貶謫、詆毀、傷害該指涉對象之品格,   正如同各人皆可批斷食物或手藝的好壞,但其目的並非攻擊料理者自身的品格。   當然,已離職之前板主 allfar 採較為嚴謹、廣義的方式來處理本案並無不可,   現任板主 Pocketsun 尊重執筆板主的行為也相當適切,   然若出現爭議需裁決時,現任板主亦有權推翻已離職板主之決議。   既然板主 Pocketsun 對本案已有想法,故判決讓板主決定是否改判,   基本上為維持往後之一貫化作業,建議板主 Pocketsun 依自己想法改判以求公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105.178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mart1988 (61.231.105.178), 時間: 12/22/2013 20:35:04
stmbngx:認真你就輸了 大家都好入戲喔 12/23 00:31
fanttaa:突然覺得這裡還蠻需要很有法律素養的版主的…… 12/23 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