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xersai (鍵盤華生)
看板marriage
標題Re: [心情] 嫁得遠是我活該倒楣嗎
時間Wed Dec 25 22:27:16 2013
※ 引述《YR22 (貝里亞)》之銘言:
: 可笑的是不過是台北台中的距離
: 可笑的是老公已嫁的兩個妹妹每天回娘家
: 可悲的是我不過一個月回去一次就被靠杯
: 可悲的是靠杯的人不是同住的公婆而是老公
: "你在台北工作的兩個妹婿還每個禮拜都回來耶"
: "那不一樣!他們家本來就在台中"
: "我家也是在台北啊,我回家怎麼了?"
: "妳嫁來我家就是我家的人了!"
: x你x的ooxx!!
: 我36萬還你,再貼你36萬,你來當我家的人!!
您好 我已經突破盲點了
你願意接受36萬當他家的人
不代表他願意接受36萬當你家的人
就像你用500萬把房子賣出去
現在後悔了想用500萬買回來
對方不一定要鳥你
誰叫你自己要賤賣呢
如果不滿意只要退錢就可以重來
這個世界上就不會有戰爭了
: 如果我像小姑那樣離娘家近
: 早就包袱款款帶小孩走人了
: 還用得著在我家有事還要看你皺眉跟我說"妳扣打用完了"嗎?
: 更別提你爸今天又發酒瘋要抱小孩出門,我和婆婆一個擋一個搶。我多想一看到你爸喝酒就馬上帶小孩閃回家啊!
: 不要逼我羨慕小姑,好嗎?
事實上你已經用36萬把自己賣出去了
而且這份證書有法律效力
所以你必須履行同居義務
你的小姑並沒有義務住在家裡 但是你有
如果你不承認這份婚姻的的法律效力 你結婚幹嘛?
難不成是因為結婚有婚紗穿很爽 又撿到36萬
~超爽的
如果這樣你也爽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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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88.212.45
推 YR22:so? 12/25 22:42
噓 juneday:履行同居義務就不能回娘家? 12/25 22:57
噓 smallod:不明白您要表示什麼 12/25 23:00
噓 and2:... 12/25 23:29
噓 pattyg:不知所云… 12/25 23:38
→ QBby:你突破的盲點在哪? 12/26 00:51
→ wcmwcm:只看到盲腸.... 12/26 01:06
推 DominateS:有義務住家裡是哪招?你法律沒讀好請再讀一次,權利義務篇 12/26 01:10
推 DominateS:履行同居義務不表示不能回娘家好嗎= = 12/26 01:12
噓 singmei:回娘家錯了嗎? 12/26 07:49
推 vincehuang:很中肯 12/26 16:11
噓 ppsport:不知道在說什麼~履行同居義務~跟回娘家有個屁關系 12/26 21:16
推 yolun0408:【忌妒】應該才是重點? 12/27 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