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tkung:版主,我很希望你能夠好好界定歧視、汙辱謾罵的標準為何 03/01 11:35
→ catkung:而不是以版友的個人感受做為考量,畢竟PO文回文就要有承受 03/01 11:36
推 djboy:回樓上,想要介定上面這件事,是一件天方夜潭。 03/01 11:36
→ djboy:這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人類,能夠做的到!! 03/01 11:37
→ catkung:反面意見的肚量,而不是動輒寄信請版主處理,也希望那位檢 03/01 11:37
→ LisaShie:啊哈哈!sorry啦!我現在整個人被火燒到快飆淚了 03/01 11:37
→ catkung:舉者能夠好好思量自己的行為是否得當..(不要因為這樣又檢 03/01 11:38
→ catkung:舉我了好嗎!!) 03/01 11:38
→ LisaShie:感謝catkung還是很理性的回答我,我還以為會被罵髒話 03/01 11:39
→ catkung:版主別這麼說啦,畢竟始作俑者又不是你...何況你都這麼客 03/01 11:41
→ catkung:氣的道歉了...我以後也會多加注意.. 03/01 11:42
→ moonpaper:歧視、汙辱謾罵就交給法官吧(誤) 03/01 12:46
推 pastoris:辛苦了。有風度。 03/01 12:58
推 dental:自由心證的東西很難界定....連法律判決都可能反轉了 03/01 13:15
推 cordies:辛苦小麻了 03/01 13:15
→ dental:加油,越大的版面,越是難管..... 03/01 13:15
推 minicheertkd:版主下台了 耶~~ 03/01 15:10
推 aqwe:推辛苦了 03/01 22:43
推 junkjizz5566:好拉 哥原諒你 秀秀嘿 03/02 00:46
推 caroline4247:辛苦了!板主真難為~ 03/02 13:22
→ hidosun:難道只有我覺得 雖然這樣判 但可以遏止一些情緒性言論? 03/03 19:33
→ hidosun:況且判決這種東西連 最高法院見解都有歧異 何況區區婚姻版 03/03 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