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oser1:備案叫「報案不受理」,直接錄音報案「恐嚇心生畏懼」, 06/10 20:30
推 asoso0831:男方家愛面子,說明水果記者會在現場恭侯,會有幫助嗎? 06/10 20:30
→ loser1:以及見報使選不成。 06/10 20:30
※ 編輯: aridaevo2 (61.231.28.96), 06/10/2014 20:32:25
→ asoso0831:若父親沒出現,是否就不會有"親權"爭議 06/10 20:36
→ asoso0831:其他親人有資格主張要探視嗎? 06/10 20:37
→ hank4416:都要帶黑道了還在備案 我覺得台灣法治教育很糟糕 06/10 20:37
→ aridaevo2:家人剛回來~說~局長跟它們說不用報案跟備案,晚上男方上 06/10 20:44
→ aridaevo2:來~先開鐵門看鎮仗,情況不對直接打110 它們再過來處理 06/10 20:45
推 yvonna:親權只有父母才有 06/10 20:47
推 Dinjang:既然對方要選舉 可以暗示鬧大不好看 06/10 20:48
→ Dinjang:收集證據 準備離婚 如果想要孩子 對方外遇應該爭不過你 06/10 20:49
→ hank4416:拜託 一月就外遇到現在六月 默許這麼久 外遇又不是無敵 06/10 20:59
→ aridaevo2:就女方一開時還想要挽回呀~~不過證據倒是一堆~但怕用不 06/10 21:03
→ aridaevo2:上(有男方跟小三line對話畫面~錄音等等~) 06/10 21:04
推 nagano933:期限六個月,要離婚趕快拿著證據上法院吧 06/10 21:17
推 tsaiyingxup6:要離要快,知道外遇後過了一定期間,會變成原配默許 06/10 21:27
→ tsaiyingxup6:的意思,法院就不會幫你了! 06/10 21:27
→ aridaevo2:因為之前男方家長一直拿小孩威脅女方離婚就送走,所以這 06/10 21:33
→ aridaevo2:次女方趁機會把小孩帶在自己身邊 才能安心提告 06/10 21:33
→ skat:不簽字就把外遇這件事鬧大... 06/10 21:40
→ skat:不過外遇1月 現在6月了 先告再說 06/10 21:40
推 yeh10jp:明天快去找律師!!直接提告了!!不然過了半年就來不急了! 06/10 21:54
推 fruitmonster:直接找律師打離婚訴訟,順便針對恐嚇問題一併解決( 06/10 21:54
→ fruitmonster:但感覺要搬家比較安全) 06/10 21:54
→ aridaevo2:搬家不太可能拉~不過兩方離瞭三個小時的車程~他們也沒 06/10 22:00
→ aridaevo2:辦法一直來亂(對方公司旺季正忙中) 這兩天會直接提告 06/10 22:00
推 pastoris:既然男方家有人想參選 不是時機正好 XDDD 06/10 22:25
→ pastoris:現在媽媽小孩都平安撤退了 還有什麼好顧慮 06/10 22:26
→ pastoris:真不放心 去選戰對手家拜碼頭好了 <-- 暗黑招 06/10 22:26
推 babycu:對方來不要開門!直接打電話找警察,既然要選舉,那就明嗆 06/10 22:59
→ babycu:要找記者,看他們要不要這個臉 06/10 22:59
→ babycu:最好是全程錄音錄影!因為孩子可是媽媽生的,關長孫這名詞 06/10 23:00
→ babycu:啥事 06/10 23:00
→ isaacc:好煩喔。不找律師,打這麼一大篇來找建盤網友幹嘛? 06/10 23:07
→ isaacc:清醒一點,人生重要的戰役當然要找專業的啦 06/10 23:07
→ aridaevo2:要確定男方家長來帶小孩~如果不給他們帶走會不會不利女 06/10 23:17
→ aridaevo2:方 06/10 23:18
推 pastoris:母子平安都撤退了 當然是利用他們想參選這點贏監護權阿 06/10 23:54
→ pastoris:醜聞爆發 VS 喪失監護 <-- 天時站在女方耶! 別敗給恐懼 06/10 23:55
※ 編輯: aridaevo2 (61.231.28.96), 06/11/2014 00:2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