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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無法入眠思考整晚後 隔天我約了我的律師,擬了婚前協議書(內容許多這裡的文章) : 寄給先生給予超過10天審閱期, 登記結婚前7天他在律師與證人面前毫不猶豫的簽下。 : 內容呢? : 所有財產分開(列財產清單),所有生活費(有列舉)一人一半,家事(有列舉)一人一半, : 無權要求與任一方父母或三等親以內親戚同住, : 假日及特殊節日(有列舉)無權要求對方陪同參與任何聚會(列舉聚會類型), : 宗教信仰無權要求對方, : 外遇及精神外遇定義與條款及賠償, : 孩子姓名權決定權歸女方,孩子教育/照顧/住哪/語言等等所有決定權歸女方 : 還有拉哩啦雜一大堆我律師很有遠見的都先進去 洋洋灑灑7大頁 當然原po老公是好男人,不論有沒有簽婚前協議,應該都會以老婆意見為主, 這裡只是假設有心機的男人如何玩這份合約。 1.不參加子女的結婚典禮。當然如果是個爛老爸,參不參加都無所謂。但是如果 為了報復老婆,戴上幾十年好爸爸的面具,突然在子女婚禮當天說不去參加, 然後拿出合約條款:「無權要求對方陪同參與任何聚會」,來主張這是自己權利, 他有權不去參加婚禮。用讓子女感到缺憾來達成報復妻子的目的。 2.既然宗教信仰無權要求對方,那麼老公就可以去信一些特殊的宗教。三不五時 往聚會場所跑,就算老婆感到不愉快,也無法訴請離婚。因為簽了合約了喔, 「宗教信仰無權要求對方」,這不只表示不能要求對方信仰特定宗教,也表示 不能禁止對方信仰特定宗教並從事宗教活動。 3.孩子姓名權決定權歸女方,這點當然沒有問題,但是這樣子並沒有辦法禁止男方 家族稱呼小孩「他們想要的名字」,老公當然有親權,他可以堅持稱呼自己的小孩 叫做aaa,即使本名叫bbb。小孩子還會想說,酷喔,我有兩個名字。 4.外遇當然是要賠償,但是「假設」自己有外遇,根據大清律例,是沒有罪的。 何謂假設有外遇呢?就是做出所有外遇者會做的事,例如無聲電話、晚歸、 賓館刷卡單、去汽車旅館、身上有不明香水味......但其實只是自己一個人 跟自己外遇,讓老婆感到緊張焦慮,但是你再怎麼抓猴也抓不到這個只有 幻影的外遇對象。想要訴請離婚,先找到通姦證據再說吧。 原po自己就寫了:"Always account for variable change" 不知道有沒有算到這幾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69.128.6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arriage/M.1404375045.A.FC6.html
moknaa:那就等著離婚吧,反正也不缺一個男人 07/03 16:13
可是這時的婚前協議書,反而變成保護老公的武器。原本參加宗教不顧家庭 是可以訴請離婚的,但是因為有這份合約,老公的宗教行為受到保護。 還有離婚沒那麼簡單,其中一方不簽字,就是上法院,法官看到婚前協議書 有這些保護權利的條款,很難判決離婚。
hajimechan:你確定小孩不是覺得老爸那邊老亂念自己的名字,很煩? 07/03 16:14
※ 編輯: Max11 (210.69.128.66), 07/03/2014 16:16:32
ivan0928:當一個心機男要戴幾十年面具,到底誰被懲罰了呀? XDDDD 07/03 16:18
ivan0928:還要去信一點都不想信的特殊宗教?然後有一天去接小孩大叫 07/03 16:22
ivan0928:bbb!!小孩的同學還問他那是你爸嗎?怎麼連名字都叫錯? X 07/03 16:22
ivan0928:DDDD 07/03 16:22
kent:好像三立的劇情 07/03 16:23
iiiivy: 如果信到那種上新聞的...那麼特別的可能還真的只能離婚.. 07/03 16:23
iiiivy:雖然好像很多宗教都會上新聞(被毆) (好的壞的都有啦XD) 07/03 16:24
只要是合法宗教就可以了,先知道老婆討厭那些宗教,如山xx、法xx、妙xx、一xx ,接下來就只要演戲就好了。 ※ 編輯: Max11 (210.69.128.66), 07/03/2014 16:26:39
pastoris:喔喔喔 M魂開釋了 XD 07/03 16:27
※ 編輯: Max11 (210.69.128.66), 07/03/2014 16:38:24
hajimechan:所以演這些戲的用意何在啊?? 07/03 16:37
hajimechan:如果原原po的老公不想簽,也是有考慮期在的 07/03 16:37
hajimechan:不想簽就跟老婆好好協商,簽了之後演戲的用意在哪裡啊 07/03 16:38
為了錢,犧牲尊嚴,然後找機會報復。這很多電影演過了。 ※ 編輯: Max11 (210.69.128.66), 07/03/2014 16:39:41
shuguang208:............ 07/03 16:39
hajimechan:有犧牲尊嚴嗎? 07/03 16:41
問問這裡個男性吧,簽這種父親權利放棄書算不算犧牲尊嚴?決定權夫妻各一半也就 算了,全部給女方。我想不是為了錢試辦不到吧,說不定原po老公在10日審閱期間, 已經擬好婚後20年復仇計畫了,方法還比我的高明。 ※ 編輯: Max11 (210.69.128.66), 07/03/2014 16:46:04
hajimechan:不結婚不就好了,男方如果認為這樣犧牲尊嚴(前提是如果 07/03 16:47
hajimechan:那麼就自己貸款,或想辦法籌錢不跟女友借,也不結婚 07/03 16:47
hajimechan:再找另一個女人結婚,這樣不是很保尊嚴嗎? 07/03 16:48
pastoris:還是有愛阿 還有複雜糾結的情緒混在一起呀~ 07/03 16:50
pastoris:不過 這樣看來這份協議針對孩子教養的法律效益不大 07/03 16:51
pastoris:放上這項目 感覺像是埋了一顆未爆彈在婚姻中 07/03 16:51
hajimechan:我覺得這份協議表面上寫是對丈夫,其實是要跟婆家劃清 07/03 16:51
hajimechan:界線而已。真的有愛還不是會兩人一起為孩子著想 07/03 16:52
hajimechan:避免很多婆家方面的親情勒索之類的 07/03 16:52
iiiivy:我也覺得明明是找律師列的,卻還放上看起來就覺得法律效益 07/03 16:53
iiiivy:不大的條文...也有可能是兩人協議出來的結果至於目的有可能 07/03 16:53
iiiivy:是大家說的跟婆家切割 07/03 16:53
pastoris:若說婚姻關係教會我什麼 盡可能維護對方在意的尊嚴 07/03 16:54
pastoris:千萬別視他人在意的項目 用自己的角度為沒甚麼大不了 07/03 16:55
huzzah:就算老婆當初沒想到,現在也可以採取一些備用手段抵制了 07/03 17:04
huzzah:要不是老公原生家庭先算計人家 老婆會去弄這個出來嗎 07/03 17:05
hajimechan:推樓上,不就是婆家在算計人家的錢,才要簽協議防婆家 07/03 17:06
huzzah:一個人靠另一半 還想什麼假外遇奇怪宗教這種招 07/03 17:06
huzzah:只能說 真有他的 **沒有極限 07/03 17:07
當然如果老公一直都是魯蛇一枚,當然不能這麼玩。但是如果他創業成功,變成大老闆 ,還清了欠老婆的錢。說不定會跟老婆鬥上幾手玩一玩。就像尼特羅會長和帕里斯通 一樣。 至於那種誰叫你先怎樣怎樣,所以我才會做這樣。這種小孩子吵架的格調,就不要 一直強調了。享受婚姻中的樂趣,才是最重要的。 ※ 編輯: Max11 (210.69.128.66), 07/03/2014 17:11:52
ballball520:以原原PO家庭教育和社會經驗見識婆家這類型早屢見不鮮 07/03 17:09
pomyopnion:M大真的很會想這類的....... 07/03 17:10
ballball520:若連遇婆家這型都只會哭不會處理說她多會賺錢我才不信 07/03 17:11
huzzah:而且如果為人父母者會想要用讓孩子失望這種事來報復另一伴 07/03 17:11
huzzah:我只想說 這樣的父母還真不佩 M大好像也有小孩 07/03 17:12
Agneta:這篇好奇妙...... 07/03 17:12
huzzah:是否跟您伴侶有什麼不快 就用小孩來報復對方? 07/03 17:12
huzzah:不然怎麼會想出這種高招來 07/03 17:12
yowming520:宗教信仰的部分,憲法就有規定了。 07/03 17:13
huzzah:(不好意思打太快沒選到字 半 配) 07/03 17:13
huzzah:還什麼小孩子吵架的格調 我發現部分男人被反駁就來這招 07/03 17:15
跟老婆吵架不能太過分,尤其是我的戰鬥性格不能在老婆面前嶄露。但是看到 原po在月子中心戰鬥意識強烈的打文章,不禁讓我身上的鬥雞羽毛豎起來了, 想說如果是她老公要怎麼玩,反正打打嘴砲,大家又不認識,開心一下何妨? ※ 編輯: Max11 (210.69.128.66), 07/03/2014 17:18:15
huzzah:人家不可以防患未然 保護他自己免於被婆家吃人夠夠嗎 07/03 17:15
huzzah:那具有父母身分 說出用讓孩子有缺憾來報復配偶 是何格調 07/03 17:16
這點是有點過分,的確不應該牽扯到子女。的確沒有格調,我再想想有沒有高格調 的報復方法。 ※ 編輯: Max11 (210.69.128.66), 07/03/2014 17:20:34
huzzah:如果這老公真有M大這種想法 我真覺得老婆識人不淑 07/03 17:18
huzzah:性格太黑暗太陰險了 07/03 17:19
huzzah:且對於自己困頓時伸出援手無息貸七位數的人 沒有感激 07/03 17:20
huzzah:反而鋪路要陰對方 未免太恐怖 07/03 17:20
這種事情在商場屢見不顯,例如郭台銘和GoPro(詳見商業周刊)
hajimechan:我只覺得原原PO和她丈夫都是為了保護小家庭而弄這協議 07/03 17:21
hajimechan:丈夫因為兒子身分被婆家親情勒索,還可以用協議來擋 07/03 17:21
※ 編輯: Max11 (210.69.128.66), 07/03/2014 17:22:54
pastoris:哈哈哈 M大你好有趣喔~~ 07/03 17:22
moknaa:等有小孩再視老婆願不願意給老公教育權,其他我沒差 07/03 17:22
hajimechan:原原po是得知婆家的算計才要簽協議的,是要防婆家 07/03 17:22
huzzah:我也覺得搞不好人家夫妻很單純 旁觀者腦補這麼多 07/03 17:22
huzzah:是見不得女人強勢嗎 07/03 17:22
hajimechan:基本上原原po的作法像夫妻硬起來保護小家庭 07/03 17:23
meegan:裡頭有寫到家事一人一半 若顧宗教不顧家庭又怎負單這些責任 07/03 17:24
meegan:這篇讓我覺得為了反對而反對 失去原po立條約的本意了 唉 07/03 17:25
meegan:嫁一個會算計自己的婆家已經很累了 連老公都要算計自己 07/03 17:26
hajimechan:其實真的有愛的夫妻,家事有時會因體諒對方最近太累而 07/03 17:26
meegan:我為M大的老婆捏了把冷汗 (幸好我家先生很溫和...) 07/03 17:27
hajimechan:多做一些,原原po有蠻多條件都是真的要計較起來完全很 07/03 17:27
huzzah:真要講不對等的婚前協議 對女方不平等絕對比較多 07/03 17:27
hajimechan:難公平的。光家事一人一半就真的很難公平了,但老公還 07/03 17:27
hajimechan:是願意簽。覺得夫妻一起防婆家所以弄協議出來堵婆家嘴 07/03 17:27
huzzah:只是剛好這個例子是女方相對強勢 犯了某些人的男性尊嚴 07/03 17:28
hajimechan:還比較有可能。 07/03 17:28
huzzah:某篇推聞還看到集體高潮這個字詞 真是奇了 07/03 17:28
huzzah:M大發言其實不難看出他有一定程度的**意識啦 07/03 17:29
huzzah:人家老婆可以接受就好 07/03 17:29
huzzah:喔 商場屢見不鮮 那老婆乾脆評估一下老公這種想法的可能性 07/03 17:33
huzzah:一開始就阻斷這老公發達的生路 老公事要創業嗎 那老婆在簽 07/03 17:34
lan913:所以路遙知馬路阿 我就覺得不到最後誰知道結果 好與不好只 07/03 17:34
lan913:有當事人知道 原po的老公也有可能創業成功比原po有錢 那將 07/03 17:34
lan913:來是不是也會叫原po簽個不得分產條約,也是有可能的! 07/03 17:34
huzzah:分掌握該公司實際權力的契約書 請老公千算了 07/03 17:35
這是插乾股,借貸和投資是不一樣的。而且老公公司可能還有其他的股東,不可能 這麼做的。 其實再想想,老公創業投資如果跟別人合夥的話,那也是一顆不亞於婆家的大地雷。 ※ 編輯: Max11 (210.69.128.66), 07/03/2014 17:38:13
huzzah:按某些人的想法 也些人幫不得 養虎遺患 07/03 17:35
hajimechan:就原原po簽的約,財產是分開的,所以老公發達了,財產 07/03 17:36
hajimechan:還是分開的 07/03 17:36
huzzah:我是說補一下無息借貸部分的條款 07/03 17:37
※ 編輯: Max11 (210.69.128.66), 07/03/2014 17:41:54
huzzah:媽呀我真覺得好誇張 什麼坐月子時戰鬥意識強烈 07/03 17:41
huzzah:為母則強是沒聽過嗎 通常父母都會想保護自己的孩子 07/03 17:41
huzzah:相對於有些人把子女當報復籌碼 父母之適格與否 立判 07/03 17:41
我不是已經就把子女當報復籌碼道歉了嗎?在上面。我再說一次吧,抱歉,這樣 講的確不應該。有勇氣為自己說過的話道歉的人,對h大來說,格調有沒有稍微 上升一點點? ※ 編輯: Max11 (210.69.128.66), 07/03/2014 17:44:18
ivyying:你好無聊,編劇嗎? 07/03 18:33
那應觀眾要求再編一個,老公利用老婆娘家人脈及情報開公司賺了錢,然後安排 婆家親友加入公司,共同利用老婆娘家的一些資源來經營公司賺錢。老婆反對, 老公拿出婚前契約-不得干涉對方財產 ※ 編輯: Max11 (111.246.28.165), 07/03/2014 19:30:56
salem713:聽起來反而是老公這一方的『權益』嘛…歡喜做甘願受,人 07/03 19:34
salem713:家都願意簽下去,一堆男人幫他想腹黑的法子。哪來的不平 07/03 19:34
salem713:等條約??為了擋不合理婆家所簽的『協議』,老婆方原有權 07/03 19:34
salem713:益反而受損。還不都是面子問題在作祟。沙文思考該拔掉了 07/03 19:34
salem713:。婚姻就是圖個你情我願,權利跟義務平衡輸送,這樣而已 07/03 19:34
salem713:。 07/03 19:34
salem713:原po能夠這樣保護自己,本人認為很不容易。她只不過是把 07/03 19:39
salem713:原本屬於男性的權利跟義務,自願扛下來,這樣而已。多少 07/03 19:39
salem713:男性想要有這種『獨立』的老婆而不可得。既然盡了責任, 07/03 19:39
salem713:當然就該有其應屬的權利。私認為以原po的條件,選擇範圍 07/03 19:39
salem713:可以更寬廣,為何選擇這種對象,也是因為愛。何況婆家貪 07/03 19:39
salem713:財貪到媳婦甚至媳婦娘家身上的例子屢見不鮮。 07/03 19:39
loveseven:人性沒這麼可怕吧囧 07/03 21:23
littlemiss:那不簽不結就好了啊 07/04 03:33
lovelysue:這其實很有趣,要是有錢富商要求年青嫩妻簽不平等條約, 07/04 06:14
lovelysue:大概還會認為嫩妻活該吧?講真的要不是婆家算計人家財產 07/04 06:14
lovelysue:太難看,又向必如此?. 07/04 06:14
salem713:嗯嗯,這篇讓我想到小禎她老公(前夫?)跟郭X銘。人心易變 07/04 06:42
salem713:。與其只口頭談夫妻之間的道義,不如以這種醜話說在前頭 07/04 06:42
salem713:跟白紙黑字的方式來得乾脆俐落。 07/04 06:42
Guamvacation:結個婚這麼累喔 07/04 06:49
unicornx:同樣是具備經濟實力的中年男女,哪一個性別離婚後再找到 07/04 08:13
unicornx:幸福歸宿的機率較高,這個社會本來就是富有男性選擇範圍 07/04 08:14
unicornx:較大、富有女性相對機率低太多;而且庸俗地再講一點,男 07/04 08:15
unicornx:生生育年齡原則上是比女生長太多了,在年紀上男人本來就 07/04 08:15
unicornx:多具備了一些本錢,有人說原原PO的CASE差不多是傳統父權 07/04 08:16
unicornx:制的倒轉版我覺得可以理解,但原原PO畢竟是女生時間一長 07/04 08:18
unicornx:能否保持穩固婚姻主動性的優勢,我覺得比起傳統富商男人 07/04 08:18
unicornx:,她的婚姻難度實在高太多了(侯X岑媽媽情人的老婆不也是 07/04 08:19
unicornx:蔡氏家族的千金嗎?面對姊妹淘的攻勢仍然只能無語問蒼天) 07/04 08:20
tina0724:XM大是不是八點檔的編劇呀!太強了! 07/04 09:00
e2755699:中肯阿 男人是不可能最這種事 但是這就是女人的拿手好戲 07/04 11:00
e2755699:而且會簽也是被威脅DER 不簽就是不負責嚕~ 07/04 11:01
theofey:為什麼要這麼補腦...好無聊也好黑暗喔... 07/04 1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