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arriag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A.是否清楚了解代PO文注意事項(Y/N) Y B.需要代PO文的原因:1)不想被認識的人認出 2)朋友無PTT帳號,幫忙代發 3)其他→ 1 C.代PO文的內容 當年因為衝動而結婚,現在結婚2年,深深感覺生活習慣不合,講了也沒用, 卻也不喜歡爭吵,所以都默默隱忍,粉飾太平。 曾經提過分居,但看到她不爽又難過的樣子,就覺得捨不得。 仔細想想,如果繼續維持婚姻,我有一天會崩潰。 但如果要離婚,我擔心她無法負荷,而且我只要想到她到時難過的樣子, 我就沒有勇氣。 她其實知道我對她的不滿,但因為我都只是說說,也不太發脾氣,她好像都不當一回事。 我知道她在乎我,在乎我們的婚姻,只是知與行,在她身上的落差很大。 所以,我該怎麼做,我知道如果離婚她會非常難過又悔恨,我不希望她這樣, 但我也不想再忍耐,我怕自己會瘋掉。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3.72.2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arriage/M.1404463947.A.464.html
kent:沒有足夠充分理由 一方堅持離婚 一方不肯 法院判決很難如願 07/04 16:53
kent:我本來也是找律師要辦離婚了 律師說你這個可能要拖上半年 07/04 16:54
Runken:正式的攤開來溝通吧~真的無解也就只有離婚了 07/04 16:54
kirchize:Kent大過來人阿 拍拍 07/04 16:54
kent:也不一定成 後來好死不死被我找到前妻外遇的證據 就順利結案 07/04 16:54
kent:我是找了律師要準備辦離時 才發現前妻外遇 有點扯 07/04 16:54
kent:本來律師是跟我說 你這不一定能行 即便我們已經三年多沒夫妻 07/04 16:55
kent:生活 根本是半分居狀態 但理由不充分 ... 07/04 16:55
kent:建議你去找律師 他會建議一些比較「有效」的「理由」 07/04 16:57
kent:證明「難以維持婚姻關係」、「無法共同生活」 07/04 16:57
kent:我是花了六萬 雖然沒跑過法院就順利離婚 但覺得值得 07/04 16:58
Runken:外遇的話~不是還可以要求賠償? 07/04 17:00
kent:這篇描述得有點簡單 很難窺得婚姻全貌 如果只是一個人單方面 07/04 17:03
kent:「感覺不對」了 與對婚姻的生活「失望」 法官會怎麼判可想而 07/04 17:03
kent:知 需要有更多「具體」的事證來加強 不然每個人都可以甩掉 07/04 17:04
kent:另一半了 何況如果對方說好 來談條件啊 你願意掏多少出來? 07/04 17:04
kent:也許還會被法官訓斥「對婚姻兒戲」、「回家再練10年」...(誤 07/04 17:06
loloface:有孩子嗎 07/04 17:33
springt:知與行在她身上落差很大 在你身上呢? 生活習慣的不同本來 07/04 17:41
springt:就是互相遷就磨合 07/04 17:41
dogday:不吵架真的是一件好事嗎?牙齒跟肉都會互咬了.... 07/04 17:41
freebaby:說這麼多幹嘛!不就是不愛了 07/04 19:08
ivan0928:你這種不溝通,只隱忍的態度,娶誰都一樣的,世界上沒有人 07/04 19:10
ivan0928:可以不用磨合就跟你完全契合。 07/04 19:10
ru899:我覺得有內情耶XD 都找代po了 不怕噓 不誠實點嗎 07/04 20:47
aseastar:真的一點感情都沒有了嗎?還是愛上別人了? 07/04 21:54
aseastar:同意ru899的想法 07/04 21:55
sallly520:沒有夫妻是可以不溝通就幸福一輩子的, 07/04 23:46
sallly520:公主跟王子也不可能。你有不爽或不習慣 07/04 23:46
sallly520:就說啊,甚至吵也可以,隱忍完全 07/04 23:46
sallly520:不溝通是最差的方式。 07/04 23:46
office97:因為你一直逃避問題,而她不知道怎樣好好表達,才會這樣 07/05 09:42
office97:兩人都缺乏智慧,去看點這方面的書吧,還不到要離婚地步 07/05 0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