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ukuxumusu: 你在法律上來沒結婚 XDD 這很重要! 要説三次! 08/26 17:45
推 hank4416: 呃,妳在法律上還沒結婚 08/26 17:47
→ vicvic: 頂多就是同居情侶,不爽就分手而已嘛XDDD 08/26 17:49
推 kent: 頂多就是下次真正結婚 再請喜酒一次時 比較尷尬 08/26 17:50
推 TigerDa: 呃,妳在法律上還沒結婚+1 這句換rept很多次 讓我笑了!! 08/26 17:55
推 gliga: 中肯 感情是雙方共同經營 若真不適合 就分手吧 因為沒登記 08/26 18:01
→ pplilian: 從頭到尾都是在鬧小孩子脾氣吧 08/26 18:05
推 saapf222: 覺得標題在說她自己+1 08/26 18:11
推 mtyc: 還讓岳父出面要求先生說明金錢管理,很誇張 08/26 18:11
推 vyv726: 說了10餘來次她聽的下去就功德圓滿了XD 08/26 18:20
推 linyap: 覺得標題在說她自己+1 妳在法律上還沒結婚怎麼這麼好笑 08/26 18:32
推 saluawu: 每看一次"妳在法律上還沒結婚"就會笑一次 真的後悔就趕快 08/26 18:50
→ saluawu: 換人 08/26 18:52
推 tn: 岳父出面管這種事,男生不爽也能理解 08/26 19:08
推 nunu1102: ==================此篇迷路,請勿再回文============== 08/26 19:30
推 love2ne1: 原原po公主病 08/26 19:35
→ iterator: 上面那篇算哪門子迷路文,缺了登記就不屬於婚姻問題? 08/26 20:01
→ isaacc: 本來就不是婚姻問題阿。明明是同居人關係。 08/26 20:03
→ iterator: 又不是婚姻法律版,不符法律資格要先剔除,才能問問題? 08/26 20:06
→ nunu1102: 若沒有實際的婚姻關係,是屬於BG版業務,謝謝 08/26 20:08
→ iterator: 版規哪條這樣寫的? "沒登記" => BG版業務? 08/26 20:11
我懶得跟妳辯論,我也不是板主。
但板規明文禁止用推文在別人的文章爭論,謝謝。
推 mtyc: 這篇變備份@@ 08/26 20:14
推 Lunachen: 沒登記=沒結婚=男女朋友同居,是BG版業務沒錯啊 08/26 20:21
→ caddyshack: 好有耐心的回文。另外沒登記就不算結婚,不要再吵了, 08/26 20:24
→ caddyshack: 要不吞下去,要不分手。 08/26 20:24
推 suegi: 這篇要到同居板我也不反對啦,不過價值觀差這麼多我也會勸分 08/26 20:28
推 babycu: 唉~他根本就會再回去的那種,說再多都沒用!只能說這樣的 08/26 20:35
→ babycu: 婚姻還肖想生孩子…… 08/26 20:35
推 cleanfif: 沒登記的理由很奇怪~中午戶政事務所沒休息喔!不用請假 08/26 20:51
→ cleanfif: 假日也有預約服務!ps.同居人真小氣 妳錢不要跟他共用 08/26 20:52
推 saapf222: 就男的不想結婚而已 女的傻傻的 以後遇到更好的馬上能甩 08/26 20:52
→ saapf222: 掉 還不用負責任 多好 08/26 20:53
→ cleanfif: 留著自己買間房 才不會吃虧喔!啾咪 08/26 20:53
推 arrio: 簡直不懂怎麼她男人忍得了 08/26 21:09
→ reyde: 哇 跟我朋友的情形好像 只是他們登記了 女的發現男的登記前 08/26 21:12
→ reyde: 後根本判若兩人。現在想逃也沒那麼容易。你沒登記就逃阿 08/26 21:12
推 uwmtsa: 我看是男的要逃才對 08/26 21:16
※ 編輯: isaacc (59.104.90.75), 08/26/2014 21:25:27
→ iterator: 噗, 我是在問推文上面那位, 他是板主阿.. 08/26 21:51
推 ladyluck: 這....原po真的30了嗎? 08/26 21:57
推 yylane: 其實我覺得通篇除了沒登記以外的確是婚姻問題,BG板不太會 08/26 22:38
→ yylane: 出現這一類的問題,說是同居板也行啦,但看起來衍生出來的 08/26 22:38
→ yylane: 是婚姻之後的問題沒錯啊,先生心態的轉變也是意識到已經 08/26 22:39
→ yylane: 結婚了所以懶得經營感情,並沒有因為還沒登記就當未婚 08/26 22:39
→ yylane: 這樣也要刪文不能討論嗎? 08/26 22:39
→ skat: 「先生」轉變是因為受不了公主病吧? 08/26 22:52
→ skat: 不是婚前(?)就開始有口角了? 08/26 22:53
推 cicq: 心態已經是婚後夫妻狀態,贊同可討論 08/26 22:54
推 ggf: 其實我不是很明白為什麼論及婚嫁可以po,都舉行婚禮的人卻是 08/26 23:01
→ ggf: 迷路被刪文。 08/26 23:01
推 caroline4247: 宅爸好認真回文XD 08/26 23:04
推 freebaby: 論及婚嫁可分類婚前,舉行婚禮無登記算BG?讓我好混亂 08/26 23:13
→ freebaby: 啊!幸好我有去登記 08/26 23:13
→ uwmtsa: 我連論及婚嫁可以PO都覺得很奇怪 08/26 23:19
→ uwmtsa: 拿"結婚"來認定發文資格不是最簡單明確嗎?何苦包山包海? 08/26 23:20
推 Cauchy2008: 這文頂多分類錯誤,變迷路文有點莫名... 08/26 23:54
推 ggf: 結婚版該不該包山包海可以再議,但現行的遊戲規則就是可以有 08/27 00:01
→ ggf: 已論及婚嫁的婚前文。那為什麼比已論及婚嫁還要更婚姻的卻被 08/27 00:01
→ ggf: 認定迷路刪文?好詭異的邏輯 08/27 00:01
推 iloveannasui: 連婚前文都可以發文了,宴客過居然算迷路?? 08/27 00:21
推 suntex: 因為沒有得到版友普遍同情 所以被迷路刪文 算不長眼 呵 08/27 00:56
推 ericpony: 先生會態度大變, 大概也是覺得自己遇到詐騙集團的關係.. 08/27 01:25
推 elaine4215: 看完我都想大笑了!真的跟標題一樣!鬼打牆 08/27 02:31
推 ALENDA: 其實還沒登記,真的不喜歡,嫌婆家沒錢或跟這個男人的生 08/27 07:04
→ ALENDA: 活方式不是妳未來幾十年可以接受的,抱怨幹嘛快分開阿! 08/27 07:04
→ ALENDA: 不然要等懷孕了才來揪結嗎?如果他沒這麼糟糕,那就轉換 08/27 07:04
→ ALENDA: 心態行事風格好好溝通繼續過日子 08/27 07:04
推 Agneta: 一般來說改標題[婚前] 不就可以嗎?版上好幾篇..... 08/27 07:14
推 swatchcat: 覺得不算迷路阿。也算有婚姻之實了@@ 08/27 08:05
→ swatchcat: 不過還真的是鬼打牆…唉… 08/27 08:06
推 FANNYFISH: 妳在法律上還沒結婚+1 ,原PO真的30? 08/27 08:39
→ freebaby: 其實我真的看不懂原原po在講什麼,你們好厲害 08/27 09:43
推 netfly: 理論上32歲,實際上青春期 08/27 09:44
→ nunu1102: 其實這篇我考慮了很久,要歸在迷路還是婚前,但後來想下 08/27 10:33
→ nunu1102: 還是決定迷路刪文,但保留著宅爸這篇可以讓大家推文討論 08/27 10:35
→ nunu1102: 而原文及原始推文都有保留在精華區 08/27 10:39
→ julia761029: 可以請問版主最後決定刪文的原因是什麼嗎?不然婚前不 08/27 11:01
→ julia761029: 用刪 宴客沒登記卻刪了 這邏輯上實在有點奇怪... 08/27 11:02
→ kent: 所以如果那篇文 標題改成[婚前]就可以保住啊 08/27 11:04
→ nunu1102: 其實原文自己都知道不是離婚而是分手,就代表確實無結婚 08/27 11:08
→ nunu1102: 無結婚就是同居關係,不算有婚姻關係,不爽可以直接分手 08/27 11:10
→ nunu1102: 因此文章比較偏向是BG版或是同居版,雖然說婚前文也可以 08/27 11:12
→ nunu1102: 的樣子,但還是有點奇怪,所以亦然決定算迷路但保留此篇 08/27 11:14
→ nunu1102: 版主難為,無法顧及所有全部版友的想法,還請多多見諒 08/27 11:15
→ julia761029: 這樣說來,所有婚前文都是不爽可以直接分手,有些甚 08/27 11:27
→ julia761029: 至連同居關係都沒有,以此評斷我覺得不妥 08/27 11:28
→ sindyevil: 直接講非本版管轄就好啦 原PO有登記意願再用婚前OK 08/27 11:29
推 Agneta: 那其他婚前呢?如原po真的不願改標題再刪也不遲吧........ 08/27 11:31
→ kent: 我覺得是版面太多 劃分太細造成的 婚姻二字牽涉很廣 08/27 11:32
→ Agneta: 有些文版主會請po文者修改標題成婚前就可以留著? 08/27 11:32
→ kent: 偏偏還有結婚版、離婚版....不這樣分清楚也沒辦法 08/27 11:32
→ nunu1102: 唉~其實有些婚前文留著被罵,不留也被罵,真的是很兩難 08/27 11:37
→ kent: 就像性版 如果還細分前戲版、進入版、事後版 也會搞成這樣 08/27 11:42
→ kent: 會被說 你又還沒脫衣服 迷路了啦 08/27 11:42
→ kent: 或者說 你都完事了 迷路了啦 08/27 11:43
推 pastoris: 不過版主妳們之前的作法是在推文告知改[婚前] 就放寬 08/27 16:10
→ pastoris: 這篇案主理當也該有這份寬待耶 08/27 16:12
推 ann7773631: 難怪人家不登記 這種誰敢娶 08/27 16:56
推 Tubar: 就是個辦過婚宴的情侶 想分就分 說這麼多幹嘛 08/27 22:47
推 btogwx: 我是有一種覺得..雖然宴客了,但她卻一點都不煩惱登記的事 08/27 23:44
推 sherryk: 女生很像鬧脾氣的國高中小情侶 完全沒重點的奇文共賞 08/28 01:15
推 lucy07030703: 奇文+1,我想知道她老公怎回文對她的觀點 08/28 01:43
→ angels999: 錯字太多 08/28 07:38
→ shadow2002: 即將結婚-婚前,即將分手-他版事務,應該不難懂吧 08/28 09:51
推 all02608: 記得看過有宴客沒登記,因故鬧上法院時判婚約有效的判例. 08/28 16:27
推 Biscuitscu: 推重點王!原原po很煩又很幼稚 08/29 11:13
→ jaik: 原來還是要試婚才知道結婚後的狀況 09/01 2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