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iueoRu: 討拍無誤 因為也無法下定決心離開 09/02 14:20
推 NT300: 真的是退一步想海闊天空. 09/02 14:20
→ NT300: 只是個不太正當的娛樂 也不算傷天害理 09/02 14:20
→ NT300: 想想古時候三七四切吧 也還不到七十年前的社會文化 09/02 14:21
→ sesee: 喔 那女人同時擁有幾個老公也不傷天害理啊 樓上支持嗎? 呵 09/02 14:26
→ chung423: 樓上意思是"沒有經濟能力也只能忍耐"這樣吧 09/02 14:35
→ chung423: ㄟ我是說300大 09/02 14:35
推 iloveannasui: 我還很努力的想"三七四切"是啥小…… 09/02 14:49
所以我請原PO從現實面來看
一個月9-10萬,你能為金錢忍受,就別唉唉叫
如無謀生能力,只能依附老公,那只能吞下去了
套句老話: 想在BMW裡哭,還是在天橋下笑, up to u~
※ 編輯: FANNYFISH (211.75.138.229), 09/02/2014 14:58:29
→ cedric2000: 對啊 這可不是生活中的小榷幸呢 NT100000起跳ㄟ 09/02 14:58
我個性強悍吧
每次看到這種菟絲花女在糾結
我都覺得很不耐,有氣魄,直接離了,自己過自己的
一天到晚to be or not to be,沒法離了男人自己過活,就別唉天怨地,認栽了事
※ 編輯: FANNYFISH (211.75.138.229), 09/02/2014 15:12:29
推 sesee: 推有氣魄 XDD 09/02 15:16
推 huzzah: 推這篇 尤其是補充 09/02 15:23
推 andreina: 大推!給原po一千個讚!!!!!!! 09/02 15:26
→ huzzah: 我覺得啦 會去聲色場所的多少(不想話講太死說絕對)有跡可 09/02 15:27
→ huzzah: 循 交往婚前應該有端倪 結婚大概多少有老公高收入可以養 09/02 15:28
→ huzzah: 自己小孩的考量 那就認份點吧 拿人手短 人生很現實的 09/02 15:29
→ NT300: 我認為無論經濟狀況如何都不用放在心上 又不是外遇 09/02 15:29
→ NT300: 網咖也是種聲色場所 而且甚至更累 就當成個不良娛樂吧 09/02 15:30
→ NT300: 對我來說湯姆熊那種吵死人的聲色場所更難忍受 09/02 15:31
→ eternia0920: 殘酷的現實 09/02 15:56
推 shawncarter: 推這篇 嫁給錢的女人 不就收錢閉嘴剛好而已嗎 09/02 16:04
→ Mature: 這篇在Boy-Girl應該會被噓到XX 09/02 16:12
推 annabelle: 推討拍 09/02 16:13
推 yylane: 三七四切跟上一篇推文的切香腸是同一個意思嗎? 09/02 16:48
推 LoveSATO: 推!說的好~ 09/02 17:39
→ FANNYFISH: 三七四切=三妻四妾 ? 09/02 17:47
推 cabessa: 誰叫現在是個笑貧不笑娼的年代了呢? 錢很重要的~ 09/02 17:51
→ lubenben: 雖然我也覺得女人當自強, 但不認同出錢就是大爺的心態 09/02 19:00
→ lubenben: 照這種邏輯那發薪水的資方都可以為所欲為了? 09/02 19:01
→ Kukuxumusu: 那就看奴工敢不敢走 不敢走一直來說老闆好壞...無解 09/02 19:07
→ shadow2002: 有錢當然是大爺,所以勞方發現不合理才更應該團結一致 09/02 19:23
→ shadow2002: 而不是內鬥,如果一間公司有7~8成員工為了福利薪水而罷 09/02 19:24
→ shadow2002: 工.那才有逼迫資方改善的力量. 09/02 19:25
→ shadow2002: 當女方有魄力離婚或打官司,又何必擔心男方亂七八糟??? 09/02 19:26
→ lubenben: 弱勢的一方無法爭取自己的權利, 不應該被說成是活該吧? 09/02 19:37
→ lubenben: 相反的無良資方的行為更不應該被合理化 09/02 19:38
→ lubenben: 我覺得原po聰明點去請教高人找個好的離婚律師 09/02 19:39
→ lubenben: 若能爭取到孩子, 贍養費加撫養費未必會少 09/02 19:40
推 yingrain: 不是出錢就是大爺 而是原po又不能接受又不想分開 不上不 09/02 20:06
→ yingrain: 下反而不快樂 09/02 20:06
推 Doralice: 之前看到一篇是說依台灣法律除非男方急著離自己願意出 09/02 20:52
→ Doralice: 離婚後原po要拿的比現在還多幾乎不可能 09/02 20:53
→ kent: 贍養費很難拿 只要有工作、有收入 能過生活 法官就不會 09/02 20:54
→ kent: 判准贍養費 09/02 20:55
→ kent: 除非你沒有維持生活的經濟能力 贍養費才有譜 09/02 20:55
→ kent: 只有小朋友的扶養費 是比較沒問題的 09/02 20:55
→ kent: 扶養費可以要以外 如果老公是外遇 還能要一筆精神撫慰金 09/02 20:56
→ coldcold: 這種一個月多少都假的 會一年三年還是五年? 09/02 21:16
→ coldcold: 尤其若得病 有健康是財產 沒健康是遺產 09/02 21:16
推 Mollyh: 母子倆一個月花不到十萬 不如省著點花多存錢XD 09/03 09:40
推 hatoo: 推錢多不扎手 哈哈哈哈哈哈 09/03 10:18
推 sfking: 推這句 嫁給錢的女人 不就收錢閉嘴剛好而已嗎 09/21 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