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iluma: 贈與的應該無法再分喔! 09/06 10:39
→ kwmu: 建議在房子下做個私人設定,制衡一下。 09/06 10:44
推 piluma: 1030-1的規定。另外通常剩餘財產分配的官司會建議先提假 09/06 10:46
→ piluma: 扣押,一方面可以防脫產,一方面可以從國稅局查對方名下財 09/06 10:46
→ piluma: 產明細。五年內明顯為脫產的處分財產,可以追加計算(1030- 09/06 10:46
→ piluma: 3),不過實務上有點難舉證跟取信法官就是了 09/06 10:46
推 piluma: 有無貸款不影響所有權,只是影響分配的計算,這有點複雜 09/06 10:48
→ kwmu: 至少有私人設定的話,房子賣不掉,撕破臉了還可強制拍賣 09/06 11:11
→ kirchize: ============= 迷路囉 有法律詢問版=================== 09/06 12:31
推 freshbanana: 男方若是腦殘、屬無行為能力、不贈與也是廢了 09/06 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