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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我生日 我對這段婚姻感到痛 生日快樂!生日快樂!生日快樂! 你父母親應該是把一切都看在眼裡,只是在等你開口, 他們會比較想知道你下一步要怎麼做。 我是覺得,你可以娶一個公主回家,這絕對沒問題, 但,家事就是應該丟給傭人,而不是丟給自己的母親,這沒道理。 癥結不在你老婆不煮飯,而在飯都你媽煮的,而你老婆卻無動於於衷。 請父母搬出去,應該是不可能,要搬也是你們自己搬,畢竟這應該是他們的家吧? 如果你還想救婚姻,就直接找一個搬家的藉口, 可以先找你父母討論,同時也直接說你對婚姻的感受。 我覺得,你父母若一直沒與你老婆起衝突,那表示他們的EQ也很好, 理應是很適合討論的對象。 最後,這些話都你說的,但證據呢? 沒有證據,最後鬧開來,只會淪為各說各話。 當然,如果想直接鬧翻,要我是你,大概就直接殺去找岳父母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118.13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arriage/M.1415754820.A.6F9.html
freebaby: 我不覺得他有想挽救婚姻,他只想離婚而已,他從頭到尾 11/12 09:16
Dialysis: 故事裡完全聽不到準備離婚的決心或動作 11/12 09:17
freebaby: 都沒有寫到妻子的想法或不肯幫忙煮飯的原因,這算溝通? 11/12 09:18
原潑有寫啊:「你不要把我當傭人」。 我是覺得,如果真的想控訴或離婚,至少先搜集客觀證據吧...
freebaby: 原文中寫了好幾次 想離婚,好想離婚,有沒有離婚的SOP 11/12 09:19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400012 這新聞標題有點偏見,重點似乎不是未做家事,而是雙方價值觀差異過大
freebaby: 這又不是外遇或家暴,要怎麼收集證據? 11/12 09:24
freebaby: 而且原原PO內文提到老婆還是有做家事,偶爾也有幫忙煮飯 11/12 09:27
http://goo.gl/1OyiVC 「民法法條中並沒有妻子必需煮飯給丈夫喫的規定」 XDDD 我覺得原潑還是花錢找律師,感覺還是讓專業的來比較好... ※ 編輯: Dialysis (114.34.118.139), 11/12/2014 09:29:18
FANNYFISH: 其實要離婚很簡單,縮銀根(只給剛剛好),冷暴力對待,車子 11/12 09:38
FANNYFISH: 收回,網路斷線,過陣子老婆自己就會來找你談了 11/12 09:40
Saddy: 推樓上 11/12 09:44
fox36235: 我也覺得原原PO不給錢 之後就可以談判了XD 11/12 10:01
tina0724: 切了第四台,手機變成智障機,無網路,收回家用 11/12 10:12
tina0724: 會不會突然變成老婆提離婚???O.o 11/12 10:13
FANNYFISH: 這就是要當貴婦要有的心理準備,哪天男人不愛了,一縮銀 11/12 10:22
FANNYFISH: 跟,貴婦直接變跪婦,但娘家強大就另議了 11/12 10:25
maywr5297: 簡單來說原原PO期望中的妻子跟現實落差太大 11/12 11:04
maywr5297: 至於到底是男方婚前被騙,還是女方婚後變了,這就不知道 11/12 11:05
maywr5297: 了,這文中來看可能只能找律師了,特別是沒有明確事證情 11/12 11:05
maywr5297: 況下XDDD 11/12 11:06
maywr5297: 最有趣的是男方說女方父母人很好,跟我之前聽到的我公婆 11/12 11:06
maywr5297: 對我很好.但是老公都不理我真是立場相反的有苦說不出 11/12 11:06
sanelien: 其實搬出去大概就能解決了,不是不做,只是不想做吧, 11/12 13:34
sanelien: 為何不想做?因為不是自己家啊!做啥都不對,把自己的 11/12 13:34
sanelien: 住所管好就好 11/12 13:34
tinabjqs: 完全不相信搬出去會做......她是個只拖房間地板+手洗幾 11/13 05:06
tinabjqs: 件衣就一付了不起的嘴臉... 11/13 05:06
aiwa1123: 你是娶到腐女嗎..... 11/19 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