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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台灣病人自主權利法正式上路。 我剛好於今年3月懷孕,跟我先生在9月完婚。 我們是前年底開始交往,雙方皆已年過而立。 婚前我就跟先生說好, 我希望婚後能盡快簽下病主法。 會想到簽這個,主要原因有四: 其一、 去年,我曾為了未來想照顧公婆, (不是我家的長輩,而是公婆, 是因為我父母已經表明之後想住安養院), 報名了職訓局的長照課(ps.公婆目前還很健康)。 沒有照顧長輩經驗的我,在居家照護及榮民醫院的實習中, 看到了讓我極度震撼、難以置信的狀況, 不過這部份因為沒有婚姻點,就不細說是什麼情形了。 聽老師提及108年1月病主法上路,我就打定主意一定要來簽。 其二、 我爸媽早在十多年前,就已自行立下預立醫囑, 並且告知他們的子女、兄弟姊妹(父母輩都已過世)。 然而當時的醫囑沒有真正的法律效力, 今年這個才有,所以他們上個月就去簽了。 由我陪同做見證人,跑流程的當下就已經有一些概念。 其三、 生產勢必有風險,希望在發生不幸之前, 能預先確立我想怎麼做,以免徒留遺憾。 其四、 希望能把這個當成給孩子的禮物, 讓他們未來免於面對父母的生死關頭, 受人左右的為難,與自己心底的糾結。 -- 有鑑於目前是夫妻同行,買一送一, 想說也帶著我先生去簽一簽。 我們是11月1日簽定的。 有個小插曲是, 我先生直到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的前十分鐘, 就在診間外面,才赫然發現, 原來我有幫他「報名」。 他原以為只有我要簽而已。 他說,他雖然已經有考慮要簽了, 但還是想先跟爸媽(我公婆)知會。 或許當時我很焦慮這件事, 怕公婆知道會阻撓,所以不慎脫口: 「你年紀不小了,應該可以自己決定吧?」 他聽了,十分氣憤,認為我把他當小孩子。 我當下定了定神,向他道歉, 花了五分鐘時間發撒嬌功,他情緒才安定下來。 -- 隔天,他陪我去精神科回診時, (關於精神科這部份, 有興趣者請直接咕狗我ID) 我的醫師,剛好也是一位伴侶諮商專家, 聽到我提及這個橋段, 問了我先生,當時是怎麼想的? 他說: 「會想告知爸媽, 是因為若我真的發生三長兩短, 我怕我爸媽不能理解、也不能接受我老婆, 寧可自己先跟他們溝通清楚。」 此時我才明白,原來他是為我著想。 怪不得我把他當成媽寶,他會這麼生氣。 醫師又問:那你們又是怎樣和解的? 我說我就馬上道歉、撒嬌, 他的情緒也很快就和緩下來。 醫師笑說,如果你們都能那麼快和解, 那應該不太需要伴侶諮商。 我想現階段是不需要, 等以後孩子出世、搬去他們家附近, 才會進入真正的挑戰。 -- 簽署至今,我先生還沒機會跟我公婆說明, 但我想,這事我們遲早要一起面對。 (其實他也可以選擇先不簽, 帶意願書回去,跟家人討論、考慮清楚後再繳回。 不過他已自行決定當下就簽好交卷。) 無論如何,簽署的內容都是我們自己決定的事。 我和他每一條都是簽「不希望」, 之後都還可以改,前提是在自己還有意識的情況下。 只是我們都有共識, 到了預立醫療決定書能夠生效的時候, 大概都不會想勉強活下去。 不需要他人執行安樂死, 我們自己就可以決定怎麼做。 -- 現場除夫妻互簽外,還需要一名見證人, 是由我媽陪同。 我先生後來紀錄了整個過程, 其中一段話如下: 「這次跟我們一起去簽『病人自主權利法』的, 除了我們夫妻兩人外,就是我的岳母。 簽完之後,岳母跟我聊了他們家裡曾經發生的實際狀況。 我一邊聽,眼淚差點奪眶而出。 因為這實在是太真實,也太感傷。 聽岳母在描述的同時, 我想到我還有親戚現在也是同樣的狀況... 所以那種感覺,實在讓人很難過。」 我媽講到我外婆的事。 原本她已經重度失智到變成植物人,躺了兩年, 又因為我媽手足一時的猶豫,讓外婆在緊急時刻被氣切, 活死人狀態又持續了數個月。 她說原本依照外婆做人痛痛快快的態度, 是不可能接受氣切的, 但當時還沒有這種法案。 至於我先生的親戚, 則是出車禍變成植物人, 現在還一直躺在療養院,已經好幾年。 夫妻一起簽,我覺得這是我們新婚階段, 目前為止做到的非常有意義的一件事。 同時間,我們也在一點一滴打造自己的小夢想, 包括成立工作室、在我的肚子裡醞釀一個小生命… 生命中有許多美好珍貴的片段, 我希望能在此時多多儲蓄,畢竟未來還多得是挑戰。 「謝謝你,9682。」 (我先生是全台第9682位簽署,我是9680) -- 補充: 因為有網友提出是否我先生沒被知會、被逼的質疑, 我在這邊說明一下。 我是曾跟先生詳述法案的各項內容, 然後因為之前所知是買一送一制, 所以我一直有種誤會, 以為我先生知道我們是要一起簽。 不過好在,就算進了諮商門診,也不用急著簽, 可以自己帶回去考慮清楚再決定, 所以應該不會有所謂被逼的問題。 既然攸關自己生死權益, 又是在有意識的情況下可以作主, 要逼大概也有點難度。 他後來自己寫了一篇病主法經驗文, 有興趣者可以點閱觀看: https://bit.ly/2K6XUwm 摘錄其中重點Q&A: Q1: 簽完之後,還可以反悔嗎? A1: 可以。 在你還有自我意識情況下, 只要跑流程,一樣可以再次變更決定的內容。 Q2: 如果家人已經變成植物人,可以簽嗎? A2: 不行。 因為這個是病人"自主"權利法, 當事人如果已經無法自己做主,就無法簽署。 Q3: 如果我自己也不知道要如何處理, 可以委託別人幫我做決定嗎? A3: 可以。 但是要簽"醫療委任代理人委託書"。 Q4: 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的方面 (吊點滴、鼻胃管灌食...等), 我可以自己選擇處理的方式嗎? A4: 可以。 但這邊,社工師提醒了我, 會要到啟動這"病人自主權利法"的時機, 通常已經是差不多跨過去鬼門關一半了, 這時候再選吊點滴、鼻胃管灌食...等, 意義已經不大。 所以這邊要想的是, 你會要需要啟動這些營養供給方式時的"狀況", 而不是單純的去選擇營養的來源。 以上分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8.95.1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73357571.A.D8D.html
annepi0: 感謝分享!伴侶諮商的部分其實以後若因一些事件想做的話 11/10 12:02
annepi0: ,要知道當你做個人諮商,醫師會站在你的角度,但變成伴 11/10 12:02
annepi0: 侶諮商後會變成要考慮兩人角度 11/10 12:02
annepi0: 所以通常會建議兩個人都和同個醫師做個人諮商,再做伴侶 11/10 12:02
annepi0: 諮商,不然就是找不同的專業人士做伴侶諮商喲 11/10 12:02
marke18: 推分享 ~ 11/10 12:57
iwillptt: 11/10 13:02
Rosso: 妳先生是被逼著簽的吧?很多醫院有病主法的諮商解說 如果他 11/10 13:14
Rosso: 有抗拒 其實妳可以先透過專業說服他 11/10 13:14
catee403: 好棒 11/10 13:17
Rosso: 抱歉沒看到妳有報名諮商門診 11/10 13:21
PttCraft: 既然這麼重要,先講清楚比較好 11/10 13:32
raindayla: 推 11/10 13:35
anitgirl: 先生到場才知道要簽,有傻眼,這種事情先告知比較尊重吧 11/10 13:37
lulicat: 哈~有點尷尬,我是有跟先生講過,也分析了每一條的內容, 11/10 13:41
lulicat: 只是我誤以為他知道我們是要一起簽。所以在諮詢門診時, 11/10 13:41
lulicat: 就有跟他說,你可以之後再決定是否要簽,但他還是當下就 11/10 13:41
lulicat: 簽完了,也告訴我,這是他自己決定的,不是我逼他的。總 11/10 13:41
lulicat: 之就是一開始有點誤會,但不影響最後的決定。 11/10 13:41
lulicat: 另外補充一點,因為這份簽署有其重要性,所以都一定要先 11/10 13:45
lulicat: 經過諮商門診,由自己決定。 11/10 13:45
norikko: (舉手)想問為什麼中間差一號 11/10 13:48
schi0301: 請問這個需要付錢簽字嗎? 11/10 13:50
lulicat: 因為他在上線登記時,是全台灣一起排序,可能剛好中間有 11/10 13:51
lulicat: 其他人插入,我爸媽當時也是這樣 11/10 13:51
lulicat: 諮商門診是自費的,須攜帶身分證、健保卡、印章。各家醫 11/10 13:54
lulicat: 院收費不同,最好先上網確認、電話洽詢 11/10 13:54
schi0301: 謝謝! 11/10 13:56
mmki: 感謝分享 11/10 14:21
elfeana: 感謝分享! 11/10 14:23
※ 編輯: lulicat (36.238.95.153 臺灣), 11/10/2019 14:52:11
loridaisy: 謝謝分享 11/10 15:17
Tammi: 推 11/10 16:00
j20974: 謝謝分享~ 11/10 16:03
lily5836: 謝謝分享 11/10 16:30
lsc2k: 請問要怎麼查自己是第幾號簽署者? 11/10 17:09
lulicat: 院方在幫你登錄上線的同時,會記下你的號碼,末五碼代表 11/10 17:18
lulicat: 你是第幾位簽署者http://i.imgur.com/bNXrTMn.jpg 11/10 17:18
iceJan: 感謝分享 覺得意義特殊 11/10 17:26
lluunnaa: 謝謝分享 11/10 17:39
sunny15: 推 11/10 17:41
BlueBoneFish: 謝謝分享 11/10 17:44
overhead: 感謝分享資訊! 11/10 18:50
beautyting: 實用文 11/10 19:17
saluawu: 感謝分享資訊 明天打去問問看 11/10 20:08
beautyting: 剛剛也和家母外子討論了 真的謝謝分享 11/10 20:13
lulicat: 這件事的確很值得納入討論,只是平常健健康康的,可能不 11/10 20:17
lulicat: 會想到;考量這往往牽涉到婚姻及兩代,才想說分享在這裡 11/10 20:17
fiorentino: 幫高調 11/10 20:36
osmanthusjo: 推分享 11/10 20:57
romany: 感謝分享 11/10 22:01
g900314: 謝謝分享,也來google看看如何進行。 11/10 22:15
hunter05469: 推 11/10 22:19
c58264cathy: 推 11/11 01:55
bigsmile: 推 11/11 07:00
LVMH: 看到妳因為惹先生生氣而撒嬌哄他平息,真的羨慕 11/11 07:13
LVMH: 我老婆是那種自己錯了還是氣勢很高不認的那種,真的很累 11/11 07:13
ClaraDer: 感謝分享,原先還沒想過深入瞭解這個法案~有機會的話想 11/11 07:15
ClaraDer: 聽照護實習極度震撼的部分 11/11 07:15
lasslass: 謝謝分享,已去查詢資訊,要帶老公婆婆一起去 11/11 07:15
brianhsu: 推你先生,這個本來就要和家人先溝通好。 11/11 08:28
fairykitty: 推,謝謝分享 11/11 08:32
YAMABUTA: 看了很感動,謝謝分享 11/11 08:45
LuciusMalfoy: 推 想瞭解 11/11 08:57
coolaru: 推 要來查一下了 11/11 09:10
lulicat: 各位可以了解一下這個ACP法案跟之前DNR的不同之處;即使 11/11 09:26
lulicat: 簽了DNR,家屬還是可以干涉,但現在ACP是直接由法律保障 11/11 09:26
lulicat: 病人的自主權,我覺得這點非常關鍵 11/11 09:26
nanaling: 推分享 11/11 09:35
unlag: 請問現在還有買一送一嗎?@@ 11/11 11:25
lulicat: 優惠有否,可洽詢當地辦門診諮商的醫院,每家價格不同 11/11 12:21
wcw2121: 簽這沒鳥用拉!道到時候友親施壓隨時撤回插管 11/11 16:22
wcw2121: 向傅達仁這樣安樂死自己決定方式才能免於長照悲劇 11/11 16:24
lulicat: 回樓上,再次強調:此法案,是直接由法律保障病人自主權 11/11 18:21
lulicat: 及保護醫療團隊不被家屬告。這是此法跟DNR不同之處。 11/11 18:21
lulicat: 傅先生實行安樂死是在2018年,病主法是今年才正式啟動。 11/11 18:26
lulicat: 就算沒有積極安樂死,至少我們有權拒絕無意義的醫療。 11/11 18:26
RoxanneC: 推 11/12 01:36
joycelife: 我也想簽,找不到二個見證人..... 11/12 14:27
lulicat: 院方可以幫你安排見證人,諮商團隊也能幫你見證,若有特 11/12 14:48
lulicat: 殊情況二等親無法到場,只要提出說明即可 11/12 14:48
lulicat: 二等親涵蓋範圍很廣,血親姻親皆可 11/12 14:50
DividBud: 謝謝分享 意義重大 11/16 01:52
zhvikn: 感謝原po願意分享 11/18 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