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INBING : 未處理完的可否整理在最上面?不然都會覺得是否都 01/01 15:31
→ TINBING : 忘了還是怎麼了 01/01 15:31
我也很想;但,在系統中置底文有限制:最多五篇(也就是說,檢舉文最多分到兩篇)
我這週會從上任起的檢舉文開始地毯式檢查處理,
再把有未清的文章代碼列在最新檢舉文的最前面
這是我想到的可行辦法
※ 編輯: marra (123.194.201.223 臺灣), 01/01/2020 20:17:13
推 TINBING : 啊,拍謝,我表達的不好。我想的就類似你講的那樣, 01/01 21:38
→ TINBING : 把未處理的整理在這月檢舉文的上方,不是整板的上 01/01 21:38
→ TINBING : 方(置底文)。 01/01 21:38
閃光文,也確實為和老婆間的互動,就輕鬆點吧!
已處理
※ 編輯: marra (123.194.201.223 臺灣), 01/04/2020 20:12:33
※ 編輯: marra (123.194.201.223 臺灣), 01/04/2020 20:22:01
→ YGOholic : 咦,請問12月底後幾則是尚待處理還是被略過了? 01/05 19:39
趕工中…
→ GaNH3 : 同篇 15-1挑釁謾罵 15-3不雅字詞 01/06 09:10
已處理
※ 編輯: marra (123.194.201.223 臺灣), 01/06/2020 12:24:49
推 anitgirl : pp5434 17-5 01/06 14:07
→ anitgirl : 17-5 婚姻狀態或時間軸不同,視為亂板 01/06 14:11
推 isaacc : 樓上這位檢舉的網友,發文量好大。。。 01/06 15:28
已處理
※ 編輯: marra (123.194.201.223 臺灣), 01/06/2020 17:48:17
※ 編輯: marra (123.194.201.223 臺灣), 01/06/2020 19:34:13
→ GaNH3 : 發文ip:122.117.152.189為泉沐創意(公關公司)持有 01/06 21:00
→ GaNH3 : 且開分身key860318(同ip),mana852(經常性互相推文) 01/06 21:01
發文帳號已處理
另兩個帳號爭取移送帳號部釐清審查中
(2/12更新)發文帳號+助攻帳號*2 永久禁言,站方判定三帳號為不同人持有
已處理(原文有提到"妻子",故第一時間判定有小小婚姻點;
收到檢舉後,站內信詢問原po得知,指的是"友人妻子",故以"無婚姻點"處份)
→ lumpfish : 喔,好像有50字,實在不想看完他寫什麼 01/08 09:55
已處理
經查上下文,判定不達15-1人身攻擊標準
但會列入日後此ID發言判決參考
→ AQQQQQQQ : 除我的推文「沒有先把心的高度放下來,任何協助和 01/08 23:56
→ AQQQQQQQ : 建議都上不了心。」 01/08 23:56
原PO誤刪,有站內信向我求救
我抓舊文給她,讓她自行貼回了
除AQ大的推文被刪,還有其它不痛不癢的兩句,也一併補回
經查,被刪的四句推文當時在文章最下方,且夾於兩次編輯之間
原PO所述之操作誤刪合乎情理,此次不罰。
若日後本ID有類似情形,列入判決參考
判定有一等親(父母)婚姻點
※ 編輯: marra (123.194.201.223 臺灣), 01/09/2020 08:52:04
→ GaNH3 : 且該篇婚姻點薄弱 01/09 16:06
已處理
→ Agneta : 問卷文 代po 營利用途 01/10 16:04
已處理(由於刪文時手滑沒按到"退文",手動申請補退文。帳號站長在退文時順手查帳
號(資料不全),把這個帳號給"退註"了 =_=#)
已處理
※ 編輯: marra (123.194.201.223 臺灣), 01/12/2020 03:30:06
※ 編輯: marra (123.194.201.223 臺灣), 01/12/2020 03:32:10
※ 編輯: marra (123.194.201.223 臺灣), 01/12/2020 03:32:45
※ 編輯: marra (123.194.201.223 臺灣), 01/12/2020 03:36:42
※ 編輯: marra (123.194.201.223 臺灣), 01/12/2020 03:37:27
※ 編輯: marra (123.194.201.223 臺灣), 01/12/2020 03:39:38
推 TINBING : 同上,16-1 未經同意公布他人照片 01/12 14:47
→ TINBING : 修改上面“推文未經同意公布他人照片” 01/12 14:49
已處理
推 TINBING : 板主,我有檢舉14-2 自創分類,按板規要罰3天。 01/12 21:50
推 TINBING : 另外,你無法確認當事人是否同意刊當照片,那是否 01/12 21:53
→ TINBING : 應該從嚴處理? 不然以後你要怎麼處理16-1? 01/12 21:53
我還沒寫"已處理",代表未結案,仍在處理中…
※ 編輯: marra (123.194.201.223 臺灣), 01/12/2020 21:57:07
推 TINBING : 14-2 自創分類及16-1公布他人照片這種顯而易見的違 01/12 22:02
→ TINBING : 反板規應該不用想那麼久吧? 01/12 22:02
我又不是7-11,不能先有緊急處理程序嗎? =_=#
(看到有洩漏個資疑慮的文先刪,其它慢慢處理,這樣很過份嗎?)_
※ 編輯: marra (123.194.201.223 臺灣), 01/12/2020 22:05:36
→ AQQQQQQQ : 我有看到新娘推文說po照片有經過新人同意,但真的沒 01/12 22:14
→ AQQQQQQQ : 有自身婚姻點。 01/12 22:14
推 a6234709 : 首先,當場問過本人才出來發文的,前板主也有推文同 01/12 22:38
→ a6234709 : 意授權照片喔! 01/12 22:40
這點就真的不好意思,連新娘本人推文同意都沒有注意到,真的是沒時間好好看文,
對發照片的板友有點抱歉
(我等會兒去改一下置底文說明)
昨晚弄女兒時,瞄到這篇文,確認有二張本人模糊照片,
但真的是沒時間細看是否有本人授權
擔心大家好意祝賀,卻反而讓前板主們隱私曝光…
因為確實違反板規1-2,肯定遲早需要刪文,所以緊急刪文並簡單置底說明
希望如果真的有侵犯隱私的情事,可以第一時間止血
原本打算起床有時間再來研究細節
要不然,這案件真的可以等我起床(目前是3:04am)再慢慢處理的
(就規定而言,確實沒有要求板主"每天"都要處理板務(上任時,小組長也有特別提醒過)
,我記得應該是一週以上無法處理板務才需要請假)
這樣,也不會有前面T大的質疑
推 TINBING : 好啦,都你們在說的,14-2這種形式上的違規居然還要 01/12 22:43
→ TINBING : 排先後?又不是私人恩怨那種不好判斷的。 01/12 22:43
→ TINBING : 婚姻板要變八卦板嗎?乾脆大家一起爆卦算了。 01/12 22:44
自創分類的處罰,我從來沒有判過,所有判決文都要重新撰寫
也許"判斷"只花幾秒,但板主處理起來,可不是彈指間的事
做完緊急處理後,我也沒有註明"已處理"(意指結案),就是打算起床再來處理
同樣的邏輯,下一篇(無人檢舉)由板主自行處理的文章(無婚姻點+代PO),
也是以代PO為原因先行刪除止血,並公告禁言處份,
等我起床有空再補上違反板規1-2於置底文的說明(主要是註記以便日後判別"累犯")
其它該說的,我上面一段都講完了 =_=#
推 a6234709 : 板主不是24hr都在線專門處理的,給點時間照規範判斷 01/12 22:59
推 ninien : 版主是要24小時待命膩?沒馬上處理就被指責?莫名其 01/13 01:00
→ ninien : 妙 01/13 01:00
※ 編輯: marra (123.194.201.223 臺灣), 01/13/2020 03:15:16
※ 編輯: marra (123.194.201.223 臺灣), 01/13/2020 03:27:07
※ 編輯: marra (123.194.201.223 臺灣), 01/13/2020 03:32:34
※ 編輯: marra (123.194.201.223 臺灣), 01/13/2020 03:33:54
※ 編輯: marra (123.194.201.223 臺灣), 01/13/2020 03:53:46
→ isaacc : 版主辛苦了。唉。覺得前版主大喜文可以通融的 01/13 12:55
→ isaacc : 畢竟這也是閃光文啊。。。 01/13 12:56
推s89227: 謝謝大家的祝福,照片有經我們同意,但沒自身婚姻點 01/12 16:41
→s89227: 不了你XD 01/12 16:41
→s89227: *救不了 01/12 16:42
這是新娘(也是前板主;新郎是前板主兼現任小組長)在原文下的推文發言
觀其發言,相信s大也不希望我因為他們而壞了板規
畢竟,這是他們兩人曾經用心守護的園地 ^_^
※ 編輯: marra (123.194.201.223 臺灣), 01/13/2020 14:22:06
→ Agneta : 狀態不符合 且過去也曾因此被判亂板180天 01/17 10:50
→ GaNH3 : 看能不能判17-2給他一個退文給他在其他版限制 01/17 11:04
已處理。將移送帳號部查詢"共同帳號"
※ 編輯: marra (123.194.201.223 臺灣), 01/17/2020 12:33:57
已處理
※ 編輯: marra (123.194.201.223 臺灣), 01/18/2020 08:50:21
→ norikko : 你懂什麼 15-1 01/18 15:48
已處理
已處理
※ 編輯: marra (123.194.201.223 臺灣), 01/18/2020 21:36:08
不要在這兒吵架 =_=#
※ 編輯: marra (123.194.201.223 臺灣), 01/19/2020 21:32:01
→ lumpfish : Sorry,不該在這裡亂扯^^ 01/20 01:00
→ lumpfish : 樣 15-1 01/20 01:00
已處理(原文已修改無法刪推文,已站內信請原發文者協助刪除)
※ 編輯: marra (123.194.201.223 臺灣), 01/20/2020 06:04:06
※ 編輯: marra (123.194.201.223 臺灣), 01/20/2020 06:15:40
※ 編輯: marra (123.194.201.223 臺灣), 01/20/2020 06:20:42
※ 編輯: marra (123.194.201.223 臺灣), 01/20/2020 08:45:39
→ love121323 : 板規1.5無婚姻點或明確建議,文章主軸明顯不在原po 01/20 23:06
→ love121323 : 身上,另檢舉違反版規17,借回文方式筆戰揭露他人資 01/20 23:06
→ love121323 : 訊,有亂板之嫌 01/20 23:06
基於"不以人廢言"原則。
綜觀前面板上文章,不少是有人發言後,
被板友發現說法與實際情形不一致而推出"整理文"
本篇源自j大於#1U95znwD的持續噓文,被檢舉人針對對方論述而提出相關自行公開於板
面上之佐證,在本板實非特例,難以判定為"亂板"
後面是大亂鬥得太誇張,所以被我鎖文。
但原先的發文(如果不考慮發文者身份),難稱違反板規。
綜上所言,本次不予處份;但相關發言會列入日後其它判決之考量
→ love121323 : 另開一篇擴大筆戰戰場,板規17亂板 01/20 23:08
已處理
※ 編輯: marra (123.194.201.223 臺灣), 01/22/2020 21:57:27
這篇很神奇!
是回自己2018四月的文章
就回文標準而言,是後續報導,所以100%切題
但問題在於,2018四月的起始文章,為何在當時沒有被判定違反板規?
這可能牽涉板規修定時程的時空問題,還在研究中…(暫時先設定為"結案,禁止回文")
※ 編輯: marra (123.194.201.223 臺灣), 01/23/2020 03:25:41
※ 編輯: marra (123.194.201.223 臺灣), 01/23/2020 03:54:13
推 TINBING : 其實這樣的話會有一個漏洞,用假借回文的方式行發 01/23 08:55
→ TINBING : 問之實要如何解~ 01/23 08:55
太誇張的有被我擋過!
但這次,真的有點難判斷,我需要點時間…
※ 編輯: marra (123.194.201.223 臺灣), 01/23/2020 09:10:13
推 isaacc : 這案例很讓人糾結,不過我猜她還是會結婚的。。。 01/23 21:52
推 TINBING : 時空問題應該好解。就像前陣子有人把很久以前的文 01/23 22:02
→ TINBING : 章編輯變空白文後一樣被處罰。此例一樣,不用管之前 01/23 22:02
→ TINBING : 為什麼沒有被罰,現在新的文章就是不符合規定。 01/23 22:02
目前全系列文章設定禁回(s),以避免日後再行回文
有空再研究板規修定時空問題
("再開新文"是不合規定,但回覆原有文章且內容遵守"回文標準"是合乎板規的。
所以癥結點還是在於原先的文章是否需要被"補判定"為"不合板規")
(2/12更新)原原文不論是何原因,沒有被刪文處份,也沒有標S禁回是(前板主群)留下的既
成事實,故不追溯處份原PO回該篇文的行為。原PO回文合乎"回文標準",故不
予處份。全系列文已標明S禁回,當可避免日後發生類似事件。
是偏離本板討論宗旨,但不到處份程度
已全篇禁回文/推文,避免放錯焦點 而以過當的防疫角度指責該篇樓主
→ norikko : 怪的生物 15-1 01/30 10:18
推 nth3803 : 樓上n大檢舉的好像是因為主觀感受無法算違反15-1(因 01/31 19:57
→ nth3803 : 為有加"覺得")?因為我10月有檢舉過類似的,好像沒 01/31 19:57
→ nth3803 : 有成立的樣子 01/31 19:57
差不多是n大所言的狀況
但這在板上屬於長期爭議未定判決,故晚點回
(板主一直被其它事分心,尚未完整釐清並給予正式回應)
※ 編輯: marra (123.194.201.223 臺灣), 02/01/2020 05:29:25
※ 編輯: marra (123.194.201.223 臺灣), 02/01/2020 05:32:38
※ 編輯: marra (123.194.201.223 臺灣), 02/12/2020 05:43:28
※ 編輯: marra (123.194.201.223 臺灣), 02/12/2020 05:5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