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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來看婚姻板的人,應該也有很多[前夫]或[前妻],我就是前妻之一, 我有拿前夫給的固定撫養費,我單獨監護兩個孩子, 我想貢獻一點身為前妻與孩子的照顧者的心得給原PO參考。 關於錢(撫養費),是給孩子的,不是給前妻的,前妻是代為收受管理, 至於合理的費用, 第一點是要看各縣市生活標準,可以從主計處的資料看到108年, 台北市3萬/月,新竹市2.6萬/月,其他縣市大概都落在2-2.4萬/月之間, 這個部分,如果上法院,是根據這項資料+父母雙方的薪資總和與比例, 去判出每月的固定金額撫養費,到孩子成年為止。 (例如:爸爸薪水好那可能就爸爸負擔2/3,媽媽是醫生那可能直接判4萬/月都有可能) 第二點是要看,雙方對於孩子照顧的時間貢獻,照顧孩子的時間與精力, 也可當作貢獻了一部分的撫養費的意義。 對於妳先生與前妻的約定,照文中看起來是他僅負擔了1/2的學費與生活用品費用, 為什麼我說[僅],是因為他的照顧時間,應該沒有前妻多,前妻還要照單據請款, 要是今天改成爸爸當主要照顧者,照單據向前妻請款一半,而日常接送孩子上下學, 補習,回家盯作業,要準備早餐晚餐,都由爸爸這方負責 (爸爸很可能不能負責,變成爸爸現任太太幫忙) 妳可以思考一下,這種差事,相較之下,是否爸爸給1/2費用,可能好一點。 低年級小學生基本上一週僅有一天全天,中年級變成三天全天,半天的時候, 雙薪家庭沒後援的基本上只能送安親,安親就是需要費用,我希望我的孩子, 不用因為父母離婚,而需要過的比其他孩子辛苦,所以爸爸媽媽可以供給的情況下, 學英文,學樂器,去運動,都是我想要供給給我的孩子的。 因為孩子還在肚子裡,媽媽為孩子打算是很正常的,原PO可以考慮 把撫養費金額與先生商量看看, 能不能給一個固定的金額,多不退,少不補,付到20歲。 如果每月1.2-1.5萬之間的金額,對方願意接受,那也省的未來擔心對方無限上綱, 上到大學畢業可是要到22歲呢... 孩子小一小二時,光是上四天下午到四點的英文班, 是開學時一次付掉接近6萬/一學期...給妳參考一下 上到六點的話...每個月還要多付1萬左右的月費... 重點是讓先生負責多一點,不要甚麼單據都由妳來繳,被寵壞的該是太太,不是先生, 這是我離婚後最大的感想,請多讓男性擔負責任,而非自己做到很辛苦心很累, 這個真理等孩子誕生後,一定會更有感... 這個孩子在妳決定與先生結婚時,就已經是存在的事實, 祝福這個孩子有一個負責任的爸爸,與接納他的阿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3.151.12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600306145.A.345.html
missrabbit : 推 這篇真是溫馨回文 希望原PO看得進去 09/17 09:40
mtyc : 推 09/17 09:40
businesschou: 推 09/17 09:42
sweetonion : 妳是不是誤會了什麼?原原po是因為現在老公的錢等 09/17 09:43
sweetonion : 於她的錢 竟然還要流出給大兒子才心累的 單據來 繳 09/17 09:43
sweetonion : 的也是老公的錢 她還想審核呢 09/17 09:43
Whiteplus : 推!我覺得妳很棒! 09/17 09:44
kybay : 其實還有一種情況要探討:當初原原po夫與前妻離婚 09/17 09:45
kybay : 時是雙方合意、還是其中一方主張或外遇,如果離婚是 09/17 09:45
kybay : 夫要負較大責任 那現在只出1/2還便宜他了呢! 09/17 09:45
ninien : 原文是老公繳單據啊,是原原po自己拿過來看自己計較 09/17 09:50
ninien : 的 09/17 09:50
ror : 推 09/17 09:50
Colitas : 原文應該是一萬+半數單據支出,不過還是前妻負擔比 09/17 09:50
Colitas : 較重無誤 09/17 09:50
ytwu : 原文沒說一萬,是說「一筆」 09/17 09:53
Colitas : 記錯了,只有說一筆固定生活費+半數單據,沒有金額 09/17 09:53
Colitas : 嗯嗯,感謝y大 09/17 09:54
duoduo554553: 離婚時直接寫一個月多少,不是比較好嗎。我老公朋 09/17 10:00
duoduo554553: 友台北市他是付一個月2萬 09/17 10:00
duoduo554553: 他後來又再婚了,也有生小孩,該付的都有付 09/17 10:01
ror : 我猜當初前妻應該清楚老公個性,所以才用實報實銷 09/17 10:01
ror : 不然真的應該寫好一個月多少,後續問題太多 09/17 10:02
icevenus : 實報實銷算是比較為孩子想的做法啦,安親班價格又 09/17 10:09
icevenus : 不是萬年不變…而且再怎麼說也是自己的孩子(對生 09/17 10:09
icevenus : 父母而言) 09/17 10:09
claretcider : 原原po就是吃相難看,不想出錢更甭說出力 她自己也 09/17 10:26
claretcider : 坦承自己就是愛計較的人 09/17 10:26
a12345678846: 推解說 09/17 10:48
archinjj : 因為不確定未來物價的確也有實報實銷的例子,是有 09/17 11:12
archinjj : 爭議沒錯,不過ㄧ般走法院只要是孩子的單據,只要 09/17 11:12
archinjj : 不是太離譜,法院會站在孩子方強制對方繳 09/17 11:12
mamajustgo : 推 09/17 11:33
Sourxd : 推 09/17 11:49
catson : 小孩不同階段的花費不同,固定金額也不公平吧 09/17 11:57
ynnus : 推 09/17 12:01
zen : 推,謝謝你的分享 09/17 12:23
marissa127 : 推 09/17 15:27
sweetjam : 實報實銷缺點就是怕碰到對方說我不同意小孩買這小 09/17 16:57
sweetjam : 孩學那,就要不到錢了 09/17 16:57
sweetjam : 一般都是每月固定一筆撫養費 09/17 16:58
huohuai : 好文推 09/18 02:09
archinjj : 要不到錢很多婦女都摸摸鼻子算了,殊不知這是受法 09/19 10:55
archinjj : 律保護的,要有有效契約非口頭約定,建議ㄧ次不付就 09/19 10:55
archinjj : 上法院告,哈哈,對方故意破產就從薪資扣。這麼難 09/19 10:55
archinjj : 看對方ㄧ次以後會乖乖付了。膳養費不見得要得到, 09/19 10:55
archinjj : 撫養費是要得到的。畢竟法院會保障小孩權益的 09/19 10:55
archinjj : 所以離婚時律師費不要省,要請專業訂有效契約 09/19 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