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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ubii (單車大叔)》之銘言: : 關於轉錄網路故事可能涉及到的著作權法的問題 : 我有問了朋友 : 得到一些初步的結論 但是還是有很多的盲點 : 希望有專門學法律的版友 看看有什麼建議 : 首先網路故事的出處 如果是屬於網路創作 : 那麼轉貼並注明出處跟作者 應該是不違法 : 網路是一個公開場合 : 在公開著作的空間 並沒有法條可以罰 : 再者 如果這些網路故事後來變成了實體書呢? : 這個部份我就不確定了 可能是一個法律管轄的灰色地帶 : 最後 如果已經知道是紙本故事 屬於有償出版 : 即使是被有心人 拿來貼在網路不知名的地方 : 此時轉過來 轉錄的人是會涉及違法的 : 我想 大家都想在網路上看好看得故事 : 以上這三個 或是以外 : 都需要先釐清  推文太亂, 用回文明顯.  首先請詳閱Liska版主所發表的公告修正, 特別是裡面的第二條.  因為第一次發佈的公告被移除, 裡面的雙方的討論也不再存在,  所以在此再表達個人論述一次.  我並不對轉貼行為有無侵犯著作權法有任何意見  但對於不通知原作者即轉貼的行為, 這不但侵害了創作者的權力,  心血, 更或許包括了利益. 而以個人立場而言, 也相當於是踐踏  創作者尊嚴的行為.  法律無法管制的行為, 絕對不代表那就是正確的.  You have no right to steal others creatio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162.38
genderbb:但只有法律是可以約束眾人的,道德標準會因人而異。即使 08/04 03:01
genderbb:眾人都同意尊重作者,但方式為何亦人言言殊。 08/04 03:02
genderbb:這種題目只會各說各話,任一方都不會被說服,可以停了吧 08/04 03:03
genderbb:不是針對原PO,只是我覺得板上再吵下去只是更亂而已。 08/04 03:03
darkfantasy:法律只有刑罰的約束能力, 若只能靠刑罰管制自身行為 08/04 03:07
darkfantasy:不覺得過於悲哀了點? 08/04 03:08
ufk:是悲哀了點,但事情常常就是這樣... 08/04 03:43
airlow:其實站上態度也很重要,不用一直想法律漏洞,反正站上不准 08/04 05:38
airlow:就算你現在找到模糊地帶,站方還是不會冒險的啦~ 08/04 05:45
kikarul:同意原PO 08/04 07:19
saidohichi:同意你:) 08/04 09:27
cowbaying:帥喔 不過跟法律有關的問題我認為去法律板比較好 08/04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