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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來偷發文一下;p 這故事下一回就完結咧,然後等我行有餘力再寫下一個小故事Orz 時間感覺怎樣都不夠用啊!(哭哭) =以下正文= 怎麼會呢? 那這些內容……都是阿三自己想的嗎?那我給他的那些呢?一個也沒用過 嗎?怎麼會呢? 轉頭看看阿三睡得跟死豬一樣,我走過去踹了他幾腳,他都沒有醒來,於是 我開始翻著他房裡的抽屜,最後在最下層的大抽屜格裡面找到好幾包牛皮紙 袋。 紙袋裡裝的是一疊疊A4紙,一看就知道是劇本。 我把那些劇本抽出來看,有些段落在簿子上看過,有些沒有,而且劇本的風 格都不同,絕對不是阿三自己一人的手筆。我在其中一袋劇本找到一張印著 「合約書」三個字的紙,底下還有蓋章跟簽名,上面寫著: 甲方出售靈感給乙方,乙方需提供未編導之新劇本作為酬勞,並為維護乙方 權益,新劇本僅作私人用途,甲方不予販售。 ……其他林林總總的細則我就不看了,合約上載名的甲方就是阿三,乙方則 是另外一家電視台的編劇,我之前跟他見過幾次面。 所以……阿三把我給他的東西,一邊作為靈感交換,一邊又拿去賣給別人, 然後再換來新的劇本……這不等於他有源源不絕的題材可以使用嗎?阿三這 個傢伙真是太可惡了!居然這樣踐踏我的心血! 『殺了他!殺了他!』 我腦海中冒出這樣的聲音。 「不行……怎麼可以,我們又沒有什麼深仇大恨……」我搖頭喃喃,這種殺 人的大事怎麼可以如此隨便。 『其實你很想要把他手上的簿子跟這些都拿走吧?』 『你不是很想要他手上的簿子嗎?如果你不殺了他,你要怎麼拿到呢?』 「我……我可以偷看一下就好……」 那個聲音催促,我承認我有點動搖。不過,殺人這種事情…… 『別傻了!你有多少時間可以偷看?再說,要是你殺了他,你就可以拿走他 的簿子!拿了簿子,你有兩本可以寫,有更多的靈感!更多的財富!這樣不 是很好嗎?』 「……」我動搖了。 不得不承認,那個聲音說的沒錯,只要我把阿三這本拿走,萬一簿子寫完 了,我還有一本可以用,而且我還可以把阿三寫過的謄到我手上這本,寫滿 了我再把我的謄過阿三的,這樣又可以撐一段時間,而且還有這麼多劇本等 我用,沒有什麼不好啊! 『對吧對吧?殺了他啊,這樣就取之不盡、用之不竭囉!』 那個聲音又說。 「對……殺了他我可以拿走這些……對!」 我轉頭看著阿三,大概是酒精發揮了作用,看來睡得特別甜,不僅鼾聲頻 頻,還嘴角流涎,簡直讓我覺得噁心。 這種傢伙……隨意把別人的心血這樣賤踏、利用的傢伙……簡直……簡直… … 死了最好! 對!死了最好! 好,接下來,我得想想我要怎麼殺他。 如果用枕頭悶他或者掐他,就算睡得再沉也一定會有掙扎痕跡可循,這樣警 察一定很快就會找到我頭上了;如果拿刀殺他,也會被發現,更何況他喝得 那麼醉,警察一定猜得到他不可能用刀殺了自己……我得設計一個看起來是 自殺的場景,然後不容易被找到證據。 「啊!林夢昇快用你生鏽的腦袋想一想啊!再想不出來你乾脆去自殺算 了!」我用利的敲著腦袋、對著自己喊話。 自殺? 對啊!自殺! 我想到了一個絕佳的好方法。 ※ ※ ※ ※ 「叮咚、叮咚、」 「叮咚、叮咚、叮咚、叮咚、」 正當我與第七十五場戲奮鬥的時候,門鈴響了。 除了房東,沒幾個人知道我搬過家,尤其現在這時間,誰會來按門鈴呢? 還按得這麼急。 「叮咚、叮咚、」門鈴又響。 「嘖!」我煩躁的抓抓頭,看來我不開門對方是不會放過我了。 我走到門口,「誰啊?」我拉開門,站在門外的是一個穿著長袍的男人,緞 面上繡著金龍,看起來相當貴氣。 「好久不見。」對方微笑,「林、大、編、劇。」 就跟我們第一次見面一樣的口吻。 「呃、呃、好、好久不見……」我囁嚅著,低著頭不敢看那人一眼。 是貘,果然還是上門來要錢了啊。 「不請我進去坐嗎?」 「呃,你怎麼來了?」我問了一個白癡問題,乾笑以對。 「進去再說吧。」貘沒有回答。 沉默了幾秒,貘也沒有打算要走的樣子,不得已,我只好請貘進家門。 貘走進來,很自然就往沙發的方向坐下,他一雙長腿交疊側擺,嘴角揚起一 個好看的弧度,「坐下吧。」他伸手邀請我坐在他的對面,這一刻彷彿我才 是客人。 「呃……你是來收錢的嗎?我現在身上沒有很多現金,我可……」 「林先生,我必須說,你違反了我們的交易。」我話還沒說完,就被貘給打 斷;明明是件嚴肅的事,但他臉上仍掛著第一次見面看到的那種微笑。 表面上很親切,但是沒有一點溫度,反而有點令人心寒。 「什麼?呃,這一定有什麼誤會吧?」我乾笑了幾聲。 如果要騙人,那絕對是小事一樁,但要騙的不是人,那麻煩可就大了。 我知道我自己違反了約定,但是但是,那應該沒什麼吧?至少我都有按照他 說的做啊! 而且他一開始也沒說不能交換橋段的。 「林先生,我的規則防君子不防小人,您要找漏洞鑽也無可厚非,只是,您 為了一己之私,連他都殺了,我想這實在有點不太妥。」 「你在說什麼啊?我聽不懂耶。」我吞吞口水,眼皮一直跳呀跳的,真不吉 利。 「你怎麼會聽不懂呢,」貘攤手微笑,「你不是開了瓦斯嗎?」 「你怎麼知道?」我驚呼。 這傢伙怎麼會……! 「新聞報導得很大呢。」貘仍然保持微笑,那種感覺不出溫度的微笑。 為了把阿三手裡的東西奪走,我花了一番力氣把阿三從房間再拖到廚房,開 了瓦斯才離開,想當然耳,隔天他一醒就死了,炸個精光什麼也沒留下。 因為我知道阿三每天早上起床一定會先來一根菸。 當然也博得各家新聞台不小的版面,甚至T台還連做三天,扒糞似的把阿三 的生平講述得淋漓盡致。 沒辦法,為了收視率嘛,阿三也算是「鞠躬盡粹、死而後已」了。 「我……是他先提議的!還把靈感拿去賣人!我、我我只是……只是…… 把、把他手上的東西拿走而已,我都沒動!我可以現在拿給你!」我搶白, 希望藉此可以向貘邀功。 「嗯,請把兩本都還我吧。」 -- 新星文創-我們寫最好看的小說,展現我們最遼闊的創意。 http://www.facebook.com/kerorostar5 團長:小米 駐點作家:鐵雄、啞鳴、張三、鳥人、麥開莉、上絕 來看祝融瞎掰:http://undinekid.pixnet.net/blo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14.181.202
mich85296:yeah頭推 ~ 一下課到家就有故事可以看 <3 11/01 15:45
mabogirl:腳板推 11/01 15:49
這個身體也太短了XDDDDDD
chan112014:偷走就好幹嘛殺了他0.0'' 11/01 16:07
aassd:對啊,好笨,幹嘛殺人 11/01 17:03
在這裡回答,大家覺得主角真的很笨,要本子偷走不就好了,為什麼要殺他? 我的解釋是,如果只把本子偷走,等阿三隔天醒來找不到東西,馬上就可以聯想是主角拿 的,到時候主角可能會惹上麻煩,或許還會節外生枝。 主角因為不想節外生枝,也出自於他對於阿三的嫉妒與憤怒,於是就決定把他殺了,大概 就是這樣~
tzueike:推推! 11/01 17:56
pandahsien:有點笨XD 11/01 19:06
Lydia66:推 11/01 19:27
hmhuang:推 11/01 20:13
popomom:推死阿三 11/01 22:53
謝謝大家推~還有阿三本尊推推XDDDDDD ※ 編輯: undinekid 來自: 1.162.10.68 (11/02 01:58)
PBPY:推~! 11/02 2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