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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_HappyLivin 看板 #1HVpH1hF ] 作者: jobli (老鼠扛刀,滿街找貓) 看板: L_HappyLivin 標題: [公告] 飄版版主 blueskydoor 判決不公正案 時間: Tue Apr 30 11:02:17 2013 判決: 1.同等文字攻擊應同等對待版主應解除水桶或水桶另二位使用者。怠職不處理部份。 2.惟如因推文水桶應一視同仁,討戰應戰者都應同樣處份, 不可針對使用者個案處理,請版主檢討原文中其他人處份。 3.102-2 success0409申訴marvel 版水桶不當案也是同樣原因 貴版主多次遭投訴水桶不公,這是第一次正式警告。 原因: 1.版主處份請依版規處理,而不是個人喜好判定針對某ID 2.筆戰文規定不是限於發文者,推文,簽名檔也算在內 註記: 依[公告] 生活娛樂館組規 2013 修訂版 三、板主懲處 1.板主無故隱板及違反本站或本組之規定或公告,依違情節程度作以下之懲處: 1>警告。 板主於一年內遭警告兩次就解除板主職務。 2>解除板主職務。 3>褫奪於本群組內任板主之權。 2.累犯者加重懲處。 如果你再這樣,我只好報請群組解除你版主職務。 本文同步轉發 marvel 以備查驗 -- 主計人員表示:如不含戰備、留守、加班,國軍工時低於勞工。 人事主管說明:如不含義務役,國軍編現比超過標準。 訓練部門強調:如不考量天官,台灣志願軍士官最聰明。 作戰部門聲明:如不列計北約、東協和俄國,國軍戰力最強! 後勤部門宣布:如不納入停用裝備,台灣裝備妥善率世界最高。 最後還是政戰說法最切實際:如不考慮真實性,國軍官兵生活最幸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178.21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jobli (118.160.178.21), 時間: 04/30/2013 11:02:40
xdfunnyboy:首推 普天同慶 活該!! 自以為再怎麼亂搞都沒關係 04/30 11:09
xdfunnyboy:昨天被水桶的各位 也快去檢舉他吧!!! 04/30 11:26
pocky0511:一年內警告兩次~~版主自己看著辦囉 04/30 11:34
joey78430:看不大懂判決的第1點 04/30 11:34
pocky0511:同等文字攻擊應同等對待,版主應解除水桶或水桶另二位 04/30 11:35
joey78430:只在#1HURg17E找到Stanleyk,找不到第二個該桶的是誰... 04/30 11:39
Stanleyk:這個嘛~說實在的我還真不知道除了"耍無賴"之外, 04/30 11:44
Stanleyk:要怎麼去形容那時候h大的那樣子. 04/30 11:44
Stanleyk:不覺得就像肯德基的那個士兵嗎? 坐在地上踢腿不停那樣. 04/30 11:45
Stanleyk:你要說我攻擊你是無賴~我也只能說隨你了. 04/30 11:45
Stanleyk:"耍無賴" 是怎麼形容.. "無賴" 是什麼意思. 04/30 11:46
xdfunnyboy:呵 我沒針對你的意思喔 我是針對版主的不公正 04/30 11:46
xdfunnyboy:版主連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都可以水桶 無賴當然也要嘍 04/30 11:47
xdfunnyboy:要嘛就全部解除水桶 要嘛就全部一起桶 不要在那亂搞 04/30 11:47
joey78430:沒人理我...嗚...消失的第二個人係蝦米郎...? 04/30 11:49
xdfunnyboy:樓上我有問過小組長 他說要嘛解除H的水桶 要嘛全部人一 04/30 11:50
xdfunnyboy:起桶 但我不知道那全部的意思 是包含那些人... 04/30 11:50
joey78430:所以我覺得小組長自己也亂了 XDDDDD 04/30 11:51
joey78430:另外,板主應該有責任出來釋明一下他的判斷標準。 04/30 11:51
joey78430:像"無賴"一詞,心證的形成是否有參考當時的客觀情境,若 04/30 11:55
joey78430:有,那是否認為以"無賴"形容並未貶損被攻擊者的人格? 04/30 11:56
xdfunnyboy:樓上不用想這麼多 連信徒 酸民都可以水桶了 04/30 11:56
xdfunnyboy:無賴不桶的話 再怎麼說都說不過去.. 04/30 11:57
joey78430:若認為未貶損,再針對申訴的三個案例進一步釋明。 04/30 11:57
joey78430:全部都釋明過後,才能確定是否有為同等之對待。 04/30 11:58
ePaper:戰吧!! 04/30 12:37
ks823:開戰了... 04/30 14:15
ahw12000:借問 現在投票說禁不禁賀文 怎麼沒有看到公告介紹這是投 04/30 14:37
ahw12000:啥? 賀文是指隨便PO 慶祝東照大權現德川二郎三郎源朝臣 04/30 14:38
ahw12000:家康 生日快樂 那種嗎? 04/30 14:38
PEIRON:樓上你搜尋"恭祝"就可以看到很多範例了 04/30 14:49
PEIRON:不過我也覺得是該有篇公告說明一下(而且要開放推文XD) 04/30 14:49
tmr0218:我也有同樣的問題 按進去才知道在投賀文 04/30 15:06
JimloveJill:顆顆 04/30 15:15
pipi8224761:嗯 04/30 15:26
chisawasaki:感覺這次的賀文投票 只是虛應民意產生的東西 板主處理 04/30 15:47
chisawasaki:的態度不禁讓人懷疑之後真的會照後續投票處理嗎 04/30 15:48
PEIRON:joey提到「人格」,讓我想到這篇 04/30 15:57
PEIRON:主題: 罵哭夭無罪「評價行為非人格」 04/30 15:58
ruby0502007:正義得以伸張^^ 04/30 16:04
s902340904:咦? 信徒可以檢舉哦? 那x大不就又要被桶了XD 04/30 16:17
s902340904:板主最近判決真是莫名其妙~ 加油好嗎? 04/30 16:17
joey78430:我覺得,信徒、酸民可以桶,因為他評價的對象是"人",所 04/30 17:10
joey78430:以會有"人身攻擊"與否的問題。 04/30 17:11
joey78430:Stanleyk的部分,看了看原文,他說的是"耍無賴",評價的 04/30 17:11
joey78430:對象是"事",既然評價的是"事"又怎會有人身攻擊的問題? 04/30 17:12
joey78430:較有爭議的水桶應該是CNNSION的"盲目"、"哭"、"26" 04/30 17:14
joey78430:跟ahbean的"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04/30 17:14
s902340904:簡單來說:板主標準不一。x大的主張方向錯誤。 04/30 17:17
s902340904:不過...板主當到功能只剩刪文和受理檢舉的地步了嗎? 04/30 17:18
s902340904:近幾次水桶都是人家檢舉才處理,為何不主動些? 04/30 17:19
joey78430:因為板規規定要有人檢舉才能辦啊 04/30 17:20
s902340904:不,板友檢舉只是被動技能;板主自身權責是該主動處理 04/30 17:22
joey78430:問題是,板主可以代替板友感受有無被污辱嗎... 04/30 17:24
joey78430:其實我是覺得對於筆戰文的推文檢舉,之前發河蟹是可以接 04/30 17:26
xdfunnyboy:joey cnnsion那個豪無爭議 說人26和盲目本就違規 04/30 17:26
joey78430:受的,讓雙方能和解,畢竟大家當時都在氣頭上。 04/30 17:27
xdfunnyboy:我之前說人盲目也被水桶 所以別再有說爭議了 04/30 17:27
joey78430:盲目那個跟據我粗淺的國文底子,他並不是在說你盲目。 04/30 17:27
joey78430:因為你先修文說"現在才知道許多飄版的鄉民都很盲目" 04/30 17:28
joey78430:接著,CNNSION:芒果冰啦,盲目。沒完沒了 04/30 17:29
xdfunnyboy:呵 那我也可以說我不是在說別人盲目阿 04/30 17:29
s902340904:指特定人的,我可以認同只受檢舉;但開地圖砲的,直接 04/30 17:29
xdfunnyboy:可是說人26本就違規阿..我是台灣人 不是26 04/30 17:29
s902340904:處理並不難,還要等板友檢舉才處理很怪。 04/30 17:29
joey78430:地圖炮的部分我同意S的看法,是可以主動沒錯。 04/30 17:29
xdfunnyboy:哈 那版主在組務又被另一版友檢舉嘍 04/30 17:30
s902340904:x大哥,你那句話分明是地圖砲...= = 04/30 17:30
joey78430:就說桶"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很有爭議吧╮(﹀_﹀")╭ 04/30 17:31
xdfunnyboy:就算盲目不違規 26總違規了吧 說人在哭也算引戰 04/30 17:31
s902340904:沒差,不覺得近幾次水桶會被判第二支警告.. 04/30 17:32
xdfunnyboy:反正這次版主很多水桶 都非常有爭議性 04/30 17:32
s902340904:小組長的意思大概是往後水桶再犯才會往上送 04/30 17:32
joey78430:所以你覺得"你跟26的觀點一樣嗎?",是在罵你"26"?! 囧> 04/30 17:34
joey78430:至於"哭"這個字,確實有爭議沒錯。 04/30 17:34
joey78430:話說回來,根據新修正的水桶公告,Stanleyk進桶了。 04/30 17:52
joey78430:水桶公告可以這樣"靜靜"的修改嗎!? 04/30 17:52
xdfunnyboy:對阿 版主這樣是怕人噓吧 沒發新公告 笑破人家大牙 04/30 17:57
xdfunnyboy:這版主還真沒那肩膀來擔責任呢 做錯事還怕人知 04/30 17:58
xdfunnyboy:這版主真是前所未見 笑死人了XDD 怕人噓公告也不能推文 04/30 18:00
joey78430:( ′﹀‵)/︴<>< <>< <>< <>< <>< <>< <>< <>< <>< <>< 04/30 18:04
PEIRON:上面x已經自爆第三個分身了XD 04/30 18:31
joey78430:樓上P大嘴巴!XDDDDDDDDD (你千萬別檢舉我啊~) 04/30 18:34
joey78430:出門吃大餐~耶~ 04/30 18:34
PEIRON:吃飽了,現在來看看"現在才知道許多飄版的鄉民都很盲目" 04/30 18:48
PEIRON:這句話是不是人身攻擊? 指涉對象: 許多飄板鄉民 04/30 18:48
PEIRON:盲目: 貶損人格。 所以這句話應該是人身攻擊無誤 04/30 18:49
PEIRON:可檢舉對象: 飄板鄉民 04/30 18:50
appoo:我認為啊 04/30 18:51
appoo:有時候原則的建立比起寬容來的重要 04/30 18:51
appoo:也比起裁決的目的重要 04/30 18:57
appoo:雖然當下是為了避免紛爭繼續的擴大 04/30 18:57
appoo:但原則一被破壞就回不來了 04/30 18:57
thismy:這小組長有魄力 04/30 19:01
xdfunnyboy:分身?ahbean又不是我= = 04/30 19:03
xdfunnyboy:去查IP就知道了 04/30 19:07
ezmantalk:我猜此文被鎖之可能性… 04/30 19:08
xdfunnyboy:這文他不能鎖吧= = 這是小組長轉來的耶... 04/30 19:08
s902340904:為啥不能鎖XD 04/30 19:12
PEIRON:噢,我指的是"我是台灣人 不是26"這句 04/30 19:20
kei2363013:google查IP技能真的很恐怖... XDDD 04/30 19:22
Birdy:版主不懂制度 只知合諧 04/30 20:16
kklffg:真好笑 04/30 21:07
transferking:爽 前幾篇文章對版主的質疑 板主都躲起來裝沒看見 04/30 22:04
humanskull:WOW 接下來七個月不能再被警告了~XD 04/30 22:20
Tracy0041:多次判決不公遭檢舉 有自知早該下台了 05/01 09:47
wow527:推樓上 05/01 14:15
argus0606:沒跟到,現在買雞排還來得及嗎? 05/01 22:20
ice76824:雞排都吃膩了 05/02 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