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arvel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你還有後悔的機會。」執行官看著跪在石製十字架前的他:「那只是隻寵物。」   「不。」他再次回覆同樣的答案。   「執迷不悟。」執行官冷聲道:「瀆神者,唯一死刑。」   劊子手揮下刀刃,鮮血噴上十字架,將上面刻字的凹槽染出深紅字跡。   『我的靈魂伴侶沉眠於此,願她從此脫離神的惡意。』 -- PTT.霜千夜SIMOCHIYA=BS2.藤宮 妖FUJIMIYAAYA=論壇.妖彌彌生≒心得.野貓 藤宮 妖的小貓窩:bs2.toP_FUJIMIYAAYA 有跳坑的勇氣,歡迎冒險。 很多故事,都沉在裡面等著挖掘。 喜歡網頁介面由此去:http://blog.pixnet.net/FUJIMIYAAYA 野貓磨爪的心得堆積:http://royami-asran.blogspot.tw 絕對推獎的同人社團:http://jakreuz.blogspot.tw -- ※ Origin: 交大次世代(bs2.to) ◆ From: host-54.86-185-111.static.totalbb.net.tw
circlesun:什麼意思? 09/30 02:17
posmole:天意弄人~~一切都是神的錯 09/30 07:32
Lydia66:神的惡意wwwww 09/30 09:31
ziper:人獸交?? 09/30 10:38
oglingfox:我也在想是不是人獸交www 09/30 13:47
ZENFOX:在十字架底下作記號當地盤?||| 09/30 13:50
jfurseteidce:神的惡意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我喜歡 09/30 20:25
tusbaki:轉近來請改成創作分類,前面的不追溯,下一批開始用自創 09/30 20:26
tusbaki:我就坐處理了! 09/30 20:26
bohrgary:@_@ 站外轉來的一定要按照ptt的板規? PTT管海邊了? 10/01 02:24
simochiya:樓上回故事內容的各位,他們的關係沒有到十八禁的程度 10/01 02:37
simochiya:不過這與其說是神的惡意,也許說是作者的惡意會更貼切 10/01 02:38
simochiya:喔。(被打) 10/01 02:38
simochiya:給有在看妖妖故事的朋友們,很抱歉接下來我不會轉錄文 10/01 02:39
simochiya:章過來了,但還是會繼續更新在簽名檔裡提到的BBS站跟 10/01 02:39
simochiya:網誌。原因以下推文會說,非常謝謝大家對於故事會推文 10/01 02:39
simochiya:說出自己的感想跟劇情推測,這是身為說故事的人除了寫故 10/01 02:40
simochiya:事出來之外另一件會覺得「好幸福喔!能夠說故事真好!」 10/01 02:40
simochiya:的事,希望我寫的故事和大家的緣份能繼續下去。:D 10/01 02:40
simochiya:(以下是有點長的停轉因由,覺得看故事才是重點的朋友可 10/01 02:40
simochiya:以左轉了) 10/01 02:41
simochiya:事情發生的很突然,我是看到板主推文後,錯愕的去翻最底 10/01 02:41
simochiya:下關於新版規試行的公告,想知道我這個外站轉來的系列是 10/01 02:41
simochiya:牴觸到板規中對於外站轉錄規則的哪一項、會被怎樣處理, 10/01 02:41
simochiya:然後就看到了板主比在這裡回覆早兩分鐘、關於其他板友希 10/01 02:42
simochiya:望板主桶我的推文回應。 10/01 02:42
simochiya:我去翻過自己兩個站的個人信箱,沒收到任何板主對於這則 10/01 02:42
simochiya:以語氣表達來說,是表示激動的驚嘆號作收尾的「處理通知 10/01 02:42
simochiya:」因由信件。 10/01 02:43
simochiya:兩站的ID我都附在簽名檔裡,要寄信通知我並不困難。也許 10/01 02:43
simochiya:板主也有管理者的難處,但卻不願意花幾分鐘寄信跟我溝通 10/01 02:43
simochiya:。如果今天是我在板主跟我溝通過之後還依然故我的不改分 10/01 02:43
simochiya:類,那錯是在我,不管是被改分類會被刪文都在情理之內, 10/01 02:44
simochiya:這是原本只需要幾行跟我說管理層面難處我就會配合的信件 10/01 02:44
simochiya:就能雙贏落幕的事。 10/01 02:44
simochiya:雖然我翻遍新版規,都找不到哪一項是管理外站文章分類與 10/01 02:45
simochiya:本板分類有落差的處理規範,讓我感覺像是受到於法無據的 10/01 02:45
simochiya:處理。但基於尊重板主管理權的前提,在我覺得不被尊重而 10/01 02:46
simochiya:不願意更改分類,但也不想在已經被管理人說出上面那些話 10/01 02:46
simochiya:之後還硬要轉文過來的情況下,我只能選擇和平但對於也許 10/01 02:46
simochiya:習慣每天看我日更故事的朋友們過意不去的方式作為回應。 10/01 02:47
Midlight:推薦這篇文章 10/01 03:26
Birdy:我可以請你不要理這代的版主嗎......自從換了版主 10/01 03:27
Birdy:我覺得這批人好像馬XX要踢掉王OO的感覺 10/01 03:27
Birdy:越管越寬。 像是 Ray951735 這種來亂的到現在還沒刪文 10/01 03:28
Birdy:真的創作的, 卻來用一堆奇怪的規章限制 10/01 03:29
Birdy:完全忽略 Marvel 這個字的定義。 10/01 03:29
Birdy:請問版主 轉文的你要馬不要開放溝通 要馬就接受別站有別 10/01 03:32
Birdy:站的規定 現在是要統一全世界的 BBS 嗎???? 10/01 03:33
HISHI:這管太寬了吧 版主到底搞不搞得懂甚麼叫"轉信版" 10/01 09:41
XIMIX:畢竟是有人提出反應在先 板主進行處理不算有錯 不能讓板主有 10/01 09:48
XIMIX:多做多錯的委屈 只是處理方式真的有檢討空間 反而造成作者覺 10/01 09:50
XIMIX:得不受尊重 希望板主能釋出善意 看有沒有轉圜空間能圓滿落幕 10/01 09:52
XIMIX:人誰無過 執行業務難免會有失當之處 重點是勇於認錯盡力補救 10/01 09:54
neverdream:版規的TAG規範是針對在本板發的文章,轉信進來的文章基 10/01 10:28
neverdream:本上要遵守的是原發文站的板規,這邊只是做個交流 10/01 10:29
neverdream:如果有人覺得這樣造成板面雜亂,是可以給版主建議沒錯 10/01 10:29
neverdream:看是要請版主跟作者協調,或者是另增訂新版規要求轉信 10/01 10:30
neverdream:文比照板上處理也行 10/01 10:30
neverdream:可是今天的狀況是,只是有人看自創這TAG不爽,不管版規 10/01 10:31
neverdream:有沒有規範就去要求版主桶人,而版主也沒有搞清楚狀況 10/01 10:31
neverdream:就跑來文章底下作警告,這樣不管是不是多作多錯,舉動 10/01 10:32
neverdream:於情於理於法都不合啊 10/01 10:32
neverdream:希望版主搞清楚自己出的問題在哪,不要不尊重來交流的 10/01 10:34
neverdream:客人,更別只因為個人意見就作出無規範基礎的處理 10/01 10:35
neverdream:多花點心思在那些真正有問題的文章上吧 10/01 10:36
XIMIX:我個人也是認為對轉信文不用這麼緊 可是如果板主願意多做事 10/01 16:24
XIMIX:把板上所有文章標題統一 這也不是壞事 只是這次做法出了差錯 10/01 16:25
XIMIX:我是覺得板主都有權改標題了 其實可以動用這個權力 同時溝通 10/01 16:26
XIMIX:作者雙管齊下 畢竟標題是小問題 修改就好 不需要用這種語氣 10/01 16:27
XIMIX:反觀有些是"內容"有爭議的文 卻沒見板主以這樣積極的態度管 10/01 16:29
XIMIX:標準合不合理是一回事 但至少對甲對乙都得用同一套標準對待 10/01 16:29
XIMIX:有些事必須攤出來大家講 有些事適合私底下喬就好 拿捏是學問 10/01 16:32
Birdy:樓上 根本不用什麼私底下喬 BBS 兩個使用者私底下喬正常 10/01 21:14
Birdy:但這種是"版主"與使用者之間 算是公開管理問題 10/01 21:15
Birdy:公家事情沒有私底下喬 除非見不得光 10/01 21:16
Birdy:今天最大問題就是根本沒有規章限制的東西 也沒有任何程序 10/01 21:16
Birdy:版主只是因為"單獨一人"的抗議 就直接恐嚇 10/01 21:17
Birdy:舉例來說 路上搶劫小偷殺人或是明顯貪汙都沒在管 10/01 21:18
Birdy:然後有人跟警察局長檢舉外國人在他國家紅燈右轉 10/01 21:19
Birdy:然後警察就直接說 「好 既往不咎 但是被我看到你在其他 10/01 21:20
Birdy:國家紅燈右轉我就抓你」 10/01 21:20
XIMIX:我所謂的喬 在這裡是指溝通 板規雖然理應無權規範轉錄文 10/01 21:22
XIMIX:可原PO也說了 她是願意溝通的 所以如果板主先問問看 雖然板 10/01 21:23
XIMIX:規沒這條 可原PO也很可能願意配合 問題就在板主的警告語氣 10/01 21:23
XIMIX:是直接以"命令"形式管根本管不到的地方 我能理解原PO的感受 10/01 21:24
XIMIX:我同意板主處理有明顯瑕疵 可是"單獨一人"和"一堆人"的抗議 10/01 21:26
XIMIX:所具有的權力和資格是一樣的 不能算成引發問題的原因之一 10/01 21:27
XIMIX:抗議的人完全沒有錯 他只是表達其個人觀點 應該是板主要判斷 10/01 21:28
XIMIX:該建議是否合理 又是否需要處理 這次事件我認為板主應負全責 10/01 21:28
XIMIX:檢舉的人沒有錯 使用自創標題的原PO也沒錯 僅板主的處理有錯 10/01 21:29
XIMIX:我更在意這次顯示出來的延伸問題 人多就勢眾 人數代表影響力 10/01 21:37
XIMIX:原PO轉錄文被警告要改標題 cal6732推薦大黃 有人用了出問題 10/01 21:38
XIMIX:沒見到板主發警告 之前還有一篇文說"蘇大父親過世" 這種無關 10/01 21:39
XIMIX:板旨的文不但沒事 還被推爆 而且發文者是shharon2323 這位使 10/01 21:39
XIMIX:用者 正是發了"算命很準"這篇的人 該文已被板主認定廣告文 10/01 21:41
XIMIX:判為廣告文 但目前我還沒看到處罰的公告 不知道是不是巧合 10/01 21:41
XIMIX:板規不完整可以修 但公平正義永遠是最基本的精神 10/01 21:42
Birdy:這就是我詬病的地方 版主執行準則是"人情"與"群眾暴力" 10/01 21:43
Birdy:而非"規定" 不管是「判決」還是「判決執行」 10/01 21:44
Birdy:不鬧大的不管 人多勢眾的不管 判定後的不用管 10/01 21:45
Birdy:有人抗議才執行 10/01 21:45
XIMIX:眾怒難犯囉XD 有多大的壓力 就需要有多大的肩膀 10/01 21:49
XIMIX:我對本次事件所凸顯的不公平感到悲哀與憤怒 這種亂象不是靠 10/01 21:50
XIMIX:修板規可以改善 只能靠板主維護公正 不再受到"人之常情"干擾 10/01 21:51
XIMIX:兒時地藏事件殷鑑不遠 有人合理質疑念經速度 結果被圍毆霸凌 10/01 21:52
XIMIX:唯一的出路是自生自滅 自力救濟 竟沒見到公權力出來主持公道 10/01 21:53
XIMIX:一個園丁要會除雜草 也要會剪樹枝 板主處理光小問題並不夠 10/01 21:56
XIMIX:也要敢下手開刀動大手術 公道自在人心 大家都有眼睛(搖頭嘆) 10/01 21:58
XIMIX:最難的不是改過 而是認錯 只要能認錯反省 後面的頭過身就過 10/01 22:01
neverdream:不管版主到目前為止都還沒作出回應,該不會是要等風頭 10/01 22:31
neverdream:過吧=_|||= 10/01 22:31
Birdy:要等規定完善還需要很長時間 這段時間只要先取消要求 10/01 22:35
Birdy:「從此篇開始必須改善」這種沒有來源純粹自爽的限制就好 10/01 22:36
XIMIX:取消也沒意義了 因為原PO已經不發在這了 希望板主能負責挽回 10/01 22:52
jointrick:唉...真的不轉了,只能另外爬網頁板... 10/01 23:24
jointrick:無論如何,還請板主盡量跟原PO溝通,我們需要品質和數量 10/01 23:26
jointrick:都穩定的發文者阿~ ~ 10/01 23:27
MiuLove:雞毛拿起來像令箭算不算靈異現象? 10/02 11:23
neverdream:明明都有上線卻毫無反應算不算靈異現象? 10/02 12:41
gorgon:唉 嘆氣 來追網頁版........ 10/02 16:21
bohrgary:對阿......都沒反應是哪招...... 10/02 18:20
sonaya1229:就因為這樣所以我都等不到了!! 10/03 18:14
simochiya:事情解決了,今天會再恢復轉文讓大家繼續看女主角安心上 10/03 23:46
simochiya:路了!(被打) 10/03 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