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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g30535 (大貓吼吼吼)》之銘言: : 我知道夜叫是月經文了...但還是請各位幫我解惑一下 : 我知道夜叫前拜拜(打招呼)要盡量避免在半夜 : 但我們的活動就是要在9點多的時候才打招呼,在這之前都不會有人去拜 : 那一次拜預計會有100隻左右的香, : 我有聽說夜叫的香不能熄掉... : 那我這種要怎麼處理? : 這麼大量的香似乎只能擺在鐵桶像廟裡在蒐集香那樣讓它燒完 : 然後我們不會在每一關都擺一隻香,所有的香會統一回收 : 以及,有人說要帶榕樹葉,請問這個功能是甚麼?然後要配幾片啊? : 我們活動會拿美髮業的假人頭 布置可能會用一點真血塗在衛生紙上 : 工作人員不管生理期通通要去參加或是被嚇 : ㄜ..我有看精華區但好像都沒提到這些,再不然就是我眼殘Orz : 所以還請各位幫我解答一下 我12號就要出發了 嗚嗚 lld33821的推文說的好 → lld33821:最好把醜話文字化,或寫成會議記錄,大家簽名一下,存證 10/09 12:45 → lld33821:建議所有參加活動人都要對宣導簽名存證 10/09 12:45 → lld33821:原po把會發生的顧慮的文字話,那你就沒責任了 10/09 12:46 → lld33821:不簽名的就不要參加 10/09 12:47 → lld33821:你們扛不起這責任 10/09 12:47 → lld33821:如果上述您都做不到,建議你拍照作成果,發香給主辦人搞 10/09 12:49 → lld33821:任何有爭議有問題的,你都直接避開,讓主辦人員去搞就好 10/09 12:50 → lld33821:請夜教組長發香 10/09 12:51 簡單的一個問題,出事誰負責? 反正大學生阿,意氣風發,一些人初掌權力就忘了自己是誰, 做事硬上完全不考慮後果的大有人在,所謂撞邪這種事簡單的說也是要 天時 (遇到的人流年不利,運勢正差) 地利 (自己沒事找事,愛跑到磁場不穩地的地方) 人和 (不懂謹慎小心,在不對的時間不對的地點作了白目的事) 集到3項的人去夜教絕對沒好下場,但是還有一堆人中2項就出事的, 基本上對台灣民間信仰有一定了解的都不會去發起這種活動, 偏偏就一些有掌權無神論者,基督.天主教徒他們不信邪的發起這種活動, (發起而已喲,他們通常不會自己去帶隊,就出張嘴) 很好啊,基於磁場信仰不在現場種種因素之下,出事的絕大多數不會是他們, 你們這些衝第一線的就自求多福吧,萬一真出事搞不定還有後遺症, 自己想看看要如何跟出事的家人親友們交代... -- BT使用設定教學(第一章 設定篇) http://disp.cc/b/27-38MG BT使用設定教學(第二章 下載篇) http://disp.cc/b/27-38MN BT使用設定教學(第三章 製種篇) http://disp.cc/b/27-38MW BT使用設定教學(第四章 心得篇) http://disp.cc/b/27-38N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33.166
tusbaki:未滿50字 10/09 13:23
Ho1liday:推~不知道出事被告之後~他們還覺不覺得好玩? 10/09 13:24
ii1107x:有滿阿...? 10/09 13:25
Ho1liday:未滿50字? 板主你太累了嗎? 他這篇打這麼多字你說未滿 10/09 13:25
hcbr:1F說未滿50字?有沒推錯篇? 10/09 13:25
roy69800:純推初掌權力就意氣風發 忘了自己是誰 這種白痴滿滿都是 10/09 13:27
roy69800:可惜我都沒機會當一下白痴 反倒很好奇那些人沒有負責的 10/09 13:28
roy69800:能力 怎麼會有那些權力 夜教基本上也沒什麼 不要想太多 10/09 13:29
roy69800:又不是荒山野嶺 也不是墓地什麼的 我覺得都還好 只是辦活 10/09 13:30
Ho1liday:沒出事當然沒甚麼阿~阿好死不死出了問題怎辦~誰負責 10/09 13:31
roy69800:動的是你 簽這些切結書也不代表甚麼 活動誰安排的 找誰負 10/09 13:31
roy69800:責 天經地義 大一都還沒滿20 簽那些也沒法律效力 10/09 13:32
lld33821:是沒法律效力,不過白紙黑字,不出事還好,出事一堆人跑先 10/09 13:34
Ho1liday:怎麼可能是大一主辦的-.- 你是不是搞錯了 10/09 13:34
lld33821:反正原po能閃就閃,活動照辦,避開爭議點就可以 10/09 13:35
Ho1liday:辦的都嘛是大2以上的學長姐了 10/09 13:35
lld33821:通常都是大二大三辦理,不過這種沒什法律爭議,道德責任 10/09 13:36
lld33821:就算出事也不用負法律責任,不過靈界的事情可能比較麻煩 10/09 13:37
lld33821:反正會議活動籌備會議就是白紙黑字,免得事後一堆人推卸 10/09 13:38
lld33821:然後檢討會再批一下,應該下屆就會停辦了 10/09 13:39
wildbloodcat:最近這個版的版主怎麼老是出包 XD 10/09 13:39
lld33821:看看綠島系列的文.沒拿香與血,亂叫就出事了 10/09 13:41
roy69800:lld大說要參加活動的人簽字 不包含參與活動的新生嗎? 10/09 13:47
roy69800:那我會錯意了 但是大二上還是很多人沒滿20歲 10/09 13:48
annatzang:推忘了自己是誰 不也只是大兩三歲的屁孩而已嗎 10/09 13:49
lld33821:既然不是主辦,不用淌混水,由主辦單位全權負責 10/09 13:49
lld33821:參加活動的人有沒有簽字也沒差,因為這種事不是法律問題 10/09 13:52
piwawa:版主最近壓力很大嗎... 10/09 14:00
scottlsw:沒有法律問題還是要寫清楚 人家爸媽找上門時就知道了 10/09 14:19
gunso:當板主太累你可以選擇不要當 不是搞不清楚連線板性質 就是 10/09 14:20
gunso:不看清楚就推文警告人 是怎樣... 10/09 14:21
gunso:翻了兩三次頁面 都沒有字數過少的文章 根本就是按進來就警告 10/09 14:23
looop:一些人初掌權力就意氣風發 做事硬上完全不考慮後果 10/09 14:29
looop:好像有點像是在影射__喔wwwwww 10/09 14:29
no1smkimo:roy大,講難聽一點,即使沒法律上問題,但在道德上還是會 10/09 16:55
no1smkimo:有人推卸責任把道德問題往別人身上推,有作紀錄,至少可知 10/09 16:56
no1smkimo:誰說了什麼話,該有的道德責任應該要負 10/09 16:57
no1smkimo:沒出事就好,一出事,我保證有人一定會推的258萬,好像一附 10/09 16:58
no1smkimo:都是別人的問題,跟他一點問題都沒有的樣子 10/09 16:59
Lenore:這能有什麼道德責任 自己要去的 除了有先天性心血管疾病那 10/09 18:46
Lenore:種可能有到得跟法律上問題以外 其他就算去了以後被厲鬼纏身 10/09 18:47
Lenore:全家死光光 光那簽名也告不了任何人 難道要跟法官主張厲鬼 10/09 18:48
Lenore:侵權之訴嗎 10/09 18:48
FairyBomb:樓上你講的就是道德責任啊... 10/09 19:14
FairyBomb:道德責任跟道義責任是不同的.. 10/09 19:15
auni:自己要去?不要說的那麼輕鬆 也有不少是同儕壓力下被逼去的 10/09 19:34
auni:還有些系就是學長學弟制超重 你不去會被修理的 10/09 19:34
mamage:推~我們以前不過去走了一下公墓還有拜拜~不過還是有幹部被 10/09 19:49
mamage:好兄弟出來打招呼了~回去直接收驚~ 10/09 19:49
weihsi:不是不符版旨就是未滿五十字,禁止夜教是有什麼隱情嗎? 10/09 20:27
weihsi:讓我們看下去。 10/09 20:27
roy69800:反正就是沒有負責任能力的人在做決定 別妄想計劃有多周全 10/09 20:39
dilemmaegg:又不是閃光文空白文 哪裡未滿50字... 10/10 01:42
tusbaki:很抱歉,因為當初是用手機時看到的,MO PTT的顯示是那一 10/10 10:47
tusbaki:行以下都事一般推文,所以誤判,跟原PO道歉,不好意思 10/10 10:47
PolinHuang:MO PTT+1 看到簽名檔才知道是一般PO文XDDD 10/10 18:36
greensdream:跟版主看到的一樣,小誤會 10/10 22:06
weihsi:原來如此,那跟T板主致歉一下! 10/11 00:31
lld33821:mamage大要不要出來分享故事,打招呼?好像很刺激 10/11 08:06
Lenore:不管是道德責任或道義責任法律上都無法強制履行 換句話說 10/11 14:30
Lenore:毫無意義 自己愛去死了難道還要賴別人嗎 10/11 14:31
Lenore:我覺得這種事情簽名根本沒意義 如果真的把人害死了良心不 10/11 14:32
Lenore:安 那有簽名也不會比較好過 反之一樣 人又不是他殺的 10/11 14:33
lld33821:不管有沒有效力責任,說穿了自保而已,再說正常籌備會議 10/11 14:48
lld33821:不該有會議紀錄簽名嗎?若沒有,這流程程序算完備嗎? 10/11 14:49
lld33821:而且若真的是系學會不該有傳承的紀錄? 10/11 14:50
lld33821:若沒有簽名會議記錄,這活動算正式完整完備嗎? 10/11 14:51
lld33821:總要給以後學弟妹知道夜教舉不舉辦經過檢討等等 10/11 15:01
lld33821:當一個活動領導者就有責任,而不是說人不是他殺,他愛參加 10/11 15:02
lld33821:參加系學會不就是為了學習活動籌備,如何領導等? 10/11 15:05
lld33821:所有活動籌備都需要紀錄存查,還是說主辦爽辦就好? 10/11 15:06
lld33821:那些主辦不就是這種心態?反正沒責任,你出事,你愛參加 10/11 15:14
lld33821:假設你是主辦,等出事了,你再當面跟對方家長說這些話吧 10/11 15:21
lld33821:就像hcbr大說的,出事反正大多不是主辦,你們自己愛參加的 10/11 15:27
lld33821:主辦我有權力這樣辦,誰管得著,但通常這種人不會隨便簽名 10/11 15:29
lld33821:http://ppt.cc/nmWU 搞鬼的代價!人嚇人判賠5萬 10/11 15:33
lld33821:如果夜教搞成這樣不就是搞鬼? 10/11 15:33
lld33821:扮鬼嚇人致受傷,可能衍生傷害賠償http://ppt.cc/nIin 10/11 15:37
lld33821:而且別忘記夜教都有道具嚇人等等很明確部份,跑不掉的 10/11 15:42
lld33821:不過第一則新聞也有人說是記者誤報,是恐嚇被判刑 10/11 15:44
lld33821:當然你要趁這時候有仇報仇,沒仇練身體也可,小心法律爭議 10/11 16:37
lld33821:類似此紀錄 http://ppt.cc/6wDq 10/11 17:03
lld33821:沒出事大家話都講很大聲,出事了你怎跟對方家長解釋 10/11 17:04
lld33821:控告鬼沒賠償,不成案,所以對象當然是人 10/11 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