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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天有幾個新聞 就是法官耍烏龍或是看守所耍烏龍 導致犯人烙跑 有一件還是三個撕票的死刑犯烙跑了 結果處罰只是一個大過.... -只是一個大過只是一個大過只是一個大過只是一個大過只是一個大過只是一個大過- 看著電視上當初受害者家屬提心吊膽 怕被報復的語氣(臉沒人會去拍出來吧 Orz) 我心中只有一個疑問.... 這種跟殺人沒兩樣的過失 就一個大過解決了...新聞上家屬說---法官只有跟他們說對不起....... 試想 如果今天又是個可能致死的醫療糾紛 誰相信有可能一個大過還是一句對不起就可以解決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0.112.111
mimicx:誰叫我們業務過失就"很可能""直接"傷人或至人於死 >.< 01/28 11:05
sheepin:法律就是法律人訂的 當然法法相護 01/28 13:25
hahawow:他們會說那是公法上行為,但公法是他們決定的!? 01/31 0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