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uarte ()
看板medache
標題Re: [新聞/判決書]治攝護腺發現肺病變未告知病患 ꜠…
時間Sat Jun 23 21:03:32 2007
※ 引述《liangoma ()》之銘言:
: 所以以後在解釋病情時
: 應該要保護之前的醫師
: 不要不小心說溜了嘴
: 害得前一位醫師(雖然不是此專科背景的 但仍是一位優秀的醫師)得去扛責任
: 你說對不對?
我沒辦法直覺的就說 '對'.
你如果願意說說, 為什麼我應該去保護前一個醫師?
那麼我才能夠考慮去聽從你的建議, 或是拒絕這樣的建議.
雖然我這樣子質問你的說法,
卻不表示我想要和你唱反調.
我的直覺只告訴我 "不要惡意去挑撥病人和先前醫師的關係"
"不要刻意指出前人的可能犯錯的問題"
但是基於我和病人的委託關係, 我應該考量的優先責任是病人的健康與權益.
而不是優先考慮保護前面診治過該病人的醫師.
如果這樣的建議被醫界不假思索的接受了,
那一般人會怎麼樣看待醫師們?
或許就像 '官官相護" 的俗語一樣, 又被說成 "醫醫相護" ?
所以我認為這個建議需要有更充份的理由, 才能被判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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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而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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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4.82.192.58
→ hahawow:要看所保護的是其醫療上利益,還是訴訟上健保下不合理利益 06/23 21:08
→ Duarte:醫病的委任關係是否及於法庭的作證? 我認為是不及的. 06/23 21:51
→ Duarte:醫病間的委任應該仍是在醫療場域內, 進行與健康直接有關者. 06/23 2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