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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QAQAAQ (BLUEsky)》之銘言: : 一直以來 我都有一個疑問 : 請問 醫生跟家屬解釋的病情內容細節 : 護理人員需要記下來寫在護理紀錄裡頭嗎?? : 因為 我覺得 : 那是醫生跟家屬解釋的內容 : 應該是由醫生自己寫紀錄 : 而不是由護理人員寫... : 而護理人員應該要寫 : "自己對病患或家屬所說的話 提供的護理措施..." : 所以 我想問問看 : 這部份責任歸屬的問題... 其實這個問題 似乎沒有明顯的界定 換句話說 當護士幫病人翻身等等的情況 是否也應該由醫生紀錄在progress Note上呢? 只要作對的起自己良心的事情 怎麼做都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248.194
veerkite:推做對得起自己良心的事~ 12/28 01:45
evilochen:我曾經做了一件白目的事..發現護理記錄有錯,改了還蓋章 12/28 21:27
evilochen:據說害那一頁的小姐們都要重寫...被怨恨一段時間 12/28 21:28
Rurouni:真不知道是樓上的錯 還是制度的錯....記錄有錯,不是應該 12/28 22:22
Rurouni:要改嗎?? 但好像真的直接改的話 會造成很多人困擾.... 12/28 22:22
Rurouni:不知道有沒有啥比較好的方式處理? 12/28 22:23
Rurouni:話說....記錄列印 也要小心,不然同時有人也在列印的話.. 12/28 22:24
Rurouni:自己按下列印的同時,別人的護理紀錄在印表機的送紙匣上.. 12/28 22:25
Rurouni:可是個大災難.... 12/28 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