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edach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MOTCT (竊鉤者誅,竊國者侯)》之銘言: : 醫療行為和法律行為的不同點之一在於,告官允許自助行為,生病看醫生不行。 : 上法院告官不請律師不會被法院轟出去,問題是看病一定得找醫師; : 否則一嘛自己買成藥、指示藥吃,二嘛就是有人當密醫要依法被追究。 : 醫師的專利(開處方、下order......)也是被法律所保障,同時是醫療行為無法 : 免除的活動。 照這樣的比喻方法, 醫師可以和 '法官' 站在一起了 因為都是處在不能替代的位置. 再懂法律都不能在自己家私設個衙門, 沒事就升堂理事... 但是我要指出來的是M大是顧左右而言他啊 從提出 '法保' 的概念起, 所探究的都是 健保是透過國家的力量來達成醫療市場的 1. 強制的風險分攤 2. 強制的價格鉗制 試想今天如果把法務市場也搞上這兩大絕招, 律師們肯定也要苦哈哈. 更確切的措詞應該是 '法務市場的投資者' 也要苦哈哈了. 健保造成的利益損害, 與其說是針對醫師, 不如說是針對 '醫療市場的投資者' 然後間接的影響了醫師的收入. 一方面醫師常常同時也是投資者, ex. 診所或中小型醫院 另一方面, 資本家限縮了醫師的薪資, ex. 大型法人醫院 所以醫師的收入也跟著下降了. 醫療市場的金錢流動主要是 全民 -> 健保 -> 醫療機構 -> 醫師 A. B. C. 現在的制度下, A. 是透過法律與行政的手段在強制收費, B. 是健保強制定價, C. 則是透過市場機制在決定薪資 在 C.這個步驟, 醫師有議價的能力嗎? 恐怕沒有太多力量. 一則醫師也有生活的需要和壓力, 禁不起長時間怠工. 二則醫師在台灣被認為不得罷工, 無法集體抗爭. 所以恐怕只能受到資本家的宰制了. 我的結論是: 1. 健保制度只能強制的造成價格的僵化, 卻無法確保醫療的品質. 2. 醫師的收入高低, 冤有頭債有主, 怪健保也要怪顧主啊. :P : 所以為什麼我們的國人同胞對法律保險興趣缺缺,卻需要健康保險? : 1.跑法院的次數不會多過跑醫院 : 2.告官可以自己來,醫療不行。 也許這個地區裡的這群人仍然保留著 '不願興訟' 的習慣吧. 如果有一天, 大家發現上法院可以 '有效' 的解決自己的困擾, 那大家也許就會特別願意透過告官來解決問題. -- 人生而孤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9.65.101.74
CKun:能不能告健保局呀? 被無理核刪的時候,院方居然說讓它刪... 01/29 08:08
CKun:老天..這是倒扣我的薪水呢...(又沒扣到醫管人員,制度不公) 01/29 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