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edach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本文轉錄自 medstudent 看板] 作者: monyan (廢健保救台灣) 看板: medstudent 標題: [醫界勝利] (970418最新消息)--桃園國際機場特別條例草案第60條( 時間: Sat Apr 19 10:23:03 2008 (970418最新消息)--桃園國際機場特別條例草案第60條(外國醫院)已全部刪除 各位醫界前輩們,大家好︰ 立法院於97年4月18日審查「桃園國際機場特別條例草案」時.....,最後將此條例草案中 第60條全部刪除..... 晚 蔣世中 醫師 敬上 ===================== 真是太讚了~~~~ 有此先例 醫界以後要更加關注立法院的動態 爭取醫界更多的權益 -- 大法官釋字第472 號的內容 解釋文中提到國家為謀社會福利,應實施社會保險制度;國家為增進民族健康,應普遍 推行衛生保健事業及公醫制度,憲法第一百五十五條及第一百五十七條分別定有明文。 但又提到健保是基於社會互助、危險分攤及公共利益的基本條件,因此解釋文並沒有明 文定義解釋為健保是福利。所以健保絕不是社會福利。保險就是保險,福利就是福利, 保險不是福利,福利不是保險,這兩者的定義不能因為對象而有更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5.180.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5.180.2
EmiyaShirou:加油 04/19 15:29
oneders:要小心馬執政這幾年 偷渡闖關條文會不斷出來... 04/19 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