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Bear (‵︶′)
看板medache
標題Re: [新聞/判決] 未經病患同意切除輸卵管 醫院醫師 …
時間Sun May 11 23:48:52 2008
其實我想到的是另一個問題
如果你真的當時就因為沒取得同意而不去做處理
等病患麻醉過了恢復意識再決定要再開一次的話
健保審查會過嗎
這不就是類似的刀短期內申請給付兩次嗎
現在當醫生要在不了解醫療的法律人和壓詐醫療的健保局中求生存
真的是要選風險低的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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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8.7.228
推 essex:可以先讓他出院..之後再重新住進來..應該就會給付了吧 05/11 23:58
推 Duarte:14 日內再入院, 會被當成同一個給付案件吧? 05/12 00:39
推 Apin:更改診斷碼 05/16 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