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Kun (睡到自然醒)
看板medache
標題Re: [請益] 請問小夜班護士平均要照顧幾位病人呢
時間Sat May 31 07:49:13 2008
台灣很多事情都跟著美國走
所以拿美國當榜樣應該錯不了
以維護病患安全的名義,
美國已經立法規定最低限度的護士照顧病人數
從十年前的1:10,
在2002年開始立法調整到1:6,
到2004年再修正為1:5,
(加護病房沒規定,不過向來保持著1:2的優良傳統)
目前2008年的最新數字:
Step Down 1:3 (介於加護病房跟普通病房的單位)
Telemetry 1:4 (病患有裝監視儀器的)
Specialty Care units 1:4 (例: 癌症照顧)
Pediatrics 1:4 (兒科)
Emergency rooms 1:4 (急診)
General medical or post-surgical care units
1:5 (就是普通內外科病房啦)
所以護理同仁想要爭取權益的話
可以朝這目標邁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至於虧損 ?
咦, 那是什麼東西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8.26.234.72
推 Duarte:沒有合理人力比, 沒有合理給付. 蛋跟雞. 05/31 08:02
→ tkr:這是說普通內外科病房 一個病房三班只要十個護士嗎? 05/31 12:00
推 sheepin:虧損是一種最後醫院倒閉只好去別家工作的東西。 05/31 12:27
推 clerk:自費床,不只要房間設施好,護理人力也要相對提升才對! 05/31 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