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edach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monyan (廢健保救台灣)》之銘言: : http://news.yam.com/chinatimes/society/200806/20080629257016.html : 檢方指出,法官以有人曾替尤畫素描、一起看婦產科,即認為尤沒有強制性交犯行,並不 : 適當。刑法利用權勢姦淫罪,並非以強暴脅迫作為前提,是加害者利用一種長期、漸進式 : 的關係、方式,來引導被害人信賴其權威、價值,進入無法抗拒的潛意識狀態為要件。 : 針對法官曾訊問被害人與尤發生性關係,是否與指導論文有關時,有人回答無關,認定尤 : 無脅迫姦淫一事,檢方說,這是法官將尤長期利用權勢脅迫的時程,過度簡化、並切割性 : 侵害的時間點所致。 : ============== : 連這樣都可以無罪~~~~ : 難怪醫師無罪都會被判有罪 : 法官的思維果然不是和一般人一樣 : 我抓不住你啊~~~~法官大人~~~~ : 大家自求多福吧~~~~ : 粉紅色的部份不我實在看不懂 : 可以請T大幫忙解說嗎???? 這個其實不用請T大幫忙解說,問一下sheepin就知道了。 這不是拿sheepin開玩笑,你問一下在臨床心理、諮商心理裡面所謂的父權 依戀,大概就是那麼一回事了。 大概長得像下面規範所要禁止的狀況: 中國輔導學會諮商專業倫理守則 2.諮商關係 2.2 當事人的權利 2.2.4.免受傷害權: 諮商師應謹言慎行,避免對當事人造成傷害。 d. 雙重關係: 諮商師應儘可能避免與當事人有雙重關係,例如下述,但不 止於此:親屬關係、社交關係、商業關係、親密的個人關係 及性關係等,以免影響諮商師的客觀判斷,對當事人造成傷 害。 e. 親密及性關係: 諮商師不可與當事人或與已結束諮商關係未超過兩年的當事 人建立親密或性關係,以免造成當事人身心的傷害。諮商師 若與已結束諮商關係兩年以上的當事人建立親密或性關係, 必須證明此等關係不具剝削的特質,且非發展自諮商關係。 2.4. 諮商收費 2.4.4. 收受饋贈: 諮商師應避免收受當事人饋贈的貴重禮物,以免混淆諮商關係 或引發誤會及嫌疑。 不過我是覺得實務上很難證明利用權勢姦淫。 譬如說把上面的例子換成精神科醫師與病人間發生性行為關係。 究竟是因為病人看醫師是正咩所以獻身(u call me?)還是醫師利用患者 對自己的依賴而發生性行為。 〔我已經可以想像,有某一位精神科醫師又要ache了 XD〕 再次強調,這個部分在司法實務上會非常麻煩,因為如何證明某一關係(例如 之前傳言某精神科醫師跟患者借錢)究竟是患者的自發性行為(借你錢利息比存 銀行高),還是精神科醫師利用跟患者的雙重關係來借錢? ==== 這種事情一直很喜歡拿精神科來舉例子,不過考量到對心理方面的涉入度, 精神科是高於其他同行的,故.... -- 追求跨領域專業整合 掌握國際間環境變遷 道天地將法 智信仁勇嚴 精益求精 宏觀前瞻 術德兼修 薪火相傳 做國家的干城 慎謀 能斷 確保國祚萬萬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23.85
sheepin:躺著又中槍 (翻面) 06/30 23:13
lOcm:你怎麼整天都躺著? (指) 07/01 00:01
sheepin:我在療養院療養..... (摸摸bed-sore...) 07/01 00:11
lOcm:你有翻面.....= = 記得要Q2H 07/01 00:16
monyan:拿醫師/諮詢師和病患的關係來比較師生之間的關係有點怪怪的 07/01 00:17
monyan:還要氣墊床~~~~ 07/01 00:18
sheepin:撇開精神科的話,如果是其他科別,在台灣沒有這種問題 07/01 00:20
sheepin:以前紅透半邊天的"老鼠愛大米"MV,別說兩年,連兩天都沒等 07/01 00:21
sheepin:你有看到任何XX團體出面指責該MV敗壞社會風氣嗎?沒有吧。 07/01 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