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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保險法 (民國 94 年 05 月 18 日 修正) 第 89 條 本法實施滿二年後,行政院應於半年內修正本法,逾期本法失效。 想請問一下 那現在這個法,還算有效嗎? 還是他們都有改? 如果有,在哪邊看的到呢?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所有條文&Lcode=L0060001 -- 診斷:腦殘 治療:無藥醫, 而且沒有殘障手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246.12
monyan:政府會賴賬,因為有人提過,但不了了之 08/19 14:52
monyan:政府也沒有照規定調整費率,嚴重失職 08/19 14:52
lOcm:那政府當時怎麼解釋? 現在有監察院了...... 08/19 16:14
monyan:第一項政府沒解釋,第二項是政治考量 08/19 16:21
lOcm:想投書監察院了 08/19 17:25
DrBear:好像沒用,因為這時他們又不是公務員了 08/19 19:41
lOcm:那他們到底是什麼? 08/19 21:49
Apin:有公務員福利 不用盡公務員義務 跟我相反 08/20 00:22
monyan:他們沒有公務人員福利啦,所以才一直死皮賴臉的領高額年終 08/20 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