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cm (十公分)》之銘言:
: 1. 如果是喝酒造成的肝癌 活該
健保局目前無相關機制可以杜絕這類自作自受的患者不接受治療
: 2. 政府部門踢皮球的情形,一覽無遺
由來以久...
: 3. 藥商有他的成本考量,大不了台灣不賣藥
: 難道這樣的結果,會比較好嗎?
台灣是彈丸之地,早就說過了...
: 4. 健保的藥物,果然都不好....
: 可是要自費買藥物,還必須是健保沒給付的
: 不然可是違法的唷!
只要患者同意用自費...(需簽章)
給予衛生署核可的藥物...
就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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