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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縣醫生搞上女護士 判賠95萬 新聞網址: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929/17/16qg4.html 醫生搞上女護士 判賠95萬 更新日期:2008/09/29 01:33 記者鍾錦榮/高雄報導 高雄縣某家診所的馮姓醫師跟許姓女護士有一腿,被其妻發覺抓姦, 馮男竟腦羞成怒毆妻,並罵她「瘋女人」,馮妻不甘受辱提告及索賠, 法官審理後指出,馮某違背婚姻忠誠,並破壞家庭和諧, 判處他與許女應連帶賠償95萬5千元。 判決書指出,馮姓醫師因與其診所許姓女護士, 多次在高雄市六合夜市等公共場所勾肩搭背、十指緊扣, 肢體親密互動宛如情侶,甚至到溫水游泳池附設三溫暖或密室, 而被馮某的妻子發現2人曖昧關係。 95年12月1日下午2時許,馮妻並會同高雄縣警方到鳥松鄉1間套房抓姦, 結果當場查獲馮、許2人衣衫不整共處一室,不料馮某竟牽怒毆妻,並毀損其手機。 96年1月7日,馮男並在其診所內,公然辱罵其妻是「瘋女人」; 還在2月21日上午,在診所與許女聯手毆打其妻, 其中馮更用腳踩其妻臉頰方式侮辱。 馮妻不堪精神蒙受重大痛苦及遭侮辱,即向高雄地院提起損害賠償訴訟, 並請求430萬元賠償;但馮、許2人到庭供述,指2人並無任何通姦、傷害、侮辱等行為。 不過,民事庭法官廖純卿指出,雖然馮妻無法證明其馮夫與許女有通姦不法行為, 但查馮、許多次在公開場所牽手、攬腰共遊,加以孤男寡女獨處套房, 顯已逾越一般已婚男子跟女子社交程度,認定2人有不法情事, 判處馮、許2人應連帶賠償80萬元;另馮男須就公然侮辱及損害手機等部分, 另賠償15萬5千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182.100
neowu:唉...大家要自重啊,在某些鄉民眼中,醫生已經和"愛搞護士 09/30 11:18
neowu:愛劈腿"劃上等號了,反而變扣分條件,唉 09/30 11:18
mutate:沒在大CENTER TRANING過...不知道小姐的恐怖=.= 09/30 11:28
endodontics:有在center待過也不知道的話...算我太宅嗎? :P 09/30 11:48
mutate:見過小姐在STATION說:X你娘,你可以在混一點(不是指我)XD 09/30 13:18
vivino:樓上那家的護士還真的猛XDXD 09/30 14:47
BabyFei:這...樓樓上說的其實不是很少見。講「哭X」的會比較多一點 09/30 15:31
ads9999:三樓的說得恐怖是指"凶悍"嗎? 09/30 16:49
ads9999:在下倒是還好,應該是資歷太低,屬直接被忽視的"路障"等級 09/30 16:50
Duarte:這年頭還是應該要 '愛上女主播', 而且她會叫人吃XX... 09/30 16:53
ads9999:然後邊被忽視,邊聽到護士小姐在抱怨某CR學長是懶惰蟲... 09/30 16:53
barkleyc:還蠻常聽到護士小姐在station講完電話後罵R腦袋裝大便=.= 09/30 17:36
DrBear:其實樓上都聽到我腦袋裝大便,我都聽到小姐叫R要讀書 09/30 18:16
chicaca:怎麼都聽到VS再罵三字經.....公 私立有差? 10/01 15:59
F272:哈~~ 我好像也罵過R叫他要多念書 對不起 >"< 10/01 16:30
wanderful:小姐在外關係很亂的也很多... 10/01 21:06
F272:先生在外關係很亂的也不少.. 10/01 22:24
Duarte:好啦, 好啦, 大家都很亂... 不要吵誰比較亂 XDDD 10/02 00:37
sheepin:上述的情況差別在於:醫生私下很亂的,通常在眾人面前還是 10/02 03:08
sheepin:很正經,但護士私下很亂的,通常上班時間就看得出一點跡象 10/02 03:08
bima:為什麼要跟職業扯上關係呢?這只是一個外遇的案例而已, 10/02 22:50
bima:就要把醫護的恩怨扯進來,真是奇怪! 10/02 22:51
fearless:每個行業都有很亂的人 10/04 15:32
fearless:有的小姐直接在station抱怨某young VS從R1就是這麼爛 10/04 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