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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生EMT現身說法 供各位學長姐參考參考
CKun:民眾免費利用消防隊的救護車時,應該沒權利指定地點吧01/13 04:03
CKun:理論上是最近距離任一急診室,除非電話通知時醫院稱無法處理01/13 04:05
民眾目前是可以指定醫院的   雖然我也支持應該要讓EMT依病人的狀況 跟勤指去決定 現在在救護記錄表上有一欄讓我們勾選 「依責任區」-就是送到區內的急救責任醫院 通常是指最近的 「病情需要」-看病人狀況送到能處理的地方 「指揮中心」-看勤指臉色 很少發生  「病人或家屬要求」-民眾指定  大部分是這樣 有些民眾還蠻有良心,會問說「這樣是送哪裡比較好」或是「哪間醫院最近」 但我以前待的地方 區內最近的醫院常是T大醫院 爽 不論選項  大家都開心  
lOcm:重點在於這是一個怎麼樣的病人 如果是臥床的 那合理01/13 06:55
pansys:NO~ 台灣是民意為最優先,指定醫院才是第一順位01/13 09:27
pansys:所以才會造成這種不符合緊急送醫的也可以搭乘119的救護車01/13 09:29
pansys:但119卻又不能夠拒絕,因為這就是 "民意" 啊!01/13 09:30
pansys:流鼻血、牙痛、便秘好幾天等等這類誇張的都很常叫119了 01/13 09:32
恩,這些奧客浪費資源也浪費時間 所以我們有一小群人試著在改善EMS 想要讓上面的人接受歐洲方式,容許EMT在現場"treat & release" 但是消防署很不在乎緊急醫療網 現在還是一樣,除非病人堅持拒送 不然還是要送醫 我們也很無奈
ariiodi:指定醫院不是要自費???01/13 10:38
Tico:自費…是有這一條,不過沒看過哪個消防隊有膽收過…01/13 10:45
maze777:沒錯 指定醫院要自費 沒有真的緊急情況也是要斟酌收費01/13 11:49
maze777:可是沒有人敢真的跟人收費01/13 11:49
指定醫院目前還沒有收費 消防局的收費標準有二  "應緊急傷病患或其家屬要求送至該救護區外之醫療機構" -通常指的是跨縣市送醫,而且要夠遠,例如新竹病人想送北榮@@  "非緊急醫療救護之運送病人"      -可是沒有 treat & release制度,所有的病人在現在的架構下,       都算是緊急醫療救護之病人 指定醫院要收費這件事,我們也還在努力 但是不容易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5.19.156
Duarte:向貓主席致敬! 01/13 13:38
kioskyline:喵~~~超強的喵~~~ 01/13 14:27
southernwood:含淚推現實狀況~ 01/13 20:18
sparrowhawk:加油!!! 01/14 01:29
fallenseraph:專業~ 01/14 02:57
egoweaver:見貓主席必推! 01/14 16:32
carlyu:最近高雄是真是爆了...連幾天送過去都要留我們的擔架床 01/22 00:32
carlyu:別的分隊有時會暫停我們分隊...因為回去太遠... 01/22 00:34
carlyu:在高雄的醫學中心學長姊辛苦了 不是我們不送其他 01/22 00:37
carlyu:家屬"堅持"我們也只能送...實在很少聽到請我們送市立醫... 01/22 00:39
carlyu:大家都怕出事情...沒人敢不送阿~~~~(嘆) 01/22 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