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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在高雄市立醫院工作的護理人員 我的單位是屬於外包單位 護理長亂調動班,也不是先知會一聲 導致護理人員不知道要上什麼班,不然就是害得護理人員遲到領不得全勤獎金 我想問如果醫院僱用沒有執照的人 這樣算犯法嗎? 那我該去哪裡申訴? 還有 有罰款這項條文嗎? 例如:MAR寫錯一個英文字母整張重寫+罰款 或者病歷裡有LOSS的地方未在三天內補完一本罰300元 這項規定成立嗎? 我可不可以去申訴? 拜託資深的學姊教教我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3.145.149
ckyuzi:Post到Nurse板 那裏的版友可能比較有經驗哦 02/06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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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un:沒有執照是合法的,只要在教學醫院,同時有有執照的人在場監督 02/07 04:54
CKun:若被你抓到他獨立作業的話,當然是非法囉 02/07 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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