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ienLijen (累…死…了)》之銘言:
: 但是,目前醫療糾紛處理管道,完全沒有相關法規提供解決方法,發生醫療糾紛後,民眾
: 求助無門,只是會讓不法之徒有機可趁,製造混亂而獲取自身利益,使醫病雙方蒙受傷害
: 和誤解。醫改會呼籲,政府和醫療院所一定要建立健全透明的處理窗口和機制,宣導正確
: 求助資訊,轉介民眾採用合適的管道,讓醫糾不用透過訴訟,也能妥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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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203.69.179.122
: 推 Duarte:你這不用掀桌吧:P 這條應該是要和去刑化綁在一起的. 04/19 12:09
: → Duarte:沒有像是 "藥害" 那樣的給錢機制, 反而促進大家打刑事官司. 04/19 12:10
: 推 sheepin:事實上就曾經有過這種判決,無疏失,但因為該醫院有公務 04/19 12:20
: → sheepin:基金,所以道義上理應賠償,只是這案子沒有上新聞而已 04/19 12:20
有一個概念要釐清一下:
世界上沒有 "醫療行為去刑化" 這件事情,就算是美國也一樣。
要討論的應該是,何種的醫療疏失會被認為具備 "故意" 或者 "重大過失" 。
否則,任何打著醫療行為旗號的傷害行為都可免於刑罰相繩,則無異告訴
世人:醫師不可得罪,否則就算被開刀開到死也只能自認倒楣。
醫師竟然比少林寺的方丈還屌 (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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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上禮拜六去北榮開會,開完才發現到,醫界跟法界(至少跟法律學術界)
的理念相同,但是講出來的話卻完全南腔北調。
舉例而言,某位V在會中發表一篇論文,結果套句學法之人常用的話, "客體
打擊錯誤" ,完全誤解法院判決的重點;而發表人在聽了與談人的回應後,
似乎也了解到這一點。
還有一些會後心得,不過我快累死了,可以先奢著嗎?
(蠕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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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兵の本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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