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edach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第 12 條 感染者有提供其感染源或接觸者之義務;就醫時,應向醫事人員告知其已 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 第 15 條 醫事人員除因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外,應經當事人同意及諮詢程序,始得 抽取當事人血液進行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檢查。 (第十一條第一項 就是捐血) 那要是高度懷疑呢? risk factor都符合好幾個了 還要病人同意? 這個法條有夠腦殘的 一點都不把專業交給專業 -- 我不是 Z9 我不是 mini 我不是 愛撫妻 我是..... ┌─┬─┬─┬─┬─┬─┬─┬─┬─┬─┬─╮ │ 1 2 3 4 5 6 7 8 9 10 │ │ cm│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5.24.250
ufish:這已經不是新聞了,而且國外已經廢除這樣的規定 05/10 21:42
lOcm:樓上可以提供網址之類的參考嗎? 05/10 21:47
mdjenq:這不是專業的問題,而是人權的問題,你不可以未經病人的同 05/10 23:02
mdjenq:意,就做一些有關他身體的測試。 05/10 23:03
Duarte:樓上的講法昧於現實, 來就診的時候我們就要求對等而適當的 05/10 23:09
Duarte:權利和義務, 透過社會共識和法律的規定來 "定型化" 這個關 05/10 23:10
Duarte:係, 簡單的說, 不肯驗的我們不承接這樣的病人. 05/10 23:10
captdavince:然後又被罵沒醫德...唉.. 05/11 06:34
ramses1101:如果患者隱瞞 護士抽血時被潑到眼睛 有法律可處罰嗎 05/11 09:59
jagdzaku:他會說你工作人員本來就應該做好防護,不因病人有無HIV 05/11 11:50
labello:反問 說 如果排胃鏡 你願意在HIV下一個嗎? 即使有消毒 05/11 16:29
labello:我覺得應該告知耶 通常HIV 檢查或開刀 都排在最後一台 05/11 16:29
ramses1101:蠻無奈的 只好把所有的病人都當作有HIV或H1N1好了 05/11 16:42
enos:樓樓上 千錯萬錯都是醫院/醫師的錯 病人一定不會有錯 05/11 17:15
enos:反正已中標時 害到下一個人 是醫院/醫師設備能力不夠 05/11 17:16
enos:被害中標 還是醫院/醫師設備能力不足 SO.... 05/11 17:16
sifon:以前跟老師討論過 你抽病人B C肝為什麼 不經病人同意 05/12 01:41
sifon:同樣是病毒感染 你是不是本質上歧視這個病 才要經同意 05/12 01:42
lOcm:sifon講的有道理耶 那些人權團體應該是類似駝鳥心態吧 05/13 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