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hnliou (豬神)
看板medache
標題Re: [問題] DNR到底怎麼sign?
時間Mon Jun 22 23:53:08 2009
※ 引述《lOcm (十公分)》之銘言:
: 案例一
: 一個病人 目前沒有插管
: 病人跟家屬均同意sign DNR
: →簽署意願書根同意書(這個應該沒有太大的問題)
: 案例二
: 一個病人 目前插管,呼吸器support中
: 病人及家屬均同意sign DNR
: 並表示將來若有機會拔管,將不再插管
: → 該怎麼sign?
: (1) 把"氣管內管,呼吸器"槓掉------因為現在有插管跟呼吸器
: (2) 與案例一同樣的簽法
: 案例二中
: 該怎麼去簽署
: 簽署的情況是代表將來還是現在?
: 這部份有沒有法源根據或者是安寧的大老投影片?
法源依據 :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
還有最近參與急診醫學會之急診法律與倫理研討會的討論內容
意願書,由本人(當然是有行為能力時)或其預先指定之醫療代理人簽署
效力維持有效除非由本人或代理人撤銷,所以可以登陸在健保卡中
意思是,本人若已簽署不急救意願書,理論上家屬不能推翻之,除非該家屬
是病人預先指定之醫療代理人
同意書,本人無法簽署意願書時由家屬簽署,效力只及於本次的condition
亦即若此次順利出院,下次再因危急狀況入院時應該是要重簽
so案例二應該是簽署同意書,把氣管內管呼吸器槓掉(假設病人無行為能力)
有機會拔管後下次狀況發生時應該要重新簽同意書
不知道有沒有大大有其他見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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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推 milkitty:是不是應該m起來... 06/22 23:54
※ 編輯: johnliou 來自: 122.117.75.197 (06/22 23:57)
推 YUANPO:記得有個基隆醫院的個案說 06/23 00:23
→ YUANPO:家屬"我們早就sign好DNR,為什麼還插管?" 06/23 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