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lta0521 (渾沌之灰)
看板medache
標題[新聞] 罵女童太色還捏鼻 師判拘役
時間Wed Sep 9 09:25:43 2009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sep/9/today-so6.htm
2009-9-9 自由時報
〔記者劉志原、劉榮/台北報導〕
小六女生家長告傷害
台北市信義國小老師洪宗男認為李姓女學生開黃腔,用手指夾捏
李女鼻子成傷,被一狀告上法院。法官認為,洪老師傷害兒童判他拘
役55天,可易科罰金5萬5000元,另再依對兒童公然侮辱罪判罰金6000
元。
信義國小校長吳年年昨天說,已對洪老師記過處分;李女父母未
表示意見。洪宗男則表示會上訴,直說「很灰心」。孩子與李女同班
的蔡爸爸說,此案是教育方式認知不一樣所致,沒什麼大不了的,若
法院太站在學生及家長這一方,老師多做多錯,熱情會退卻。
洪宗男說,去年10月某日下午打掃時間,他與當時小六的李女談
及家人時,李女說「老師你有妹妹?男生不是只有一個弟弟嗎?」他
認為李女開黃腔,用手輕捏她鼻子,說「女生講這種話,人家會認為
你很色喔!」
醫師父親開診斷證明
李女主張,她是說「老師你不是只有一個弟弟?你有妹妹喔!」
不是開黃腔,但老師卻在同學面前說「過來!沒看過那麼色的女生」
,且用兩指將她鼻子捏到瘀血。
李女的父親是醫師,她持父親開的診斷證明,透過父母控告老師
暴力傷害、公然侮辱,求償30萬元,還要求登報及寫信給全校師生家
長道歉。
本案民事部分另案審理。洪宗男說,李女持父親開的診斷證明已
難客觀,自己或許有疏失,但絕非故意,沒想到學生索賠金額是他半
年薪水,他根本賠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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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採用醫事鑑定的法官,也有相信當事人父親自己寫的診斷證明的
法官......,雖然這種事情外人不知道詳情(光是弟弟妹妹那段話前後
交換就讓語意完全不同,中文真是高深學問),就新聞給人的感覺會讓
輿論又對醫師觀感......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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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75.24.250
推 brea:這有誇張到 09/09 22:11
→ mark89:就算女童說出不適當的話語 為人師表也不應動手吧 09/09 23:07
推 ckyuzi:現在的小孩 真的是管不動 09/09 23:14
推 DrBear:如果是有點寵溺的捏捏鼻頭呢?我開始擔心我女兒去告家暴了 09/09 23:31
→ pamela12118:不會拉~ 09/10 00:23
→ enos:=.= 我家族裡還有竹藤條 目前還在使用中 第一位享用者是我 09/10 01:09
→ CKun:樓上的竹藤條開花了沒? 09/10 03:13
推 DrBear:屁股開花了,還自己開了自己的診斷書,應該會被採信 09/10 07:27
推 pamela12118:是要告老師體罰嗎XDDDDDDDDDD 09/11 13:37
推 sheepin:男老師捏小六女鼻子,不告傷害,難道要告性騷擾? 09/11 13:57
推 glorz:真的捏到瘀血嗎? 蠻懷疑的 應該問他在場的小6同學 09/11 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