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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藥分業據說是參考自歐美 雖然處方藥在各大藥房皆有販賣 但是去參觀過美國醫院及診所的人應該都曉得 不論是醫院或聯合診所, 看病結帳完可以在同一棟建築物內的醫院/診所藥房買到所需藥品 (小型診所例外,請藥師很貴的) 至於社區藥房主要是負責慢性病的處方箋而已 難不成美國醫界都違法了嗎? ---------------------------------------- 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56143&ctNode=79&mp=203 法務部積極清查「門前藥局」弊端 2006/6/7 有鑑於我國健保制度實施「醫、藥分業」政策衍生「門前藥局」弊端,嚴重 浪費健保資源,法務部基於政府反浪費之理念,指揮相關政風機構清查瞭解 ,發現「門前藥局」係以3種型式存在: 一、由診所醫師投資經營藥局,再聘請藥師掛名負責人或為聯合負責人,於 診所內另開設獨立藥局營業。 二、藥局實際負責人為藥師,經與1家或多家診所談妥條件後,專門承接特約 診所醫師所釋出之處方箋。 三、由診所靠行至醫師所經營之藥局。 並且已衍生下類4種弊端: 一、如社區健保藥局缺乏合法專業執業生存空間時,利之所驅,將造成如威 而鋼或FM2等禁藥流通管制缺口。 二、據估計,目前每3家健保藥局中,即有1家是「門前藥局」, 由基層診所釋出之處方箋,大約流入「門前藥局」,形同從左手開出處方箋 ,再從右手接受處方箋,顯示處方箋之釋出,係假象一場,此行為涉及偽造 文書、詐領健保費用,形成醫師與藥師聯合詐騙健保給付之共犯結構。 三、衛生署實施「醫、藥分業」政策,係建立醫藥專業分工合作與利益迴避 執業型態,以提升醫療服務品質,減少、避免藥物傷害,惟「門前藥局 」之產生,反增加藥害事件,間接衍生本政策施行之危機。 四、「門前藥局」之產生,除凸顯出處方箋假性釋出,而造成不當得利之情 形;又因「門前藥局」之「假性獨立」,基層診所僱用之藥師,係藥局 名義負責人,如此,診所負責醫師不但免支出「勞退準備金」,亦可避 免將來因調劑用藥糾紛所衍生之連帶賠償責任,並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 ,各診所均將龐大藥費所得將移往「門前藥局」申報,衍生出醫師族群 另類逃漏稅手段。 據統計,每3家健保藥局中,即有1家是「門前藥局」,估計全台約有1061家 疑似為「門前藥局」,這些門前藥局更有偽裝成獨立社區藥局。由基層診所 將處方箋釋出予這些所謂「獨資」門前藥局,每張處方箋將可多獲健保補助 「處方釋出費」及「藥事服務費」共49元,粗估由基層診所每年釋出之處方 箋達4500萬張,其中約有95﹪流入這些「門前藥局」,經統計95年第1季溢領 費用約4億元。 法務部已責成政風機構研擬相關改善措施,提供健保機關參考,政風單位將 從健保機關內部進行專案稽核,主動發掘弊端;法務部所屬各地檢署將展開 全面清查,以期打擊不法,有效遏止健保浪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8.26.234.72
VITAS627:06年的新聞似乎lag很久了... ( ̄﹏ ̄") 09/22 00:59
wanderful:聯合詐騙??我覺得健保局與衛生署比較擅長... 09/22 13:13
ErosSonic:醫師釋出處方健保是不是有一筆錢 但又回到自己的藥局 09/22 17:58
ErosSonic:再轉一筆錢...兩邊都賺 感覺文章講的是這樣 09/22 17:59
medi5566: 合情合理合法 沒有違法 06/21 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