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yan (廢健保救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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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病患因火警致死 台大院長等人不起訴
時間Tue Oct 6 14:50:48 2009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005/5/1sdtr.html
病患因火警致死 台大院長等人不起訴
更新日期:2009/10/05 19:18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5日電)台大醫院在去年12月間發生火警,導致病患張憲雄缺氧
及灼傷死亡,家屬控告台大醫院院長陳明豐等9人業務過失致死等罪。台北地檢署今天偵
查終結,所有被告均予不起訴處分。
檢方在不起訴處分書中指出,台大醫院在民事責任部分已與原告達成和解,且原告願意撤
回刑事告訴。另外,台大醫院也允諾將記取本次經驗,進行缺失改善。
家屬控訴,張憲雄去年12月17日在台大醫院進行食道開刀手術,當天晚間發生火警,醫療
人員逕自逃生,未先撤離已陷入昏迷的張憲雄,導致張憲雄受焚而死。
家屬控告陳明豐及李章銘、張彥俊、林子超、鍾欣瑩、劉振宇、王慧妃、李侑軒、陳平錞
等醫護人員,涉及業務過失致死及遺棄致死罪。
檢方指出,陳明豐在應訊聲稱,消防工作是由安全衛生室及工務室負責,否認犯行;醫師
李章銘、張彥俊則辯稱,他們在火警發生後,將病患從手術室撤出,轉送到加護病房急救
。其他被告則辯稱,當時因為煙大大,無法再進入開刀房。
檢方發現,被害人在火災時尚有生命跡象,但手術氧氣輸送銅管在火災中燒熔斷落等因素
,導致被害人因缺氧窒息,且受大面積熱灼傷而死亡。至於台大醫院火警原因,主要是醫
材庫房天花板日光燈組短路,引燃周邊可燃物。
檢方認為,陳明豐雖是台大醫院的消防安全監督人,但基於「信賴原則」,他可實質信賴
被監督人有專門能力處理處理消防安全;況且醫護人員已經在「可能範圍」內救人,難以
認定他們有遺棄或業務過失致死的犯行。98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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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才是正確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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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的NHS(National Health Service)
加拿大的NHI(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和台灣的健保制度NHI(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是人類史上比共產主義更蠢,毀滅性更大的制度
(註:台灣的NHI就是學加拿大的N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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