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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縣女新流感死 調查診所未給克流感原因 【2009/10/22 11:54 報導 】   新流感又出現一例死亡病例,這是一名家住北縣三重的39歲女子,她本身並沒有慢性 疾病,但她在症狀出現之初到診所就醫時,曾篩檢出A型流感,但診所卻沒有給予克流感 藥物,最後她不幸身亡,家屬認為沒有給克流感的診所明顯疏失,要求衛生局調查,衛生 局表示,診所的做法不符程序,將會盡快調查診所沒有給藥的原因,給家屬一個公道。( 李書璇報導) 新流感第27例死亡病例再度出現在台北縣,臺北縣衛生局疾病管制科科長林國甯表示,病 例是一名家住三重市的39歲女子,並沒有慢性疾病,是在10月11號開始出現發燒、咳嗽及 全身痠痛等症狀,13號曾到三重市宏新101診所就醫,篩檢結果成陽性,為A型流感,但診 所卻沒有給予克流感,直到15號這名女子因為持續發燒及呼吸急促,前往醫院急診,隔天 就插管轉往加護病房照護,結果不幸在20號宣告不治。 衛生局表示,由於這名女子在篩檢陽性後並沒有投予克流感藥物,家屬已向北縣衛生局申 請醫療糾紛爭議調處,衛生局也已經展開調查,要了解診所沒有給藥的原因,林國甯表示 ,沒給克流感藥物的作法明顯和程序不符,他們會針對這個部分盡快進行調查。(t)衛生 局也說,和女子同住的丈夫,在12號開始有出現感冒症狀,但經醫院篩檢為陰性。而接下 來他們也會再發公文給各大醫療院所,要求落實篩檢給藥的相關程序,以避免類似事件再 度發生。 http://www.bcc.com.tw/news/newsview.asp?cde=1000532 台灣感染症醫學會昨晚召集醫界專家開會,針對克流感用藥時機建立四大共識,同時也強 調,克流感並非萬靈丹,目前尚無足夠證據顯示,克流感可有效預防或減少新流感重症與 死亡率的發生。 用藥時機 醫界達四共識 感染症醫學會理事長林奏延表示,經過激烈討論後,與會專家針對克流感用藥時機,討論 出四大共識:一、類流感症狀且快速篩檢呈陽性;二、類流感併發肺炎等重症;三、新流 感群聚感染;四、類流感併發危險症狀(呼吸困難、神志改變、咳血、胸痛、血壓低)。 會議結論另外提出注解指出,雖然季節性流感患者發病四十八小時內使用克流感,可縮短 病程一到兩天,但尚無足夠證據顯示,可以減少新流感的重症與死亡率。此外,新流感輕 症患者,不一定要使用克流感。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sep/1/today-life7.htm 為了讓第一線的臨床醫師正確使用「克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公布「克流感 」使用時機,內容包括類流感患者如合併重症,即應服用「克流感」等四項原則。但如果 是輕症患者,則不急著一定要在48小時內投藥。 症狀 治療方式 ‧出現高燒、肌肉痠痛、全身倦怠等類流感症狀 ‧快速篩檢為陽性 健保給付「克流感」用藥 www.tsint.edu.tw/admins/h1n1/01/克流感使用時機.doc Q1、 健保代辦克流感之用藥條件? ANS: (1) 限符合類流感病例定義,且檢驗A型流感病毒抗原陽性之病患使用。應於症狀發生之 48小時內開始使用,連續五天。 http://www.h1n1.gov.tw/public/Attachment/99161120233.pdf 剛剛急診看了一個18歲女生 昨天開始不舒服,今天早上發燒 去診所看,診所沒有快篩,不過說症狀可能是流感 於是就給了克流感.... 沒有任何危險症狀 唯一的危險因子大概是BMI..... 奉勸大家 克流感有開有保佑 超過48小時也要開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9.179.122
DrBear:有做快篩沒給藥就是先有問題了,不然就都別做 10/22 13:30
oneders:治療方法不符合台灣國情... @@" 10/22 15:42
cyp001:在台灣 看完病沒給葯就是沒醫德 10/22 16:20
chasemasami:不錯啊 你有給至少不會跟本文一樣上新聞XD 10/22 16:30
gbid:有一點見鬼了,那意思就是說只要篩出來就可以投克流感了哦 10/22 17:21
Elleria:是篩出來就可以投 但是需不需要的問題 CDC雖然建議輕症不 10/22 17:24
Elleria:用 但是以台灣的民情 會有敢不敢不用的疑慮 10/22 17:24
chenyuhung:根本就不應該做快篩.... 10/22 20:41
ukw997:民眾以為克流感是治流感的仙丹,法官以果以此判案我們的社會 10/23 10:15
ukw997:就真的是理盲又濫情 10/23 10:16
jcchiou:不給克流感, 99%都沒事, 只能說這個醫師有夠倒楣 10/23 18:28
dewenhsu:不給的醫師很多, 但是病人死了是頭一個, 所以被拿來祭旗 10/23 20:53
kai1977:不開藥也是可請領診療費,醫師坐領高薪本來就該被放大檢驗 10/23 22:21
DMW:樓上 那律師法官勒? 人家諮詢費5000/hr 起跳喔 10/24 02:59
camerdy:"坐" 領 "高" 薪... 有嗎.. 10/24 09:04
ukw997:診查費1~30號320元,經總額精算後再打85折 10/24 10:19
chenyuhung:如果在醫院,pf rate可能只有0.4,看一個人160元 10/24 10:54
Rurouni:都什麼年代了還在坐領高薪...是不是活在蔣總統的年代呀 10/24 23:43
Jerhyn:拜託~~現在醫生的時薪不但輸給家教,也輸給看護!!!!!!! 10/25 0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