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Kun (溫水煮青蛙)
看板medache
標題Re: [新聞] 衛署緊盯 門診須顧隱私權
時間Tue Nov 17 23:11:21 2009
: 《門診醫療隱私維護規範》共分四大項,數十子項。例如,規範明訂「病人就診
: 時,應確定隔離其他不相關人員在場」。也就是說,許多大醫院或名醫門診時為
: 加快看診速度,常以「前號看診,後兩號提前進入診間候診」的做法,將予以禁
: 止。
維護病患隱私,很有可能會賠上醫糾發生時沒有證人的問題
法官可能認為學生護士會"醫醫相護",不予採證
而不相關的婆婆媽媽在這時就是很有力的人證
請看以下討論串, 該醫師險些被告, 讓人捏一把冷汗
http://www.babyhome.com.tw/mboard.php?op=d&sID=2757421&bid=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1.65.156
推 ASHDAC:我都會開著錄音筆.... 11/17 23:53
推 jagdzaku:如果錄音前沒有向病人說明,好像不能當證明 11/18 00:07
→ pamela12118:恩對 要先向病人說明才行 11/18 00:08
推 tkr:只要你是參與談話的其中一方 都有權合法錄音不用另告知 11/18 00:32
推 jagdzaku:如果像你講的那樣,何以很多客服電話都要說明"可能會錄音" 11/18 00:45
推 ASHDAC:管它能不能當証明,先錄起來再說 11/18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