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os (懶)
看板medache
標題[新聞]救護車淪為計程車! 浪費公帑
時間Mon Dec 7 15:21:16 2009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207/78/1wecy.html
救護車淪為計程車! 浪費公帑
更新日期:2009/12/07 04:09
遭免費濫用民眾抨擊
〔記者張瑞楨/中縣報導〕想去看病,叫救護車免費來載!這是千真萬確的現象,
而且還很普遍。日前霧峰消防分隊載狗就醫,引發民眾抨擊公家資源被濫用,
卻有更多被濫用現象被忽略,連喝醉酒都能叫救護車回家,令人詫異的是,
消防局很慷慨,對此亂象「無法」解決。
消防局統計,全縣所屬救護車共52輛(含預備車與負壓車),
今年1月至11月出勤總計4萬8千多件,再以豐原分隊為例,
扣除負壓車後,僅剩的2輛救護車,每天要跑15次至20次救護案,
如此高的出勤率,卻有極高比例是空跑,或是免費載醉漢回家等離譜之事。
有老榮民謊稱就醫
據消防局統計,后里鄉老榮民最常把救護車當計程車,
他們喜歡到台中榮總就醫或探訪親友,打電話謊稱身體不適,
就能免費搭消防局救護車。
這種亂象也衍生調派捉襟見肘問題,例如豐原分隊只要密集湧入3起以上救護報案,
就得調派預備車或附近分隊救護車,若挪不出救護車,還得向責任醫院徵調,
萬一第3起是極度緊急傷病患,調度車輛又要花時間,延誤就醫的責任誰扛?
依緊急醫療救護法規定,消防局救護車運送緊急醫療器材外,
只能用於緊急、重大傷病患,或單一事件衍生的大量傷病患,
以及不易就醫地區傷病患,把救護車當成計程車用,
依同法規定與使用者付費觀念,可拒絕或收費,另也可請權責機關處理,
例如醉漢請警察留置或請家屬帶回。
消防局指難判斷真假
消防局慷慨納稅人的錢,不但甘願淪為計程車,還能免費接送?
對此,消防局救護科無奈表示,救護員很難判斷報案人是否裝病,
萬一判斷錯誤怎麼辦?醉漢雖可請警察處理,警察卻希望
「送回家或載到醫院交給醫師」,救護員只能把濫用救護車視為「為民服務」。
民意高漲收費有困難
至於收費問題,救護科說,雖然法律規定可收費,但中央卻要縣市政府設收費標準,
在民意高漲與民代壓力下,全國沒有任何縣市政府有勇氣設收費標準,
台中縣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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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然有這種有良心報導的說
是xx會沒空開記者會
還是PP家長會忘了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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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215.21
噓 HoterLin:噁心的民意 12/07 17:26
→ enos:-.- 我就知道會被賞2 還好數字版有先烈po文了 12/07 17:31
推 overwhelming:推樓上的勇氣 12/07 18:08
→ enos:我會動用分身來維持的(大哭) 12/07 18:11
推 CKun:依外國標準:以送到急診後是否有住院來判斷應自費或免費! 12/07 18:22
推 Tico:那更慘,以後病人都賴在急診,吵著要住院… 12/07 18:30
→ CKun:不會更慘,只會促成分流;因為醫學中心一定住不進,想要免費的人 12/07 19:39
→ CKun:自然會要求救護車送到區域或更小型的醫院 12/07 19:40
→ Elleria:連警察都... 12/07 19:45
推 finally: 嗯嗯~ 12/10 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