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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enyen0403 (彥彥)》之銘言: : 前文刪光光~~~ : 個人經驗 有時候姑息不算是是好方法 : 約是九年前 個人還是某醫學中心的小R 在加護病房 看著 一個因肺炎變成ARDS的小孩 : (主治醫師是人很棒的呂x...) 小孩在加護病房一個月 最後還是因為MOF 走了 : 這個很好的加護病房主治DR認真照顧的精神 真的是沒話說 家屬也是很信任他.. : 有一天 家屬問該醫師說 小朋友被送來醫院之前曾經在某某診所看過 blabla... : 家屬想要去告那個診所... 主治醫師幫他分析 大概告贏的機會不是很大 : 最後家屬還是去告了...結果還沒走到司法程序 那診所就賠了幾十萬(吧) : 之後 ... 家屬就再回來告台大了...(順便連對他們仁至義盡的主治一起告了) : 其中一位家屬私底下很坦白的跟主治說... 就是要錢! : 你遇到這種事的話 怎麼辦... 告醫師有三種 1. 要錢 2. 要公道 3. 要命 第一種還好, 能用錢解決的都不算大事. 會私下和解, 除了之前大大們提到的原因, 主要是因為無法 "預期" 法官會怎麼判.... 有時候明明沒錯, 法官說你錯, 你也只有認了.... 上次看那本大老寫的 "醫療密辛60年", 裡面提到大老服務的鐵路醫院, 因為以前火車常撞死人, 所以每年都有撥一筆經費用來當作賠償基金, 即使出了醫糾, 家屬可獲得龐大的補償金, 醫師也比較敢放膽行醫, 不像現在的醫師, 好像走鋼絲一樣, 隨時擔心被告, 只好採取防禦性醫療. 第三種最難纏, 家屬怨氣通常很深, 就是要告到你無法當醫師, 甚至轉型為仇醫的佛地魔組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119.141
wanderful:要公道~看不到吃不到, 要命~要不到, 大部分後來都會變1 03/21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