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yan (廢健保救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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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產檢仍生缺陷兒 告診所敗訴
時間Wed Mar 24 18:48:39 2010
產檢仍生缺陷兒 告診所敗訴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5492705.shtml
【聯合晚報╱記者何祥裕/北縣報導】 2010.03.23 02:59 pm
懷孕的婦女要注意了。一名尹姓孕婦產前在診所作超音波產檢查,都無異狀,沒想到後來
生出缺了右手的男嬰。她怒告診所疏失求償,但板橋地院根據衛生署回函,指這種健保給
付的「常規超音波」,幾乎無法驗出胎兒肢體缺陷,因此認定進行產檢的診所沒有疏失的
責任,判決尹姓婦人敗訴。
判決書指出,健保給付孕婦在懷孕過程中,享有一次「常規超音波」檢查,但這種檢查僅
能測量胎兒的頭圍與腹圍,能以此檢出胎兒前肢異常的機率竟然僅有2萬6203分之15。若
要驗出肢體異常,必須自費採高階或3D、4D的超音波儀器。
據查,尹姓老師原本就讀大陸安徽教育學院,主修美術,畢業後在當地中小學擔任美術教
師,94年認識到大陸工作的蔡姓丈夫,結婚懷孕後在95年9月底搬來台灣居住,隔月曾兩
次到郭姓醫師的診所進行產檢,都沒有發現胎兒有異狀。
後來尹姓老師轉往另一家診所產檢四、五次,也都沒有察覺異狀,直到96年1月男嬰出世,
才發現兒子竟然天生缺了右手,於是狀告郭姓醫師求償190萬元。而郭姓醫師則反駁稱,尹
姓婦人第一次來產檢,只說要知道胎兒性別,且當時她未投保全民健保。
醫師並指他幫尹婦進行的常規超音波檢查,若未檢出異常,並不代表胎兒就是正常,這些
都已在孕婦健康手冊中註明。而且尹婦產檢時,懷孕已經超過24周,縱使檢出異常也無法
流產,因此他已經善盡醫療檢查之責。
法院將全案函請行政院衛生署鑑定,鑑定結果認為,尹婦本身太晚進行產檢,加上診所對
尹婦進行的常規超音波檢查,檢出異常機率太低,難以將產出異常嬰兒的責任歸咎於診所
,因此最後判決尹姓婦人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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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15.180.2
推 cooltyus:中國人回中國去產檢吧 不要在台灣生就不會出問題 03/24 18:58
推 WMX:同意一樓... 03/24 19:17
→ tkr:那就乾脆叫她老公小孩都去中國 03/24 19:34
推 racemic:判決很合理~ 03/24 20:32
推 wawayu:推判決合理~ 03/24 21:56
推 coingate:應該找柯滄銘老師的... 03/24 22:04
推 madguy:個人的偏見,對岸來的同胞看病都不是挺客氣… 03/24 22:20
推 peiy:個人偏見: 對岸來的常有自覺高一等的fu 03/24 22:24
推 WMX:個人偏見:中國的看護很愛自作主張,然後喜歡嘲笑Intern或R 03/24 22:39
噓 feelnopain:426 03/24 22:42
推 MissYIH:個人偏見: 其實中國的看護很愛高帽子的啦... 03/24 23:10
→ MissYIH:虛情假意的誇他們幾句就不會被看護唸了 03/24 23:11
推 CKun:尹姓孕婦告錯對象啦...建議去告健保局! 03/25 0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