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ngchilin (今天天氣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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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情報] 行政院院會通過「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正草案
時間Fri Apr 9 01:12:55 2010
http://info.gio.gov.tw/ct.asp?xItem=62284&ctNode=919&mp=1
行政院院會通過「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正草案
行政院院會今(8)日通過「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並撤回之
前送立法院審議的修正草案。
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本次修正將是健保制度結構化的改革,不但可以改善現行制度缺失
及財務缺口問題,更能建構以公平、效率、品質為導向的健保制度與醫療服務,對健保永
續經營有很大的助益。
吳院長指出,我國自84年開辦全民健保以來,國人滿意度雖高達七成,但隨著時代進步與
社會變遷,健保也面臨若干困境,因此讓健保能永續經營並確保醫療品質及民眾就醫權益
是非常重要的課題。他要求衛生署與立法院各黨團及相關團體充分溝通,希望於本會期內
能完成修法程序,以利二代健保順利銜接。
衛生署表示,此次全民健康保險法的修正,是將目前仍於立法院待審議的二代健保法案再
做更切合民意並符實務需求的改革。二代健保法案的重點,除按家戶總所得作為保險費計
算基礎,以加強健保財務之結構穩固外,並秉持收支連動、權責相符的精神,強調共同的
參與及責任承擔,基本理念符合社會期待;而針對外界長期關注的問題,例如爭議已久的
政府補助款,法案中明定由中央政府負擔、久居國外的僑民返台可立即使用健保資源的問
題,也做了適當的處理。另外,為了
讓全民共同監督全民健保資源的利用,維護制度的正
當運行,本次修法案中特別增列獎勵舉報的規定,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
衛生署指出,針對民眾所關心的二代健保費率,依法定精神,未來應由全民健康保險監理
會審議再報主管機關,但由於二代健保擴大以家戶總所得來計算保險費,未來的費率勢必
將比今年4月1日剛實施的5.17%,或者是過去的4.55%都來得低。
衛生署表示,二代健保的保費新制實施,並不是要增加健保費的收入,而是希望被保險人
的保險費負擔方式能夠因為採用家戶總所得的方式而更加公平合理,所以未來所得相同的
家庭,家中眷口多的民眾,保費負擔都會因為實施二代健保而減輕,相對的,單身、眷口
少或薪資外所得多的民眾,就可能會分擔較多的保費,這種保險費負擔重分配的改革,會
更符合社會保險量能負擔以及自助互助的精神。
本次修正重點為:
一、建立權責相符之全民健康保險組織體制。(修正條文第4條、第23條至第25條、第58
條及第59條)
二、擴大民眾參與及公開全民健康保險資訊。(修正條文第4條、第39條、第69條及第70
條)
三、簡化相關手續與提升財源籌措之公平性及合理性。(修正條文第9條至第11條、第14
條、第16條至第32條及第76條)
四、配合健保財務因應方案。(修正條文第37條、第41條、第45條、第75條、第77條)
五、改革支付制度及實施差額負擔制度。(修正條文第40條、第43條)
六、配合司法院釋字第524號、第533號解釋意旨酌修相關規定;同時配合實務作業,增修
相關條文。(修正條文第5條、第38條至第40條、第42條、第48條、第50條及第59條)
七、其他如配合保險人改制為行政機關、避免長期移居國外者遇有傷病回國就醫、增列藥
品交易定型化契約、增列全民共同監督,維護制度運行及資源利用之獎勵措施等規定。(
修正條文第6條、第7條、第71條、第91條及第97條)(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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