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mayta (foolman@birdnest)
看板medache
標題Re: [心得] 給方便當隨便!
時間Tue Jun 22 23:15:51 2010
※ 引述《chc1787 (chun)》之銘言:
: 今天接到病歷室的電話,說5月底的出院患者近日在家中往生了,家屬要來copy病歷
: 我的習慣是,如果病人未親自回診,我都會於病歷上記載,病人未到診,家屬來拿藥,
: 記得很久以前的健保規範,這樣藥費是健保給付,但看診費須自付,現在有沒有修正,
: 我不知道,櫃台如何請款我也不知道,但我實在不想之後如果病人出事,家屬信誓旦旦說
: 病人有親自回診!
一般醫院的診間都不會裝監視器, 不過裝了也沒有用,
因為那個是防出事的, 所以陳年病人往事的 "紀錄" 得靠自己來.
最近去買了行車紀錄器, 錄影筆, 和錄音筆,
錄影筆功能還不是很好, 頂多只能撐 1~2 小時,
但是至少查房時和家屬解釋夠用了, 錄音筆則是一整天開著,
反正現在功能很好, 幾百塊的就可以錄幾百小時.
行車紀錄器更是重要, 雖然車子不好, 但是職業觀感不佳,
一旦出事, 是屬於會被獅子大開口的那種.
這年頭, 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一般人頂多買個行車紀錄器就好了,
錄音筆或是錄影筆是根本沒用途, 不過, 既然現在這職業是被當成肥羊的,
我想隨時留下證據以供不時之需是很重要的,
我現在在診間, 錄音筆都是開著的狀態.
不是我有出過事, 而是在診間被鬧過, 說我什麼東西沒說清楚,
所以現在才如何, 事實上病人的知識水準有差, 妳說了她聽不懂, 聽不懂便記不住,
記不住就認為你什麼都沒說, 或者是你說了太多, 他只是覺得你在恐嚇.
不是他故意要說你沒說, 這不過只是單純人性.
可是這單純的人性缺點, 法官是不採信的.
幾百塊和幾百萬, 差個一萬倍, 風險報酬應該是蠻划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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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2.2.102
推 cyp001:錄音筆吃電池很兇喔 06/22 23:43
推 zestwhite:現在應該有很多都是USB的了 電腦就可充電 06/22 23:57
推 AK74:問一下如果真有糾紛 病人硬說醫生沒說沒告知 06/23 00:34
→ AK74:這種私下的錄音可以做為證據嗎 06/23 00:34
→ enos:口香糖型的畫質很慘 記得選動態畫素高點的 06/23 00:43
→ enos:車子:目擊者是最阿達的機種 只要有插電+記憶卡就可以了 06/23 00:43
推 ASHDAC:本版4272 06/23 00:44
→ IAMTHELAW:如果蒐證沒有事先告知錄音/影,可能被反咬防礙秘密 06/23 02:06
推 coingate:錄音如果是錄包含自己的對話 那是合法的 06/23 08:44
推 Risperidone:第二十四條 未經病人同意者,不得對病人錄音、錄影 06/23 13:11
推 hinuwolf:樓上前輩po的是精神衛生法? 06/23 13:41
→ Elleria:"我同意錄我自己的對話" 這樣不行嗎?... 06/23 17:36
推 hinuwolf:我是在想,精神衛生法不適用一般病人吧?@w@ 06/23 17:40
推 tkr:不會妨礙秘密 完全合法 因為你是會談雙方的一方 06/23 18:17
→ IAMTHELAW:那買有聲控功能的會比較省電嗎? 06/23 22:22
→ enos:樓上 我猜您指的是 有聲音錄 沒聲音自動暫停 06/23 23:24
→ enos:以診間那麼熱鬧的環境 這功能大概只有忘記關就放進包包有用吧 06/23 23:25
推 coingate:有一支DOD的號稱台灣製 要三千多的 不過看起來真的較精緻 06/24 12:13